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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屆三中全會Q&A】怎樣理解二十屆三中全會關於收入分配製度的表述?

2024-09-03 09:18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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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緊緊圍繞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這個主題擘畫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戰略舉措。讓我們通過問答的形式一起學習領會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的主要內容、精神實質和重大意義。

Q:怎樣理解二十屆三中全會關於收入分配製度的表述?

A:《決定》指出:“形成有效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穩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合理調節過高收入的制度體系。”這對於進一步完善收入分配製度,規範收入分配秩序,規範財富積累機制,推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具有重要意義。可從以下3個方面來理解。

第一,新時代我們著眼于推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逐步完善收入分配製度、規範收入分配秩序。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準確把握我國發展階段新變化,把逐步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更好統籌效率和公平,鼓勵勤勞致富、多勞多得,不斷健全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分配製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優化分配結構,發展壯大中等收入群體,拓寬農民增收致富渠道,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財産性收入,持續完善要素分配政策制度,不斷改革完善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再分配調節機制,支援發展公益慈善事業,逐步規範財富積累機制,初步構建了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制度體系。這些讓最廣大人民不斷增加獲得感的有效舉措,給高品質發展增添了動力源,也為實現共同富裕奠定了堅實基礎。

第二,當前我國收入分配格局還有待進一步優化。隨著內外部環境的深刻變化,我國在收入分配領域面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還不少。一是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仍然偏低。二是不同所有制、行業和群體的就業人員之間還存在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數字經濟帶來的收入極化趨勢明顯,決定初次分配的市場化機制還需進一步健全和規範。三是居民收入和財富的基尼系數仍處高位,再分配製度對收入差距的調節效果不強,社會保障制度在維護群體間待遇公平性、可持續性等方面還存在不足。四是公益慈善事業發展體制機制有待健全,第三次分配調節收入差距的作用有限。

第三,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分配製度,需要加快形成有效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穩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合理調節過高收入的制度體系。分配製度是促進共同富裕的基礎性制度。要從新時代新征程我國生産力和生産關係發展的實際出發,堅持用改革的辦法回應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在推動高品質發展、做好做大“蛋糕”的同時,進一步分好“蛋糕”,穩步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一是進一步發揮初次分配中市場化機制的決定性作用,加大對要素市場歧視性做法、壟斷行為等的監管力度,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二是進一步完善稅收、社會保障和轉移支付,合理調節和縮小行業、地區、城鄉、人員收人分配差距,優化教育、健康等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構建人本導向的再分配機制。三是進一步完善公益慈善等第三次分配政策法規體系,加強現代慈善組織制度建設,提高社會主體參與積極性主動性。四是規範財富積累機制,將擴大財富增量與調節財富存量相結合,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財産性收入。保護合法收入,加快完善産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産權和企業家權益;調節過高收入,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規範資本性所得管理,清理規範不合理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加強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行業秩序的監管整治,堅決遏制權錢交易,打擊內幕交易、財務造假等獲取非法收入行為,形成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優勢互補、相互促進的調節機制。

編審:郭澤涵 蔣新宇


【責任編輯:申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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