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新質生産力需培養用好各類人才
【專家視點】
作者:馮大力(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健全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産力體制機制。
加快發展新質生産力,離不開建設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人才隊伍。只有連續不斷地培養出適配發展新質生産力的人才,各得其所地配置好人才資源,適時適當地激勵創新人才,才能有效推動新質生産力持續發展。
既要自主培養,又需積極引進
充實、壯大適配發展新質生産力的人才隊伍,既要自主培養,又需積極引進。
堅持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為發展新質生産力培養急需人才。第一,以創新為引導,分類推進高校改革,建立科技發展、國家戰略需求牽引的學科設置調整機制和人才培養模式,超常佈局急需學科專業,加強基礎學科、新興學科、交叉學科建設和拔尖人才培養。第二,優化高等教育佈局,加快建設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學和優勢學科。要以創新思路著力培養優勢學科,支援創新團隊和創新人才,鼓勵師生培養批判性思維和創新習慣,鼓勵師生結合實踐大膽創新。第三,完善學生實習實踐制度,讓學生在實踐中應用所學知識,通過實踐檢驗所學知識的真偽,在理論與實踐結合中發現問題、獲得真知、提升能力。
實施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引進各類急需的適用人才。完善人才有序流動機制,促進人才區域合理佈局和高效配置。深化東中西部人才交流與協作,優化配置人才資源。各地要立足自身實際積極引進、適配適用創新人才,並以引進的人才為中心構造科研平臺、創業平臺、産業平臺、創新平臺,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創新創業高地、教育科技人才一體化協調發展高地。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人才交流通道,挖掘創新人才的潛力,更有效地為創新産品找到更多應用場景、為創新企業提供人才支撐。
營造良好生態,健全評價體系
無論是自己培養的人才,還是對外引進的人才,都需要擁有科研自主權,都需要公開、公平、公正和科學的人才評價體系。
因地制宜為人才發展營造良好生態。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和人才的個性化需要,完善制度設計,制定配套政策,搭建相應平臺,保障人才沒有後顧之憂。
充分放權,尊重創新人才的自主權。堅持為人才鬆綁、向用人主體授權,營造有利於人才各得其所、各展其能的環境。為人才鬆綁,就要遵循人才成長規律、發展規律和科研規律,賦予人才更大技術路線決定權、更大經費支配權、更大資源調度權,讓他們盡情釋放才華和能量。向用人主體授權,就要結合實際依法授權,把應該下放的權力全部下放,把不該干預的手堅決收回來,充分尊重、發揮用人主體在人才培養、引進、使用中的自主權。
建立健全符合實際的科學的人才評價體系。要“破四唯”,建立以創新能力、品質、實效、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創新能力是人才的硬實力,創新的品質、實效、貢獻是評價人才創新效果的硬指標,對人才的評價要同時兼顧這四項指標。人才評價要實行個人評價與團隊評價相結合,公平、公正地評價個人在團隊中的價值和貢獻,以及團隊的價值和貢獻。
激勵各類人才各盡其能
幹事創業的平臺,是人才與事業雙向成就的憑藉;對知識、技術等智力價值的肯定與獎勵,是對人才的顯性褒獎和激勵。幹事平臺、事業召喚和物質獎勵,是對人才的基本激勵手段。
打造幹事創業的平臺,用事業召喚激勵人才。一方面,深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改革,加快佈局建設一批概念驗證、中試驗證平臺,完善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應用政策,加大政府採購自主創新産品力度,為創新人才順利實現科技成果轉化提供支援。另一方面,結合各地資源稟賦、實際需要和人才稟賦優勢,建立供需配套的研發中心、環科研協作平臺、特色産業園區,配套建立人才金融服務機制、政策支援體系,加強技術經理人隊伍建設,促進人才鏈、創新鏈、産業鏈、供應鏈、資金鏈的生態化耦合,實現人才與其他要素、環境、生態的協同和共贏,為人才幹事創業營造良好生態。
深化分配製度改革,健全知識、技術、管理等勞動力要素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一方面,完善科技人員績效考核評價機制,建立健全由市場對創新能力、創新績效進行評價的機制。另一方面,允許科技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上擁有更大自主權,建立職務科技成果資産單列管理制度,深化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
《光明日報》(2024年10月22日 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