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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單方面擴張大陸架,意欲何為?

2024-07-02 08:39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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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立志 中國海洋大學國際事務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海洋發展研究院研究員

6月25日,日本政府頒布相關政令,將位於小笠原群島父島東側的小笠原海臺海域大陸架擴大12萬平方公里。日本單方面擴大大陸架,有悖《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將大陸架定義為對沿海國領海以外至距離基線200海裏(或更遠)的海底區域的海床和底土上的自然資源擁有主權的區域。日本作為陸地資源稀缺的島國,對海洋資源的開發與擴張由來已久。2014年,日本在綜合海洋政策總部會議上,就確立了以延長大陸架為目標的政策。小笠原群島父島東側的小笠原海臺海域已確認儲備有大量新能源生産所需的鈷、鎳、銅等礦藏。一旦日本將這一決議徹底落實,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日本將對該大陸架海底資源進行優先探查。

從長遠來看,對這些海洋資源的開採能夠減少日本對中國經濟的依賴。但由於開採難度大且資源轉換率不高等原因,此舉對日本短期的戰略效果並不明顯。而且,日本政府需要投入大量的資源來維護和開發新劃定的大陸架區域,這可能會對其財政造成巨大壓力。因此,日本此舉的地緣競爭考慮要高於純粹的資源佔有動機。

日方的做法有悖《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和國際實踐。大陸架的劃定必須基於陸地自然延伸,並且不得超過從基線起算的350海裏或超過2500米等深線100海裏的範圍。然而,日本這一決定是否超出限制尚需法律評估。《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任何締約國提出的外大陸架劃界案申請,都不得侵蝕國際海底區域,不能破壞人類共同繼承財産原則。日本此舉是尋求將其大陸架外部界限擴展到200海裏邊界以外,並沒有附全面的科學文件來證明存在可歸屬於申請國的擴展大陸架,違背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76條第8款的規定。而且日本並沒有遵循大陸架界限委員會建議對其主張進行修改,所以日本的單方面擴張決定並不具備確定性和拘束力,不會得到國際社會認可。

海洋利用國往往傾向於“海洋自由”,沿海國的訴求則更偏好“海洋鎖閉”。日本與美國、菲律賓等國一道,推進海上圈地運動,都尋求將大陸架擴展到最大可能距離,但在南海問題上則主張所謂“航行自由權”。這些國家在“海洋自由”與“海洋鎖閉”之間採取雙重標準,完全以自身海上權利最大化來界定海洋劃界等利益偏好。這會導致相關國際規範合法性的退化,不利於維護既有海洋秩序,加劇海上領土爭端和海軍軍備競賽的升級。日本作為二戰戰敗國,應更加克制自身的地緣戰略,而非試圖以其自身定位的“正常國家”目標進行過度擴張。

日本擴張大陸架不是孤立事件。近年來,日本參與美國的“印太戰略”佈局、大幅提升防務預算、在涉及中國海域的相關議題進行攪局、核污水排海等一系列言行,折射了日本企圖在國家政治層面跳出戰後體制的束縛,採取咄咄逼人的擴張戰略。

隨著大國戰略競爭加劇、日本不斷強化海洋擴張的戰略及國內保守派政治力量的不斷壯大,日本正日益成為威脅亞太地區安全的重大隱患。

編審:高霈寧 蔣新宇 張艷玲

【責任編輯:申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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