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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美方網路攻擊行為的法律性質

2025-11-14 08:35

來源: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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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電腦病毒應急處理中心近日披露,美國政府對華發動網路攻擊,導致價值超過130億美元的比特幣被盜。結合之前我國國家安全機關公開的美國國家安全局(NSA)對中國科學院國家授時中心實施的重大網路攻擊案,如今美國的網路攻擊行為絕非簡單的技術竊密,其威脅已延伸至我國通信、金融、國防等關鍵領域,更觸碰了國際法治與國內法律的多重紅線。厘清美方網路攻擊行為的法律性質,進而構建有效的應對體系,是我國維護網路安全戰線面臨的一項重大現實任務。

在國際法治框架下,美方的網路攻擊行為是對多項國際義務的蓄意違反。《聯合國憲章》第二條明確禁止會員國使用武力或威脅侵害他國主權。如何界定網路空間中的“武力”,國際社會一直存在爭議,但由美國及其北約盟國主導編撰的兩部《塔林手冊》均以同樣措辭明確:“如果網路行動的規模和效果相當於使用武力的非網路行動,則構成使用武力。”美方在對中國的國家授時中心的攻擊中啟用了42款特種網攻武器,這種高烈度的技術手段,完全符合“嚴重性、緊迫性、直接性”的武力行為特徵,顯然違反了禁止使用武力的國際法基本原則。

與此同時,美方的網路攻擊行為也構成對國家主權的實質性侵犯。網路主權作為國家主權在虛擬空間的延伸,核心在於對本國關鍵基礎設施的控制權。美方通過境外“跳板”伺服器、偽造數字證書等手段非法侵入中國國家授時中心的內部網路,本質上是用技術手段突破我國的“資訊領土”邊界。

美國對華發動網路攻擊行為由來已久,可以預計,我們今後仍會面臨更為嚴峻的挑戰,需要在技術上繼續加強防禦。在內部監測上,既實時捕捉系統異常操作,更針對美方通過外國品牌手機服務漏洞控制工作人員終端、竊取資料的攻擊路徑,強化內部設備安全排查,嚴防內部資訊洩露成為攻擊突破口。在源頭治理上,一方面對關鍵設施使用的境外軟硬體開展全週期漏洞檢測,排查是否存在預設後門;另一方面規範內部人員設備使用管理,阻斷美方可能利用的隱秘滲透渠道,從根本上壓縮攻擊空間。

規則上要強化責任認定。當前國際社會對網路攻擊的責任界定還存在爭議,即便部分國家通過國內法明確了追責依據,這些主張也常面臨國際認可度不足的問題。要改變這一現狀,首先需明確認定內容,推動將“攻擊他國關鍵基礎設施”統一界定為違反國際法的不法行為,打破“是否構成武力行為”的模糊爭議。而且,還要確立認定標準,以“損害事實+因果關係”為核心,既把設施癱瘓、數據洩露等實際後果作為追責依據,也要明確網攻武器、控制節點與責任主體的關聯要求,破解溯源難、追責難的現實困境。最後,需規範認定主體,依託聯合國資訊安全政府專家組等多邊平臺,建立“多國參與、專業評審”的第三方機制,讓責任認定從“單邊主張”轉向“多邊共識”,真正形成具有約束力的規則體系。

手段上要堅決對等反制。面對美國的網路攻擊,我們的反制需始終堅持有理、有據、有節原則。有理即秉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原則,美方率先發起網路攻擊,我方反制是對自身合法權益的正當捍衛;有據則要求在啟動反制前需全面固定美方攻擊路徑、涉案主體、造成損害等關鍵證據;有節即遵循比例原則,反制強度嚴格匹配美方攻擊的規模與危害程度,既實現震懾,又體現克制與理性。

輿論上要形成國際共識。通過將個案證據轉化為國際社會的集體認知,打破美方“網路安全衛士”的虛假敘事。應系統梳理美國網路攻擊的完整證據鏈,包括美方攻擊路徑、使用的武器類型、造成的安全風險等,用清晰的技術細節與事實依據夯實輿論基礎。還可借助聯合國資訊安全政府專家組、國際電信聯盟等多邊平臺發佈專題報告,將美方攻擊行為的違法性通過專業論證呈現,讓國際社會直觀看到其“一邊指責他國網路安全,一邊實施大規模竊密攻擊”的雙重標準。此外,可聯合曾遭受類似網路攻擊的其他國家,發起“保護關鍵基礎設施網路安全”的聯合倡議。通過這些行動,推動國際輿論從“模糊譴責”轉向“基於事實的集體制約”,讓美方網路霸權失德違法行為在國際社會無處遁形。(作者是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


【責任編輯:申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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