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書網“升級”為案例庫,司法公開的大門只會越來越大
中國網特約評論員 張偉
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時對62個典型案例進行“點名”,並就創建“人民法院案例庫”相關工作作了介紹。人民法院案例庫的創建,對促進法律正確統一適用、促進深化訴源治理、促進提升法官司法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全國兩會召開前,2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統籌管理的人民法院案例庫正式上線。與裁判文書網相比,案例庫的使用更方便、要點更清晰、案例更權威,可以説案例庫就是升級版的、經過最高人民法院認證過的裁判文書網。
首先,在文本性質上,入庫案例的“真身”是人民法院出具的真實判決文書,雖然在不少案例中,存在將“真名隱去”的情況,但絕非憑空杜撰的“假語村言”,這種取捨更像是一種刪繁就簡、去粗取精,不僅不影響對案件事實的描述和對法律問題的分析,還很好地保護了當事人的隱私、商譽等。
其次,在效力位階上,入庫案例分為“指導性案例”和“參考案例”兩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在案例庫上線新聞發佈會上開宗明義地指出,“法官在審理案件時必須檢索查閱案例庫,參考入庫同類案例作出裁判”,且每件案例的結尾都有最高人民法院相關部門的“背書”,這就在一定程度上賦予了入庫案例“準司法解釋”的法律效力和統一裁判規則和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的重要使命。眾所週知,統一裁判尺度是世界性難題,案例庫在司法審判中的強制使用,能夠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樸素追求。
再次,在功能設定上,案例庫更加務實管用,清晰的模組、精煉的文風,加之以超快的搜索速度,極大地提高了用戶的體驗感。在以往,為了追求最佳的訴訟結果,當事人和代理律師往往會通過分析主審法官的相關判決來“揣摩”,從而投其所好地制定訴訟策略、起草法律文書,並因此耗費了大量的時間精力。而案例庫的出現,為這些準備工作按下了“簡化鍵”“加速鍵”,也讓當事人更有底氣、更有監督意識。在保留“全要素”的裁判文書網的同時,增加“簡約而不簡單”的案例庫,可以讓法律人有更多選擇,司法公開的大門也必將開得更大。
值得注意的一個細節是,與瀏覽裁判文書網“來者不拒”的設定不同,在首次登錄案例庫時,需要進行實名認證,這讓人情不自禁地産生了一種莊重、嚴肅的感覺。法律不是兒戲,案例亦非玩笑,要以敬畏之心正確對待。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夠慎終如始,持續提供高品質、有態度的“公共法律服務産品”。
編審:蔣新宇 張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