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破和立的辯證統一
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堅持以制度建設為主線,必須把握好“立”和“破”的承接順序和辯證關係。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破和立的辯證統一,破立並舉、先立後破,該立的積極主動立起來,該破的在立的基礎上及時破,在破立統一中實現改革蹄疾步穩。”
破是手段,立是目的。無論是完善過去的改革舉措,還是根據實踐需要試點探索新提出的改革舉措,都必須堅持先立後破,加強頂層設計、總體謀劃。
比如産業結構調整,“騰籠不是空籠,要先立後破,還要研究‘新鳥’進籠‘老鳥’去哪”。又如實現“雙碳”目標,“不能把手裏吃飯的傢夥先扔了”,而應立足國情,堅持穩中求進、逐步實現。
立得住,才能破得好。“立”起基礎性、先導性作用,該立的要積極主動立起來,立得穩、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根據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應急管理部成立並整合了11個部門的13項職能。正式掛牌前,在人員沒有到位、辦公地點尚待確定的情況下,應急管理部就進入了“應急”狀態,建立起由部領導輪流在崗帶班的24小時值班值守工作機制。有頂層設計在先,有機制保障在後,確保了改革有條不紊進行。
“破”是為了更好地“立”。為改革開闢道路、清除障礙、創造條件,該破的要在立的基礎上及時破、堅決破、徹底破。
新法規出臺了,老規矩、老做法就不能堂而皇之存在;新業態、新産能成熟了,就沒有必要再固守落後産能;打通束縛新質生産力發展的堵點卡點,必然需要清理和廢止有悖于高品質發展的政策規定……沉疴盡去,萬山將春。不斷破除舊觀念、舊傳統、舊制度,方能為新制度、新事物的産生和發展開拓廣闊天地。
必須認識到,制度建設是一個動態發展變化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勞永逸。在沒有立之前,不要急於破,更不能“未立先破”或“只破不立”。如果舊的制度破除了,新的制度還沒建立起來,就會出現制度真空,讓人無所適從。
不久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提出“要強化制度建設與執行,統籌為基層減負和賦能”。一方面強調建立健全常態化長效化機制,進一步理順基層權責;一方面下大力度整治清理基層黨員幹部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破立並舉,雙管齊下,才能為推動基層善治打下堅實基礎。
統籌破與立,必須找準改革突破的方向和著力點,把握政策調整和推進改革的時度效。既需要有謀定而後動的智慧,把握規律、尊重實際,進行充分論證和評估;也需要自我革新的勇氣,只要是符合實際、必須做的,該幹的還是要大膽幹,該改的就要果斷改。
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是治國理政的重要原則,也是做好工作的方法論。改革挺進深水區,必須識得水性,慎之又慎。堅持破立並舉、先立後破推進改革,才能使改革的力度、速度與人民群眾的接受程度更好統一起來,更好實現穩中求進、以進促穩。
茍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把破與立更好地統籌起來,我們必能一步一個腳印落實好各項改革任務,牢牢掌握髮展主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