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機制壯大智慧財産權貿易
文 | 馬一德 中國科學院大學智慧財産權學院院長、特聘教授
國家主席習近平日前向2024年國際保護智慧財産權協會世界智慧財産權大會致賀信時強調,中方願同各方一道,繼續加強合作,堅定維護國際智慧財産權多邊體系,為打造有利於創新發展的國際環境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作為我國智慧財産權事業的關鍵組成部分,智慧財産權貿易發展對於我們繼續走中國特色智慧財産權發展之路、增強國際相關合作有著重要意義。
智慧財産權貿易是指創新技術、文學作品等含有智慧財産權的産品,特別是高附加值的高科技産品的國際貿易。其發展水準決定了一國在全球服務貿易市場和全球價值鏈中扮演的角色。伴隨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我國智慧財産權貿易的比重也在逐漸攀升。2013年至2023年,我國智慧財産權使用費貿易總額年均增速為9.4%,2023年智慧財産權貿易約佔服務貿易總規模的6.1%。
然而,由於高品質智慧財産權供給不足、缺乏核心專利和品牌,當前我國智慧財産權貿易總額佔比仍然偏低,且以進口為主,與智慧財産權貿易強國之間仍存在一定差距。此外,仍然存在轉移轉化難等突出問題,導致規模龐大的智慧財産權資源並未轉化為貿易優勢、發展實效。進一步壯大我國智慧財産權貿易,應重視兩方面的體制機制完善。
不斷健全智慧財産權轉移轉化機制。要重點推進技術成果的交易和運用,打造創新資源對接平臺,促進智慧財産權國際化運營。探索通過智慧財産權證券化、科技保險等方式推動科技成果轉化運用,鼓勵採用智慧財産權質押、預期收益質押等融資方式,促進技術成果轉化和交易。還應立足中國優秀傳統文化,重點推進文化産品出海,通過科技創新和服務內容創新,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文化服務品牌。加強對版權文化娛樂服務貿易的支援,推動數量增長轉化為品牌優勢,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中華文化名片。
不斷優化智慧財産權治理的國內國際環境。在國內層面,樹立構建開放型經濟體制、建設世界科技強國的價值導向。高水準的智慧財産權保護是高水準開放型經濟體制的應有之義,要嚴厲打擊智慧財産權領域違法犯罪行為,通過完善産權保護制度、優化營商環境,引導國內企業向打造自主品牌和自主創新轉型。依法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一視同仁地保護國內國外創新,樹立我國依法保護智慧財産權的負責任大國形象,提振全球創新主體對我國市場技術轉移轉化的信心和動力。在國際層面,面對逆全球化趨勢和智慧財産權向我國轉移的限制圍堵,要更加積極主動地參與全球智慧財産權治理,以對話協商、共建共用、合作共贏為基本原則,積極維護以WTO等為基礎的現行智慧財産權全球治理多邊框架體系,積極主導構建和參與區域性智慧財産權合作體系,向全球輸出開放包容、平衡高效的機制理念。與世界各國在審查授權、跨境執法、爭端解決等方面全方位加深合作,不斷完善海外智慧財産權維護援助機制,為我國企業的智慧財産權國際化運營提供長效支援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