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發全民族文化創新創造活力
鐘葳 中國網時事評論員
10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建設文化強國進行第十七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學習時指出,要著力激發全民族文化創新創造活力。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統一,把激發創新創造活力作為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的中心環節,加快完善文化管理體制和生産經營機制。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不僅需要物質基礎,更要推動文化的繁榮與復興,以強大的精神支柱凝聚國民力量。為此,必須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充分激發文化生命力與創造力,為人民提供更豐富的精神食糧,滿足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
深化文化改革,回應人民的精神新期待。隨著生活水準的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精神文化的需求已從“夠不夠”轉變為“好不好”,從基本滿足走向更高品質追求。文化供給的矛盾發生深刻變化,亟須進一步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以完善文化政策體系、優化資源配置、強化智慧財産權保護,切實保障文化創作者的合法權益,營造激發創作活力的文化生態。讓創作者充滿激情、激發靈感,才能不斷推出高品質作品,有效回應群眾對豐富精神文化生活的渴望與期待。
創新是文化發展的動力源泉。沒有創新的文化就如同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許多文化作品缺乏“留存價值”或“深度共鳴”,根本原因就在於創新力不足、創造性缺失。要讓文化擁有持久吸引力與深遠影響力,必須在創新上不斷突破、精益求精,多出精品、力作,創作出更多群眾喜愛、貼近生活、直擊人心的優秀作品。文化創作者要立足當下,貼近群眾,突破形式、內容、表現手法的限制,用敏銳的洞察力與豐富的想像力深入探索人性、挖掘精神內涵,讓文化精品承載時代精神、傳遞普世情感。同時,要積極運用數字科技,借助數字化、立體化的手段傳播文化,吸引年輕群體與更廣泛的受眾群體,讓文化作品在內容與表現上有機融合,以達到引人入勝、啟迪心智的效果,推動先進文化根植民心。
堅持社會效益優先,為人民提供優質文化産品。文化産品不僅具有經濟價值,更承載著重要社會價值。文化創作必須堅守正能量,摒棄“娛樂至上”思維,決不能為了嘩眾取寵而戲説歷史、篡改經典、解構崇高、調侃英雄。創作者需承擔起正能量傳遞者的責任,以正確道德觀進行創作和傳播,把人民群眾的需求、利益、審美放在首位,打造反映現實、觸動人心的作品,讓作品“叫好”又“叫座”,堅持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統一,讓文化的影響深入社會每一個層面,凝聚民族共識,激勵社會前行。
文化文藝工作者肩負著記錄新時代、謳歌新時代的崇高使命,承擔著銘刻時代精神、振奮民族意志的偉大責任。唯有堅持以創新為核心、以精品力作為目標,把品質視為作品生命線,才能為民族復興注入強大的精神動力。新時代呼喚新的文化高峰,文化繁榮與民族復興息息相關,文化發展的深度與廣度將決定民族復興的高度。
編審:蔣新宇 郭澤涵 張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