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反補貼稅將打擊各國企業參與歐盟綠色發展的意願
週密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研究員
近日,歐盟委員會披露了對從中國進口的純電動汽車(BEV)徵收反補貼稅的決定草案。歐委會稱,這個決定草案反映了利益相關方對其7月4日在官方公報中對相關産品徵收臨時反補貼稅提出評論意見後,歐盟作出的調整,從徵稅幅度上進行了小幅下調,但上汽集團和所有其他非合作公司的産品仍將被徵收36.3%的高額反補貼稅。中國出口商與歐盟生産商合資企業,在歐盟調查期間尚未實現對歐出口的,可能被徵收較低稅率,且歐盟不對措施生效前的産品追溯徵稅。
去年10月,在未經歐洲本土車企申訴的情況下,歐委會對從中國進口的純電動乘用車啟動了反補貼調查。作為WTO成員,反補貼調查並非問題,但有使用條件——當進口商品確實對本土産品構成了不正當競爭,而這種競爭優勢是由於出口方政府提供的不當補貼造成的,且對進口方相關行業和企業帶來較大衝擊,WTO成員可通過反補貼調查來促使出口方履行必要承諾,而對進口有直接感受和競爭關係的企業擁有直接和重要的發言權。因此,歐委會在反補貼上對歐盟本土汽車企業“越俎代庖”,很難不讓人懷疑其背後的政治因素。
眾所週知,歐盟是經濟全球化的積極參與者,也是應對氣候變化、發展綠色經濟的引領者。歐洲綠色經濟保持較快發展,對綠色産品的需求顯著增加。包括純電動乘用車和插電式乘用車在內的新能源汽車成為歐洲市場的新寵,市場需求對供給形成了較強的拉力,在歐洲本土供應不足的情況下,吸引了包括中國企業在內的全球新能源汽車廠商的濃厚興趣。
這種市場配置資源的方式本身是良性的,也應該被尊重。傳統上,歐洲消費者在綠色消費上較為積極,一定程度上願意承擔由此産生的附加成本,這也成為更貴的綠色産品在歐盟市場上消費基礎更好的重要原因。但是,消費者的主動行動不應被無視和利用,更不能剝奪其在同等條件下獲得具有更高性價比産品的權利。歐盟如果不改變對華純電動乘用車品牌徵收反補貼稅的行動,不僅會導致歐洲市場電動車産品價格的顯著上升,還將打擊各國企業參與歐盟綠色經濟發展的意願,對消費者、企業和創新能力都會帶來較為明顯的打擊。
歐盟作為全球最重要的經濟體之一,經濟貿易政策的獨立性在近年來有所減弱。2007年,美國次貸危機的衝擊仍未消散,較長時間的通縮削弱經濟動能,地緣政治導致的供應鏈高成本,製造業受産業政策驅動離歐赴美,加之歐盟內部的諸多“疑歐”“脫歐”聲音,歐盟的貿易政策取向有些飄忽不定,對多邊經貿體系的信心和行動力也受到了一些國家貿易保護主義和單邊主義的不小影響。應該看到,經濟全球化進程可能會在短期內受部分國家的抵觸而有所放緩,但這個進程總體上仍然保持強大的生命力和持續優化升級的巨大動能。包括中國在內的廣大發展中國家既是多邊經貿體系的參與者,也是積極維護者,更願意在多邊規則框架下解決問題。WTO規則體系中,《反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為各成員處理相關問題提供了行動參考。然而,該協定的目的並不是鼓勵各成員將反補貼作為工具,實現自身的政策目標和行業利益,而是希望通過盡可能清晰的分類,約束和降低成員濫用反補貼貿易救濟的衝動,為解決可能的關切提供程式參考。對於多數情況,在未經WTO認可的情況下,採取直接的加稅並不可取,磋商才是更為常見和合理的方式,而主要經濟體之間的爭端解決就更需要將磋商列為優先和主要路徑。
事實上,從主體上看,美歐等發達經濟體是WTO反補貼的主要發起方。與反傾銷相比,反補貼的波及面大、影響深遠,對出口方造成的衝擊廣度和深度都更嚴重。中國在純電動乘用車領域的優勢來自於國內市場支援下的快速迭代,來自於競爭推動下的技術創新和強大的製造業網路基礎。歐盟的發展中成員不僅受益於進口中國新能源汽車、快速推進碳達峰、碳中和進程,而且吸引了大量中國汽車為本土化生産、適應特色市場需求而開展的投資。但投資者希望有長期穩定的投資環境,這種環境來源於中歐在經貿合作上的相向而行和彼此尊重。
歐委會依舊為繼續聽取利益相關方的意見留出了窗口,在通過磋商而非武斷徵稅解決關切上仍有可能。裁決和判斷不應靠猜測和估計。中國企業十分注重合規。此次調查期間,中國新能源汽車按照歐委會要求提供了大量相關情況,積極配合,理應為歐委會的準確判斷提供依據。在新能源汽車領域,中歐之間有著通過合作共同發展的廣闊空間,這種合作不僅有利於消費者,也會對歐洲汽車行業的升級發展提供更好的支援。“和則兩利,鬥則俱傷”,中歐解決爭端需要智慧和耐心,更要有遠見和勇氣。
編審:唐華 蔣新宇 張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