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剛剛結束的北京市“兩會”上,文化産業和文化創意産業再成熱點。會議期間,代表、委員暢所欲言,為北京文化發展建言獻策。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國有資産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愛慶:
文化設施建設運營應向社會資本更開放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國有資産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愛慶提交議案,呼籲針對公用事業及文化産業的投資,政府部門應當規劃更系統、職能更明晰,建立一種更透明的機制激勵社會資本廣泛參與。
2000-2008年期間,北京市基礎設施總投資約為5500億元,其中通過特許經營吸引社會資金僅230億元,不足4%。在基礎設施中,文化體育設施佔據相當比重。
李愛慶認為,文化産業社會資本進入難,主要是政策體系缺乏系統性,政策執行缺乏主動性,職責分工多頭化,難以形成政府引導社會資本投資的創新型體制、機制和政策合力。
據介紹,近年來,部分國有企業包括文化企業改制往往通過系統內的國有企業交叉持股來實現,沒有實現體制和機制的真正轉換。有些企業化經營的國有事業單位,通常有政府兜底保障或財政補貼,並沒有真正進入市場化競爭。
在李愛慶看來,國有企業應更多履行社會責任,帶頭投入到文化産業那些風險大、投資大、見效慢的領域,而盈利性強的領域,在企業改制中不應該謀求國有資本控股。
“現在有些政府投資的公共文化設施,土地由國家劃撥,經營稅收也是全免。但是社會資本建的文化體育設施卻沒有享受到同等優惠政策。”李愛慶認為,社會公共和文化設施的建設運營沒有向社會資本真正開放,應創造更加公開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
此外,近年來,為促進文化、體育、旅遊等行業發展,相關政府部門出臺了專項資金,也有各類獎勵、補助辦法。但李愛慶認為,這些資金髮放時,資訊批露並不充分。“由政府運作資金的發放並不科學,建議撥款後交由專業機構和團隊篩選企業,款項或基金交由社會專業團隊進行管理運作。”李愛慶指出,政府在文化事業和文化産業方面的大力投入,使某些部門的自由裁量權加大,但資金髮放、撥款補助、貼息等不應該由政府“裁定”。另外,對明顯有利於北京文化事業和文化産業繁榮的項目應實行稅收等優惠政策,讓社會資本也享受國有文化事業單位的同等稅收政策,即使沒有免稅權的區域政府,也應通過返稅等方式激勵社會資本參與進來。
在運用基金等方式引導文化産業發展上,李愛慶認為,政府也不應該直接投入。道理很簡單,如果項目盈利性強,不用政府引導社會資本也會蜂涌而入,而如果無法盈利,即使政府帶頭投資,社會資本也不會投放。“政府更應該明晰自己的職能,更多地在法制環境、服務設施、土地稅收等方面多做扶持性的工作。”李愛慶呼籲,應進一步轉變和加強政府投資促進部門的職能,政府應真正變身為首都經濟發展、社會投資所需要的資訊中心、引導中心、協調中心和扶持中心。
北京市政協教文衛體委員會:
建“大文委”統籌文創産業發展
在“十二五”規劃制定前,北京市政協教文衛體委員會就曾提交了一份調研報告,提出加大政府機構改革的力度,整合市文化局、廣播電影電視局、新聞出版局、文物局、旅遊局、體育局等政府部門的職能,組建北京市文化委員會,以“大文化”統籌文化創意産業發展。
“我們的文化創意産業一直在宣傳系統內管轄,應該有一個機構,讓文化走出原有的小圈子獲得充分重視,以利於其長足發展。”北京市政協委員、著名導演鄭曉龍建議。
北京市政協委員、光線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王長田:
讓文化認證企業享受稅收優惠
北京市政協委員、光線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總裁王長田表示,目前文化創意企業稅收負擔較重,可建立企業認證制度,認證後享受稅收優惠。
北京重視發展文化創意産業,但文化創意企業所得稅稅率大約為25%,對中小企業來説負擔較重。建議比照北京高科技企業認證的做法,建立文化創意産業認證制度,通過認證的企業可享受15%的優惠稅率。
北京要發展成為國際活動聚集之都,這將涉及到商業、文化等多個系統的協調。希望政府在進行活動採購時,向社會開放,讓國有、民營企業享有同等待遇。目前,很多大型活動由國有企業承辦,民營企業很難進入政府採購之列。商報記者李瀛 鄭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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