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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百姓“家門口”的司法獲得感

2024-10-23 08:48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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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麗麗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聯合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今日説法》欄目推出的特別策劃《邊疆法庭》在央視各平臺熱播。其中“黑土地上化心結”聚焦黑龍江省東寧市基層治理問題,通過法官巡迴審判方式就地圓滿化解兩起鄰里糾紛。節目中,雙方握手言和、開 懷大笑的一瞬間,筆者深切感受到,便民、高效的巡迴審判大大提升了百姓“家門口”的司法獲得感。

欲築室者,先治其基。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人民法院在促進基層依法治理方面承擔著重要職能。鄰里、離婚、土地、贍養……人民法院審理的每一個小案件都關乎百姓切身利益。如何讓司法服務更接地氣、更暖人心?人民法院在深化司法改革、創新審判方式上積極探索,就地立案、就地開庭、當庭調解、當庭結案的巡迴審判方式被廣泛運用於基層人民法庭,將“為人民司法”的理念落到了實處。

提升百姓“家門口”的司法獲得感,巡迴審判要在“質”上下功夫。巡迴審判並非簡單的法庭地點轉移,而是要依據群眾現實需要和司法實踐需要決定巡迴審判的案件類型。因路途較遠、交通不便加大當事人時間成本、金錢成本的案件;因矛盾突出、複雜必須實地了解糾紛原因的案件;具有普遍教育意義、適宜以案普法的典型案例等,都可以利用巡迴審判的方式提升案件辦理的品質和效果。

提升百姓“家門口”的司法獲得感,要注重發揮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巡迴審判的目的不是“結案了事”,而是“案結事了”。面對基層“遠親不如近鄰”的熟人社會,巡迴審判更應注重矛盾糾紛的源頭化解、實質化解,促進基層社會和諧發展。而“楓橋經驗”的精髓在於發動群眾、依靠群眾實現社會矛盾的有效化解,這恰恰有利於巡迴審判實現案結事了。節目中,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糾紛案件中,法官邀請了當地村長作為特邀調解員參與調解工作,將訴訟與非訴訟兩種化解矛盾糾紛的方式進行有效對接,為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社會治理目標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撐。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有效運用,為巡迴審判工作高品質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援。

用腳步丈量法院與民心的距離,讓“為人民司法”的理念落地見效,人民群眾才能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面對基層群眾的司法新期待、新需求,期待人民法院在“最後一公里”中創新辦案方式方法,不斷提升巡迴審判工作的規範化、常態化、制度化,及時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讓法治的陽光照亮每一個角落。


【責任編輯:申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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