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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同立法守護流域生態 深莞探索賦能大灣區內涵式高品質發展

2025-12-03 18:05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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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實現更高品質、更可持續的發展,深圳市與東莞市攜手制定的《深圳市茅洲河流域協同保護規定》近日發佈,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這部區域協同立法的“破冰之作”,以法治方式打破行政壁壘,將流域治理從過去的“分治”提升至“共治”,不僅為茅洲河流域永續發展提供了保障,更是大灣區探索內涵式高品質發展新路徑的生動實踐。

一、立規:從“分治”到“聯合治”,以法治協同築牢發展根基

大灣區的高品質發展,離不開穩定、公平、可預期的法治環境。在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指導下,深莞兩地摒棄各自為政的舊思路,開創了協同立法的新模式。通過建立常態化協商機制、聯合調研論證,確保兩地立法程式同步、內容銜接,為流域治理提供了統一的法治“尺規”。這標誌著大灣區城市間從項目合作向制度性整合邁出關鍵一步,為區域一體化發展注入了深刻的法治內涵。

二、系統:從“治水”到“育生態”,以全域治理提升發展品質

規定摒棄單一治水思路,致力於構建全鏈條的流域保護體系。它通過建立聯席會議、資訊共用和規劃協同機制,實現目標與措施的統一;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治理,推動流域生態環境實現質的提升。這種系統治理模式,正是“內涵式發展”從追求量變到追求質變的體現,旨在通過優化發展要素,提升大灣區整體的生態品質和人居環境競爭力。

三、聯防:從“單控”到“多聯動”,以安全韌性守牢發展底線

內涵式高品質發展必須是安全、可靠的發展。規定著力構建跨區域風險防控體系,在防洪減災與突發水環境事件處置中強化協同,通過聯合演練、應急聯動,增強流域整體的韌性和安全性。同時,將流域文化保護與産業綠色升級協同推進,推動沿岸産業向綠色、低碳轉型,實現了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統一,夯實了流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四、共建:從“管理”到“大治理”,以社會合力凝聚發展動能

高品質發展的最終目的是造福人民。規定不僅明確政府職責,更積極探索跨地域人大協同監督新路徑,通過聯合執法檢查等強化法規落實。同時,它搭建起公眾參與的橋梁,鼓勵社會組織和公眾加入流域治理。這形成了政府、市場、社會協同發力的治理新格局,激發了大灣區社會共同體意識,為內涵式高品質發展凝聚了最深厚的根基與合力。

供稿人:盛孝地,張志遠 單位: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資工委

【責任編輯: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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