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警“登臨檢查”合理合法,有力震懾菲及幕後黑手
孫健翔 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海洋戰略研究所
6月17日,菲律賓違背承諾,再次派出船艇非法闖入中國南沙群島仁愛礁鄰近海域,企圖向非法“坐灘”軍艦運送物資。中國海警依照《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式規定》(以下簡稱《程式規定》),首次對菲船隻實施“登臨檢查”,處置合理合法、專業規範,有力維護了南海主權。
此次“登臨檢查”是《程式規定》的成功實踐,體現中國在海洋領域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戰略。《程式規定》為海警機構開展行政執法工作提供了明確的並且具有可操作性的程式性規範。《程式規定》明確,海警機構在職責範圍內有權對海域使用、海洋調查測量、涉外海洋科學研究等海上生産作業活動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為對海上生産作業活動實施現場監督檢查,海警機構可以依法登臨、檢查在中國管轄海域航行、停泊、作業的船舶和海上石油作業平臺。在實施現場監督檢查過程中,海警機構可以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進行當場盤問、檢查或者繼續盤問,並可以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必要措施控制受檢船舶及其人員。對拒不配合檢查的船舶和人員,也明確規定了海警機構可以強制檢查;現場逃跑的,海警機構有權採取必要措施進行攔截、緊追。可見,中國海警此次對菲船隻管制措施完全有法有規可依。
《程式規定》的實施,規範了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式,更好地維護了海上秩序,符合國際通行做法。美國海警法明確規定:“在公海及美國享有有司法管轄權的海域,為預防、探測、禁止違反美國法律的行為,海岸警衛隊可進行詢問、檢查、調查、搜查、查封以及逮捕。為此,委任的軍官、准尉和士官可以隨時登上任何受美國管轄或受美國法律實施的船隻,向船上人員進行詢問,檢查船上的文件和證件,檢查、視察和搜查船隻並使用一切必要的武力強制遵守……”
《日本海上保安廳法》同樣規定,日本海上保安廳官員有“命令出示船舶證件、臨檢船舶或詢問人員”的權利。根據不同情況,可採取“命令船舶起航、停止航行或者暫停駛航;使船舶偏離預定的航線或者移至指定地點;要求船員、旅客或其他在船人員下船,或者限制、禁止其下船”等強制措施。可見,出臺《程式規定》,完善海警機構在海上執法所需程式是國際通行做法,並不像別有用心之人所説是針對特定海域和國家。
此次“登臨檢查”揭露菲所謂“人道運補”謊言,有力震懾菲及幕後黑手。首先,中國對包括仁愛礁在內的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中國海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程式規定》對非法侵入中國海域的菲非法船隻採取管制措施,宣誓了中國對仁愛礁的絕對管轄權。其次,外媒稱“中國海警此次登臨檢查繳獲菲方八條槍”。菲律賓一直自稱是“人道主義運補”而非軍事行動,為何“人道主義運補”要由菲海軍特種作戰大隊士兵攜帶槍支進行?中國管制行動再一次揭露菲武裝挑釁、破壞南海和平的險惡用心。
最後,中國堅持同菲律賓通過談判協商,妥處涉海的矛盾分歧。但菲律賓否定“君子協定”,出爾反爾,甚至在中國《程式規定》出臺之際,策劃所謂“民間組織”召集一群“當地漁民”前往中國黃岩島周邊海域,展開為期3天的“衝闖黃岩島”行動。這一系列舉動都表明,仁愛礁所謂“摩擦”責任完全在菲,中國依法依規開展管制措施、管控海上衝突風險完全合理。
編審:唐華 蔣新宇 張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