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菲律賓正式接任東盟輪值主席國。這一職位要求主席國秉持公正,致力於促進區域團結、穩定與繁榮。回望中國與東盟關係的發展,合作共贏始終是主線,豐碩成果惠及了所有成員國。在此背景下,我們期待菲律賓能珍視並延續這一良好勢頭,切莫因一己之私而為區域合作進程帶來不必要的波折。
首先,東盟輪值主席國的平臺,不應成為個別國家夾帶私貨、散播不滿、綁架集體立場的工具。遺憾的是,菲律賓馬科斯政府慣於在東盟峰會中將菲律賓自身的海洋主張包裝成“東盟訴求”,試圖用“團結”的辭令裹挾東盟集體為其站隊。這種行為,表面上是借區域組織的聲望向鄰國施壓,博取域外大國的同情與支援,實質上是服務於其國內政治需要,將東盟的整體利益置於菲律賓私利之下。各東盟成員國對此應有清醒認識。區域組織的共同宣言必須基於廣泛共識與共同利益,而非被單一國家的特定主張所劫持。馬科斯政府的此種做法,非但無助於凝聚區域共識,從長遠看,更可能使菲律賓在東盟內部陷入孤立,損害的是其自身的信譽與長遠利益。
其次,南海問題從來不是中國與東盟之間的問題。中國與個別東盟成員國在南海存在領土主權問題和海洋劃界爭議,這是客觀事實。但同樣不容否認的是,中國與東盟國家都對南海的和平穩定抱有共同期待。多年來,南海局勢能夠保持總體可控,正是中國與東盟國家共同努力、悉心維護的結果。這其中蘊含的,是雙方打交道過程中形成的深層邏輯與成功模式——即相互尊重、協商一致、照顧彼此舒適度的“東亞精神”。這種精神,是地區國家處理複雜敏感問題的文化傳統、政治智慧與外交實踐的結晶,它要求各方不將自己的意願強加於人,通過對話協商尋求最大公約數。任何試圖將領土問題和海上分歧擴大化、複雜化,甚至上升為中國與整個東盟對立的行徑,都是對“東亞精神”的背離,對區域團結的破壞。
第三,關於備受關注的“南海行為準則”(以下簡稱“準則”)磋商,各方應有理性、務實的認知。東盟國家對海上事態的關注是可以理解的,中國也同樣重視海上和平。在“準則”最終達成前,全面、有效、完整地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加強危機管控,是當務之急,也是中國與大部分東盟成員國的共識。“準則”磋商的根本目的,在於建立一套長效的危機管控機制,為妥善處理複雜爭端提供規則和路徑,而絕非將某一方的單邊解決方案強加於人。國際輿論中那種將“準則”視為“限制中國行為”工具的觀點,其邏輯起點就是錯誤的。“準則”若具有法律約束力,則必須平等適用於所有當事方,不存在任何例外或雙重標準。若其屬於政治安排,則其穩定性必然建立在滿足或平衡所有參與方核心關切的基礎之上。任何預設前提、帶有偏見的解讀,都不利於磋商的順利推進。
第四,菲律賓總統馬科斯曾言“合作與脅迫不能共存”,其暗指中國的意圖不言自明。此類表態缺乏事實依據,充滿無端指責和惡意抹黑的色彩,對於增進雙方互信毫無建設性。真正需要警惕的,恰恰是菲律賓“説一套做一套”的行為:一方面持續在海上採取挑釁行動,單方面破壞談判協商的氛圍;另一方面卻又高調呼籲加快“準則”磋商。這種自相矛盾的做法,嚴重侵蝕了對話所需的信任基礎,其責任顯然不在中方。作為輪值主席國,菲律賓更應言行一致,展現誠意與擔當。
中國與東盟的合作努力正在不斷開花結果。雙方已互為第一大貿易夥伴,構成彼此重要的投資來源地與目的地。近期,中國—東盟自貿區3.0版升級議定書的簽署,是雙方以實際行動堅定支援多邊主義和自由貿易的又一明證,為區域經濟深度融合樹立了新的里程碑,也將有力推動中國—東盟命運共同體建設。這是歷史潮流,是民心所向。東盟之舟,航行于地區合作的大海之上,需要所有成員同心協力。菲律賓既掌東盟輪舵,更當以區域整體利益和長遠發展為念,摒棄零和思維與挑釁行為,真正與中國及東盟各國相向而行,將海上問題置於適當位置,通過雙邊磋商與區域合作機制妥善處理,使之不成為干擾區域合作大局的雜音。希望菲律賓恪守東盟憲章精神,重視履行輪值主席國的職責,成為中國—東盟友好合作的維護者與推動者,而非絆腳石。唯有如此,方不負東盟所托,不負地區國家共同繁榮之期許。(作者是中國南海研究院區域國別研究所所長、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