法國具有目前世界上架構最完整的文化産業稅收扶持政策。在法國公眾場所或沙龍中舉行的有益於公民身心健康的文化娛樂活動,可以免稅;對於一些新創作的戲目以及新編的古典作品,在演出140場之內,稅收減免70%;對於某些實驗性藝術活動和高雅音樂會以及赴國外的藝術演出,同樣也享受一定的減稅優惠;但是,對於那些經營色情內容的演出活動以及放映色情片的電影院則徵收高稅,稅率有時高達70%。
一是對出版業的稅收扶持政策。國家圖書中心的資金主要來自於圖書産業的特殊稅制,圖書産業中有兩個稅收是由國家圖書中心集中起來再回報給該産業的,分別是由“出版人”上繳的0.2%的圖書營業額稅和由出售影印機的商家上繳的3%的影印機營業額稅。這兩個稅收佔據國家圖書中心年度預算的80%左右。2003年國家圖書中心共有2760萬歐元的收入,82.2%來自稅收。法國報刊企業還享受3種優惠稅制,即報刊産品的增值稅率僅為2.1%,報刊企業所得稅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減免,職業稅也可獲得減免。
二是對藝術品産業的稅收扶持政策。在法國藝術品産業上最主要的稅務是藝術家個人所得稅、藝術品交易的增值稅和進出口增值稅。首先,藝術家個人所得稅制屬於自由職業者稅制範圍,其定位屬於非商業性盈利。這種盈利必須是通過藝術家的智力活動獲得,不能依靠他人的勞動(例如不能雇傭員工),也不能使用商業手段(例如廣告等)。藝術家申報和計算個人所得稅有兩種方式:首先是特殊申報制度,條件是藝術家的年收入少於2.7萬歐元的,則藝術家收入的37%可從收入中減扣不用上稅;其次是兩年收入詳報制。法國所有年收入超過2.7萬歐元的藝術家必須使用該制度,這個申報方式的好處是如果藝術家的收入兩年合計可以享受到37%的免稅比例,那麼可以少納個人所得稅。法國稅務部門同時規定,藝術家所獲取的獎項和獎金可以有條件地被納為免稅收入,條件是所獲得的獎項必須來自於藝術家的一幅作品,而且獎項由一個獨立評審會頒發。
另外,藝術品産業經營的增值稅計算方式是在商品最後賣給消費者的價格上提成,但是在藝術品産業裏的增值稅享受特殊的減稅待遇。在法國藝術品交易市場上有3類情況可以免除增值稅:年收入少於3.7萬歐元的藝術家、賣給古董商藝術品的個人(不屬於商業行為)和協會、基金會出售藝術品,在這些交易中,賣方不用上繳增值稅。藝術品産業除了可以享受特殊稅制外,在一定條件下還可以使用優惠稅率。法國稅法第98條A規定:“7類藝術品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享受5.5%的特殊稅率。”
(作者均係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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