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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論壇】促進數據要素流通 釋放數據要素價值

2023-11-30 15:27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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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論壇】

作者:潘家棟 肖 文(浙江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浙江省委黨校研究基地研究員,浙江大學經濟學院二級教授)

在11月25日舉行的2023全球數商大會——上海數據交易所年度發佈會上發佈的《2023年中國數據交易市場研究分析報告》顯示,2021年至2022年,中國數據交易行業市場規模由617.6億元增長至876.8億元,年增長率約為42%。預計未來3年至5年,中國數據交易市場仍能保持較高速增長,到2025年,規模有望增至2046億元。促進數據要素交易流通、完善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更好發揮數據的數字化、網路化、智慧化基礎作用,對深化創新驅動、推動高品質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數據要素作為新型生産要素,不僅具備可交易可流通的內在特徵,更能依託數字技術手段,實現跨越時空距離、更快速更便捷地交易流通。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發佈,其中對“激活數據要素潛能,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增強經濟發展新動能,構築國家競爭新優勢”作出了一系列部署。通過打通流通障礙、提升供給品質,有利於進一步推動數據要素與其他要素結合,催生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新應用、新治理。

促進數據要素交易流通是提高經濟社會運作效率的有效路徑。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發揮數據的基礎資源作用和創新引擎作用,加快形成以創新為主要引領和支撐的數字經濟”。數據顯示,從2012年到2022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從11萬億元增長到50.2萬億元,數字經濟佔國內生産總值比重由21.6%提升至41.5%,數字經濟已經成為引領經濟高品質發展的新動力。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離不開數據要素的交易流通並廣泛應用。根據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發佈的《數字中國發展報告(2022年)》,2022年我國大數據産業規模達1.57萬億元,同比增長18%;數據産量達8.1ZB,同比增長22.7%,佔全球數據總量的10.5%。數據要素體量大、複製成本低、流動速度快,交易流通能夠實現數據要素跨區域流動、跨産業共用、跨流程應用,優化數據要素資源區域層面、産業層面的配置,使其更好地賦能經濟社會運作各領域、各産業、各環節,從而有效提高經濟社會運作效率,助推高品質發展。截至2022年年底全國數據交易所已近50家,數據産品和服務類型日益豐富,加速了數據要素價值轉化。目前,貴陽大數據交易所累計集聚數據商、數據仲介等市場主體602家,累計交易額超過16億元;上海數據交易所累計掛牌數據産品近1500個,數據交易額今年以來不斷攀升,8月數據交易額已超1億元;截至2023年7月底,深圳數據交易所已匯聚超1500個數據産品,吸引數據商、數據提供方、數據需求方等市場主體1055家,是全國交易規模最大的數據交易平臺。各個交易所通過創新服務形式,豐富服務類型,成為促進數據要素交易流通,打通數據要素價值釋放的關鍵環節。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數據基礎制度建設事關國家發展和安全大局”“統籌推進數據産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構建數據基礎制度體系”。當前,我國的數據要素交易仍面臨數據確權尚未明確、安全隱私保障困難、估值定價困難等關鍵問題,破解難題的有效方法在於根據數據要素的不同權屬、不同形態,構建多層次的數據要素交易機制。根據不同情境的數據要素,採取不同的交易標準和交易規則。譬如針對經濟領域數據,建立科學規範的數據標準,打破數據交易分散狀態;針對民生領域數據,建立完善政府機構或組織收集個人資訊時的用戶授權機制;針對科研領域數據,明確劃定涉及國家安全與公共利益的數據領域,遵循安全可控原則滿足部分可開放科研數據的共用流通。根據不同權屬的數據要素,建立場內場外相結合的數據要素交易機制。從場內市場而言,主要交易對象為基礎數據,以第三方交易仲介為基礎,對嚴格標準化後的基礎數據進行交易;從場外市場而言,主要交易對象為場內市場加工後定制化的數據産品或服務等,採用開放型分散化的場外交易方式。在此基礎上,建立數據市場統一的數據標準,完善數據交易基本法律法規,構建數據監管與治理的協同機制,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起數據要素統一大市場。通過凝聚社會各界的力量和智慧,持續探索新模式和新業態,充分挖掘和釋放數據在城市及各類場景中的應用價值,釋放數據要素創新動能,不斷壯大數據應用産業生態,助力數據要素市場高品質發展。

《光明日報》(2023年11月30日 03版)

【責任編輯:高霈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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