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立統一中實現改革蹄疾步穩
【光明論壇】
“破立並舉、先立後破”既是對實踐經驗的總結概括,也是對改革規律的深刻揭示。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指出,要堅持破和立的辯證統一,破立並舉、先立後破,該立的積極主動立起來,該破的在立的基礎上及時破,在破立統一中實現改革蹄疾步穩。
“破”與“立”,是中國傳統文化中表述事物發展狀態的概念,也是唯物辯證法的一對重要關係,蘊含著破立並舉、革故鼎新的發展之道。“破”代表著破除與變革,是對舊有思想觀念、體系或舊有制度的批判和否定;“立”代表著建立與鞏固,是指在社會實踐的不斷探索中尋找新思路、確立新制度、形成新機制。唯物辯證法認為,事物的發展是新舊事物中各種因素相互較量、此消彼長的矛盾運動過程,在破與立的迴圈往復中,事物不斷向前發展。破與立作為促進事物向前發展的動力,兩者相輔相成、辯證統一。“立”依賴“破”,不破不立,如果不破除阻礙新事物生成和發展的因素,新事物就無法産生和壯大,就沒有事物的發展和進步。反之,“破”也依賴“立”,“破”本身不是目的,而是為“立”服務的手段,根據“立”的需要選擇“破”的內容、方式、程度等。“破”為新的“立”創造條件和空間,“立”是對前一次“破”的超越和提升。有破無立,必然導致制度缺失、社會失序;只立不破,又必然出現舊制未除、新制難建。破為立之始,立在破之中,在破立統一中前進是事物發展的一般規律。
中國共産黨自成立以來,領導人民披荊斬棘、破舊立新、奮力開拓、銳意進取,不僅善於打破一個舊世界,而且善於建設一個新世界。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立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實際,在破與立的辯證統一中,領導改革從農村到城市、從沿海到內地、從經濟領域到其他領域漸次展開。實踐充分證明,“破立並舉、先立後破”是推進改革的重要方略,也是我國實現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的成功經驗。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們黨深刻把握歷史大勢和現實要求,開啟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系統整體設計推進改革新征程。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把“破立並舉、先立後破”作為深化各領域體制機制改革的重要方法。立新發展理念,破“唯GDP論”;立城鄉融合發展之制,破城鄉二元結構之弊;立新質生産力,破原始創新能力不強;立清風正氣,破“四風”頑疾;立公正高效權威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之制,破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之弊……正是秉持了“破立並舉、先立後破”的科學導向,把該立的積極主動立起來,該破的在立的基礎上堅決破除,我們才能著力解決構建新發展格局和推動高品質發展的卡點堵點問題、發展環境和民生領域的痛點難點問題、有悖社會公平正義的焦點熱點問題,才能推動改革在“得其法”中不斷取得新成效。
當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已經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改革的深度、廣度和內外部環境都呈現前所未有的新變化,各種利益的平衡、各種關係的協調更難,改革的複雜性、系統性、法治性更強,無論破還是立,都更考驗改革者的智慧、勇氣和擔當。
改革是有方向、有原則的。改革無論怎麼改,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馬克思主義、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持人民民主專政,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這些都是管根本、管方向、管長遠的,體現黨的性質和宗旨,符合我國國情,符合人民根本利益,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有絲毫動搖,要始終牢牢立住。“破立並舉、先立後破”,錨定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不動搖、不偏軌、不折騰、不停頓,確保改革開放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義;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動力。“破立並舉、先立後破”更應從人民的整體利益、根本利益、長遠利益出發謀劃和推進改革,注重從老百姓急難愁盼中找準改革發力點和突破口,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做到改革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用。
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推進改革發展、調整利益關係牽一髮而動全身,尤其需要用好“破立並舉、先立後破”的方法論。“先立”體現為更加注重系統整合,增強改革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後破”則強調問題導向,以解決突出問題為突破口和主抓手。既要防止盲目破、衝動立的大破大立,也要反對缺乏關聯、破立不統一的割裂破立,還要杜絕未立先破、破而不立的急功近利。“破立並舉、先立後破”,把握好時、度、效,謀定後動、循序漸進,統籌好新與舊、穩與進、當前與長遠、全局和局部、宏觀和微觀的辯證關係,以破與立的變革之力推動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行穩致遠。
(作者:袁秀,係河北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研究員、河北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