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斌:建議限制旅遊場景過度使用“人臉識別”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旅遊研究院院長戴斌 資料圖
3月4日,全國政協十四屆二次會議開幕。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旅遊研究院院長戴斌擬向大會提交《關於限制旅遊場景過度使用“人臉識別”的提案》。
戴斌調研發現,幾乎所有省市的賓館、酒店、民宿等旅遊住宿機構都設置了人臉識別系統,遊客除了要出示並由接待人員查驗身份證件,還要到專門的人臉識別設備前“刷臉”才能入住。該措施不僅降低了服務效率,容易引起遊客的不滿和投訴,而且增加了企業的經營成本。進一步調研發現,度假區、滑雪場、索道、主題公園、博物館、圖書館、機場、碼頭、火車站等旅遊流量入口和消費場景安裝人臉識別終端已經是普遍現象,而且強制使用的場合也是越來越多。
對雲南、北京、廣東等地的酒店企業、旅遊和商務主管部門、基層派出所和地方公安廳局的調研發現,在酒店加裝人臉識別設備終端,既沒有明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也沒有正式成文的部門規章規定。現在讓遊客做人臉識別的地方都是按照“告知且同意”的原則實施的,即公安部門告知旅館、酒店、民宿,然後旅館、酒店、民宿也同意做,所以就做了。
對此,戴斌建議如下:
一、建議公安部對強制酒店、度假村、民宿等旅遊住宿機構購買和使用人臉識別終端的情況全面摸底排查,包括要求安裝的法律依據、要求安裝的部門和層級、是否指定廠家品牌、是否與原有的身份證查驗系統並行,是否要求同步上傳資訊等,及時指導各地公安部門取消遊客入住賓館酒店必須“刷臉”的規定,並召回相關的軟硬體設備。
二、建議國家網信辦儘快實施《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規定》,並加強對徵求意見稿第九條的監督檢查。該條明確要求“賓館、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等經營場所,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使用人臉識別技術驗證個人身份的,不得以辦理業務、提升服務品質等為由強制、誤導、欺詐、脅迫個人接受人臉識別技術驗證個人身份”。對“告知且同意”等涉嫌侵權的變通做法做出明確提示並做出整改要求。
三、建議全國人大法工委對旅遊者在旅行、遊覽、觀光、住宿、購物、餐飲等過程中,政府部門和市場主體“強制刷臉”行為進行專項檢查,對有關制度、規定和標準進行合法性審查。包括旅遊者在乘坐航空器、地面和水面交通,入住旅遊住宿設施,進入景區、度假區、主題公園、街區、商圈、博物館、美術館、電影院、戲劇場等旅遊休閒空間所受到的臉部等生物資訊採集,一定要有國家的法律規定。地方立法、政府條例和部門規章不得超出法律規定的範圍,任何地方、任何部門都不可以沒有上位法和正式授權就出臺限制公民的旅遊旅行和消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