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價值:體驗消費的興起
文 | 趙衛華 北京工業大學社會學院社會學系教授、北京社會管理研究基地研究員
最近,“情緒消費”這個詞頻繁出現,成為一個熱詞。有的説,情緒消費有望成為熱點,有的則説,情緒消費已經成為一個熱點。情緒消費的對象多種多樣。各種玩偶、手辦、盲盒、陪玩以及虛擬服務等是情緒産品的典型代表;具有廣泛需求的文化旅遊消費,也是情緒價值引領的重要領域。還有一些情緒消費品甚至只是概念,並無實物,如網上售賣的“愛因斯坦的腦子”。在這類消費中,情緒體驗成為決定性因素。雖然不同群體情緒消費形式不一,但毋庸置疑,精神上的滿足是其消費目的,消費的核心是情緒體驗。年輕人是情緒消費的忠實擁躉,也帶火了這個詞。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願意為情緒價值買單。
長期以來,物品和服務因為其功能而被購買。隨著豐裕社會的到來,消費者購買商品不再僅僅因為實用,其作為身份地位的象徵功能受到重視,所以商品的符號價值日益凸顯,成為決定商品價值的重要因素。消費品被賦予符號意義,一度成為向他人炫耀財力和展示形象的外在標識。炫耀性消費和符號消費成為頗受消費社會學研究關注的議題。
隨著消費者的消費目標取向變化,商品的價值也在被重新界定。當商品的符號價值成為消費的目標時,給商品賦予特定的符號成為商品生産和消費的關鍵要素。像很多奢侈品,之所以價格高昂,除了品質,其所蘊含的高符號價值是高價格的最主要決定因素。然而,當購物遇上心靈,商品的情緒價值就成為新的價值標準。能夠帶來情緒價值的商品和服務,其價值主要不是由物品或者服務的使用價值或符號價值所決定,而是由其情緒價值所決定。像Jellycat cafe的玩偶咖啡服務,在其他人看起來幼稚到尷尬的行為,在購買者的眼中,其治愈作用與其高價格是匹配的。“情緒價值拉滿”成為評價這類消費的一個感嘆號。
當前,商品的情緒價值受到重視,符號價值卻被解構。消費者不再心甘情願地為昂貴的品牌溢價付費,一些價格高昂的奢侈品消費品被“平替”,那些能夠滿足情緒需求的商品卻成了市場新寵。消費者購買商品一方面從符號向功能回歸,尋找平替;另一方面則由情緒驅使,追求更具有情緒價值的消費品。那些能夠緩解壓力、帶來愉悅、滿足興趣的東西,成為購買的目標和理由。研究表明,在購物中,情緒在購買決策中的作用非常大,甚至起了決定性作用,一些消費者在購物中並不考慮數量、品質、價格這些傳統因素,而是情感體驗。
商品的媒介化是情緒消費的典型特點。商品或者服務只是傳遞情感的媒介,借由它,個人的心理得到滿足,壓力得到舒緩,情緒得以宣泄,情感有所寄託。滿足情緒價值的商品並不強調實用性,有些商品甚至沒有實體産品,完全擯棄了使用價值,變成一種傳遞情感的媒介。情緒價值體現在消費的各個環節。購買的整體環境必須契合人的情緒體驗,購買的各個環節都蘊含了情緒調動的元素,情緒體驗貫穿整個購買過程和使用過程。商品或者服務充當了情感的媒介,人的情感需要借由它而得到滿足。
消費從追求使用價值到符號價值再到情緒價值,是消費升級的表現,也是社會發展的結果。消費的這一變化會重塑商業模式,重新賦值商品和服務。那些能夠滿足消費者情感需求的商品、那些能夠給消費者帶來良好體驗的消費過程,將成為消費的對象。情緒商品,可以是明星、偶像、遊戲周邊這類“情感+商品”,也可以是重新賦值的傳統商品,即“功能+情感體驗”。後一類商品則可能讓傳統産品煥發新的商機。
然而,對於消費者而言,情緒消費需要理性護航。對於情緒消費,要理性看待。適當的情緒消費能夠給生活增添樂趣,過於執著則會喪失自我的主體性,反而為物所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