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規劃中的科學方法論
文 | 陶文昭 中國人民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院副院長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制定和實施五年規劃,是我們黨治國理政一條重要經驗,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一個重要政治優勢。”以五年規劃為代表的中長期規劃作為國家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其制定與實施的成功離不開科學運用編制方法,其編制方法的科學性直接關乎國家發展的走向與成效。中國的五年規劃/計劃(為行文方便,下文主要使用“規劃”一詞)編制歷史最長、種類最多、內容最全,中國堪稱規劃大國和世界規劃集大成者,形成了系統科學編制方法。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不斷探索、總結經驗教訓的智慧結晶,深刻體現了馬克思主義科學方法論的精髓。
科學方法是實踐經驗的認識昇華
實踐是認識的源泉,也是推動認識發展的動力。毛澤東在《實踐論》中指出:“認識從實踐始,經過實踐得到了理論的認識,還須再回到實踐去。”這揭示了認識與實踐的辯證關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把頂層設計和問計於民統一起來,加強調研論證,廣泛凝聚共識,以多種方式聽取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充分吸收幹部群眾在實踐中創造的新鮮經驗”,這凸顯了實踐經驗在科學方法形成中的關鍵作用。從新中國的發展歷程來看,規劃編制始終在總結經驗、汲取教訓中不斷迭代升級。新中國成立之初,我國制定第一個五年計劃時面臨著諸多困難,“由於舊中國留下的統計資料很不齊全,國內資源狀況不明,難以掌握原有企業的生産能力,同時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部門都缺乏編制經濟建設計劃的經驗,因此,我國第一個五年計劃的編制只能採取邊制定、邊執行的辦法,不斷進行修訂、調整、補充,前後歷時四年,五易其稿,終於形成了我國初期工業化建設的藍圖”。這一過程雖然艱辛,但為後續規劃(計劃)編制積累了寶貴經驗。然而,“二五”計劃期間,由於缺乏科學方法等原因,資訊失真、決策失誤,導致發展中出現了經濟的劇烈波動。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在治國理政中重視制度化、規範化,經過探索,五年規劃的制定也逐步走上了正軌。從“六五”計劃開始,各個五年規劃(計劃)都有了編制完備的正式文本並完成了法律程式。
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
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是黨和國家依法治國方略的基本要求,也是五年規劃科學制定的核心要義。
以民主決策匯聚民智。編制五年規劃是一個典型的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過程。“我們要著眼長遠、把握大勢,開門問策、集思廣益,把加強頂層設計和堅持問計於民結合起來,把社會期盼、群眾智慧、專家意見、基層經驗充分吸收到規劃編制中來。”在制定五年規劃的眾多環節中,我們以協商民主方式深入調查研究,開展嚴格科學論證,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例如,在規劃編制的前期調研階段,通過召開座談會、問卷調查、實地走訪等方式,充分了解人民群眾的需求和期望;在規劃草案形成後,通過網路公開徵求意見、舉行聽證會等形式,讓社會各界參與討論,提出修改建議。這種廣泛的民主參與,不僅提高了規劃的科學性和可行性,也增強了人民群眾對規劃的認同感和歸屬感。習近平總書記在《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的説明》中指出:“可以説,這次文件起草工作,是發揚黨內民主和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又一次生動實踐。”
以科學決策嚴謹論證。深入調查研究是制定五年規劃的優良傳統和首要環節,它包括普遍性調查與專項性調查。普遍性調查旨在全面了解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情況,為規劃制定提供宏觀依據;專項性調查則針對特定領域或問題進行深入分析,為規劃中的具體政策和項目提供詳細數據支援。制定規劃形成初步方案後,要對重大問題、重要政策、重大項目進行科學論證。對困難問題反覆嚴謹論證,聽取不同專家意見,設想各種方案結果,權衡利弊形成共識。中國是一個超大規模的國家,全面規劃極其複雜、極其困難,對管理和技術都是極大的挑戰。新時代特別強調運用數智技術助力形勢判斷和發展預測。通過大數據分析、人工智慧模擬等技術手段,對經濟社會發展趨勢進行精準預測,為規劃制定提供更加科學、準確的依據。
以依法決策加強制度保障。“一五”計劃的誕生過程就體現了依法決策的初步探索。1955年3月,中國共産黨全國代表會議通過《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草案的決議》;6月,國務院全體會議審議通過草案,決定提請全國人大審議;7月,全國人大一屆二次會議最終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1953—1957)》。這一過程嚴格按照法定程式進行,確保了決策的權威性和合法性。當今制定發展規劃具有更加嚴謹的法定程式:第一步是黨中央建議階段,黨中央根據國家發展形勢和戰略目標,提出制定規劃的建議;第二步是國務院綱要編制階段,國務院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根據黨中央的建議編制規劃綱要草案;第三步是人大審議實施階段,全國人大對規劃綱要草案進行審議並通過,使其具有法律效力。這一系列法定程式,確保了決策的規範運作,為國家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2026年3月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規劃法》,將國家發展規劃的編制、審查、批准、實施及監督全面納入法治軌道。
科學方法凸顯專業性
一是過程的完整性。制定實施中長期規劃是一項涉及多主體、多環節、多領域的複雜系統工程。我國在長期編制實施五年規劃中形成了一套包括編制流程、編制準則、編制方法和制度保障的系統化、科學化方法論體系。規劃編制中遵循“調研—決策—執行—評估—調整”的閉環邏輯,任何環節缺失都可能導致規劃變形走樣。調研環節是基礎,通過全面深入的調查研究,了解實際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決策環節是關鍵,根據調研結果制定科學合理的規劃方案;執行環節是保障,確保規劃方案得到有效實施;評估環節是對規劃執行效果的檢查和評價,發現問題及時調整;調整環節是根據評估結果對規劃進行優化和完善,使其更加符合實際需求。二是規劃的系統性。發展規劃是一個蘊含多類別、多要素的複雜系統,必須將系統觀念貫穿全過程各領域。規劃編制具有上下聯動機制,縱向上通過“國家規劃—省級規劃—市縣行動方案”實現聯動,確保國家戰略目標在各級層面得到有效落實;橫向上通過“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實現協同,形成整體合力。這樣縱橫交錯、統籌兼顧,形成定位準確、邊界清晰、功能互補、統一銜接的國家規劃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