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歧視調查,打破貿易保護的新範式
8月26日,加拿大財政部宣佈將對進口自中國的電動汽車、鋼鐵和鋁加徵高額關稅等貿易限制措施。並且,加拿大此舉援引的是其關稅法第53條,既不是反傾銷稅,也不是反補貼稅或其他有據可依的貿易救濟措施,違反了世貿組織相關規則。對此,中國隨即宣佈對加拿大採取多項反制措施,包括開創性地發起了全球首例“反歧視調查”。
反歧視調查是指一國政府或相關機構針對另一國政府或企業採取的具有歧視性的貿易措施或政策進行的調查,旨在評估被指控的措施或政策是否違反了國際貿易規則,特別是關於公平貿易和非歧視性待遇的原則。此次,中國也是首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七條、第三十六條規定,對加拿大的違規舉動發起反歧視調查,後續將根據實際情況對加拿大採取相應措施。這一舉措不僅彰顯了中國在維護自身貿易權益方面的堅定立場,也為打破貿易過度保護、維護全球貿易秩序提供了新的範式。
在當前國際經濟格局下,加拿大對中國採取的貿易限制措施是典型的貿易保護主義和政治主導行為。加拿大此次對中國商品的附加稅稅率徵收顯然缺乏必要的程式性和透明性。此前,即便歐盟在對中國電動汽車加徵關稅前,也公佈了相應的反補貼調查初裁結果。相比之下,加拿大跳過調查、主觀擬定高額稅率的措施具有明顯的歧視性和限制性質。此外,從經濟利益來看,通過加徵關稅來保護國內工業並非良策。數據顯示,2023年中國和加拿大商品進出口總額為889.9億美元,進出口基本平衡,其中中國對加拿大的電動汽車出口金額僅佔總出口額的2%。可見,加拿大的行動更多體現了政治層面的考量。然而,經濟全球化的深度發展已經使得各國利益緊密相連,這種貿易過度保護限制性行為不利於全球産業鏈的穩定,將對全球所有參與者的利益造成損害。
相較於以往諸如對等加徵關稅等貿易反制措施,中國對加拿大啟動的反歧視調查是一次打破貿易過度保護的新範式,具有正當性、針對性、示範性三大特點。
首先,反歧視調查作為反制措施“起手式”,為我國後續行動提供了更為堅實的法律依據。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國此舉是針對加政府錯誤做法,依法行使自身權利、捍衛國內企業利益的具體體現,在國際社會中也更容易贏得理解和支援。未來,反歧視調查可能成為中國維護自身正當權益、表達自身立場的新常規範式。
其次,通過反歧視調查來反制不合理的貿易限制,不僅能最大限度地減少國內經濟損失,也更符合全球經濟利益訴求。在全球經濟相互依存的大背景下,更具針對性的反歧視調查一來可以直接有效地回應不公平貿易行為,二來相較單純的對等加徵關稅正當性、針對性更強,通過保留後續反制措施爭取的空間制定更有影響的反制計劃,實現有效應對的同時也規避了對國內經濟和全球供應鏈的潛在損傷,具有更好的警示效應。
最後,反歧視調查的應用不僅提升了中國在國際輿論中的主導地位,也彰顯了中國在國際舞臺上的實力和影響力。過去,反傾銷、反補貼調查等手段是各國應對不公平競爭的普遍做法。反歧視調查中的“歧視”一詞,準確點明瞭加拿大加徵關稅行為的本質,強調了該國舉措的政治色彩,也為其他國家樹立了一個清晰的範例。同時,這一行動也明確地向國際社會傳遞了中國在維護自身正當權益方面的堅定立場和決心。
對於全球經貿而言,中國的反制行動不僅彰顯了其作為全球經濟重要參與者的責任感與擔當,更為國際社會塑造了打破貿易過度保護的新範式,樹立了維護多邊貿易體制的典範。第一,中國的行動開創了一種新穎的打破貿易過度保護的解決機制,為全球範圍內面臨貿易保護主義挑戰的國家提供了重要的參考範式。不平等貿易待遇是許多發展中國家在面對發達國家時的常見困境,這一在法律框架內進行反制的策略,為發展中國家提供了合法且有效的維權途徑。
第二,中國此舉不僅彰顯了自身在國際舞臺上的立場,還展現了大國面對不公平、不公正行為時的責任與擔當,引領了打破貿易過度保護的新趨勢,有助於維護全球供應鏈的穩定。
第三,中國的這一舉措將激勵更多國家參與到對多邊貿易體系的維護中,形成抵制單邊主義和貿易保護主義的合力,推動構建一個更加公正和開放的國際貿易環境。通過加強國際合作和經驗共用,發展中國家將能更深度地參與國際貿易規則的制定,更好地維護自身利益,以更足的底氣促進全球經濟的均衡發展。(作者分別是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金融開放與安全實驗室主任,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