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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醫療轉運”等價格項目立項 收費將有據可依

2024-11-13 10:39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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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12日電(記者徐鵬航)國家醫保局近日編制印發《綜合診查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將現行綜合診查類價格項目整合為36項,新增設立“航空醫療轉運”項目、“安寧療護”項目等,單獨設立“到府服務費”,更好促進醫療服務品質提升。

這是記者12日從國家醫保局獲悉的。

“立項指南積極回應社會訴求、適應臨床進步,新設價格項目滿足患者多樣化服務需求。”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説。

立項指南對診查費、床位費、轉運費等項目進行了明確規定。新增設立“航空醫療轉運”項目,支援醫療機構提供緊急醫療服務;新增設立“安寧療護”項目,支援公立醫療機構補齊安寧服務供給短板,提升終末期患者生命品質。

立項指南還單獨設立“到府服務費”,鼓勵公立醫療機構為交通不便的老年人等院外患者提供到府醫療服務,收費採取“到府服務費+醫療服務價格”的方式。

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指導各省份醫保局做好對接落實,整合規範綜合診查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制定全省(區、市)統一的價格基準,指導具有價格管理許可權的統籌地區對照全省(區、市)價格基準,上下浮動確定實際執行的價格水準。

【責任編輯:吳聞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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