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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體教育”不能淪為“特長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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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中國 | 時間: 2011-05-25 10:09:07
| 文章來源: 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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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3日印發通知,決定在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施“體育、藝術2+1項目”,即通過學校組織的課內外體育、藝術教育的教學和活動,讓每個學生至少學習掌握兩項體育運動技能和一項藝術特長,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5月24日《新華網》) 堅持全面發展,推進素質教育,這是國民教育未來發展的要義和內涵。從這個意義上説,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校要開齊開足音樂、體育、美術課程,以課堂教學為主渠道,把“體育、藝術2+1項目”的相關內容納入教學計劃,是一種值得讚賞的積極態度。但必須要加以厘清的是:如此“藝體教育”是一種普遍性的素質提升教育,不是“特長教育”,重在全面提高學生群體的綜合素養,而並非落腳于學生藝體專長的專門培育。 如果在現實的“操作”中,“藝體教育”淪為了“特長教育”,在現行“特長加分”的中考和高考制度語境下,由上而下推進的“藝體教育”非但起不到推進素質教育的杠桿作用,反而會助長功利色彩濃重的特長教育歪風,使之愈演愈烈,從而加大家庭教育開支的負擔——如此一來,教育部主導的“體育、藝術2+1項目”就變了味道。 還不僅如此,一旦普及性的“藝體教育”淪為了跳板化的“特長教育”,會引發更大的教育不公問題。眾所週知,我國義務教育階段的教育資源投放並不均衡(譬如城鄉之間),在經濟落後地區越加明顯。而在政策性“藝體教育”的實施過程中,會不會加劇這種教育資源配置不平衡的狀況?這並不是杞人憂天。無法回避,同樣的“藝體教育”模式,受教育資源和各種條件的制約,其教育成果勢必存在較大差異,而這種差異的教育成果必然最終還是會體現于高考,産生非常明顯的“馬太效應”。 其實,素質教育喊了十幾年,文件、規定政策出臺了不少,一些地方也紛紛實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嘗試,但效果卻不太令人滿意。問題的關鍵就在於,應試教育之所以成為應試教育,歸根結底還是因為一考定終身的高考制度存在。只要這種制度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變革,中小學教育就難以真正跳出應試教育的藩籬。即使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推進“藝體教育”,為了將來的出路,學生與家庭也會自我加壓,尤其是那些貧困家庭出身和農村地區的孩子更會如此——至於課堂上的“藝體教育”,顯然很容易淪為應試教育“加碼”的某種道具。 由此可見,如果説推進“藝體教育”是教育模式、教育內容和教育管理的一種創新,那麼,其應該建立在教育體制改革和教育資源均衡有效推進的基礎之上。離開了後者,前者終歸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只能“看上去很美”,僅此而已。這正是教育主管部門需要正視和警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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