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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文化部門出面收購 藝術銀行買畫來出租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3-06-17 11:56:09 | 文章來源: 人民日報

當局支援

多年前,身為作家的龍應臺應邀到一個美國大使館參觀,一進門便被帶到美國藝術家的作品前欣賞他們的作品。它們在進入龍應臺視野之前,已經被帶到全球各地的美國使館巡迴展出過。美國人推廣本土藝術的熱情給龍應臺留下了深刻印象。如今,作為台灣當局文化部門負責人,她借鑒這種做法,在台灣推出了“藝術銀行”計劃。

藝術銀行雖是“外來物種”,但同台灣多年來“政府扶持藝術”的政策思路是一脈相承的。在20世紀90年代,比較有代表性的是當時“文建會”籌建的“藝術家之屋”,該委員會還給藝術家進行創作無償提供了很多場地,較為著名的有台中20號倉庫、華山藝文特區、高雄駁二特區等。當局的支援促進了藝術的繁榮。

但其後嘉士得、蘇富比拍賣公司從台灣撤出,香港變成華人藝術品市場拍賣的總部,再加上近幾年大陸畫作市場崛起,台灣畫廊漸漸被邊緣化,臺當局該如何解決藝術家發展空間被壓縮的問題?龍應臺主導的“文化部”調研籌劃,最終祭出了“藝術銀行”這一招。此舉可以讓無名畫作進入社會從而也進入市場,增加曝光度得到“慧眼識珠”的機會,進而激勵創作,發現和培養優秀藝術人才。

讓藝術走入生活

根據臺“文化部”提供的資訊,“藝術銀行”第一年預計投入3500萬元(新台幣,下同)購買台灣藝術家作品,另外3500萬元預算將用於裝潢展示空間和支付相關人事費用。

該項目公開徵集台灣本土藝術創作者的藝術品,並將組建專家評審會,選出有潛力作品,買斷其版權。隨後,這些作品“只租不賣”,提供給有需要的機關、民間企業作空間裝飾用,透過收取租金,回歸支付“藝術銀行”運作成本。“藝術銀行”的藝術品租金費率為購入價格的0.4%,承租費用包含租金、保險費、運輸布卸展費,租期為3個月至1年。

與一些美術館收購藝術品重於“館內”典藏性質不同,“藝術銀行”不重在囤積賺錢,重在“美學紮根”,把藝術品置放于公共空間,讓更多的普通民眾無需購買門票就可以近距離認識、欣賞。

走在台北一些公共空間、對外開放的一些機關部門以及企業內,都有藝術品佈置。“但好多都是名品的複製品,為什麼我們不用鮮活、有創作者的手在上面留下真實情感的本土藝術品呢?”龍應臺強調,藝術銀行就是把門打開,讓藝術可以進入民眾“隨時隨地呼吸和工作的生活空間”,從而提高民眾的藝術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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