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新型文旅消費興起機遇
文 | 劉奕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劉佳昊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平臺經濟研究中心
旅遊業是新興的戰略性支柱産業和具有顯著時代特徵的民生産業、幸福産業。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完善擴大消費長效機制。在我國消費結構從實物消費主導向服務消費主導轉換的過程中,新型文旅消費已成為擴內需、促消費主戰場。
近年來,隨著城鄉居民收入穩步增長,人們對旅遊業發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文旅消費日益呈現出“更多、更快、更好、更省”的鮮明特徵。
首先,新場景新品類不斷涌現,多業態融合和熱點輪動特徵明顯。隨著人們多樣化、個性化消費需求日益增長,多業態關聯消費明顯增多,文旅消費日漸細分進一步推動了同其他産業的雙向融合,網紅城市層出不窮,餐飲、賽事、冰雪等文旅消費熱不斷升溫。
其次,更快滿足消費者即時性、便利化需求的文旅消費新業態持續迭代。在平臺的資訊供給、數據匹配和交易保障等機製作用下,説走就走的出行決策門檻越來越低。
最後,沉浸式文旅消費日益普及,顯著提升了消費體驗。近年來,消費者更多追求文旅消費所帶來的情緒價值,本地化文旅消費備受青睞。各地涌現出多種體現文化內涵、人文精神的特色文化旅遊産品,“博物館熱”就是這一趨勢最為生動的體現。
在追求文旅服務品質的同時,消費者也更加注重價格實惠。我國主力消費人群年輕化的特點,帶動文旅消費日益呈現高效率、低成本的新特徵。
為了使旅遊業更好服務美好生活,應緊緊圍繞《決定》闡明的重點任務和路徑,著力培育壯大新型文旅消費。
促進數字經濟與文旅産業深度融合,健全新型文旅消費多樣化發展機制。加快推動線上線下融合,利用數字技術更新文化旅遊業的交付模式、體驗模式、運營模式,提高行業數字技術應用水準。引導經營主體更加看重細分市場、個性化文旅消費的發展潛力,促進平臺更好發揮連接市場、挖掘需求的功能,構建更加豐富多元的文旅消費場景。
構建有效投資內生增長機制,提升新型文旅消費承載力。持之以恒推進文旅消費便利化和城市公共服務智慧化,打造商旅文體融合的新型消費載體,健全政府投資文旅基礎設施和數字消費新基建並有效帶動社會投資的體制機制,著力培育美好生活新空間。
打造寬鬆有序的市場環境,為新型文旅消費可持續發展留足空間。在研學旅遊、民宿等重點領域形成支援新型消費發展的制度體系,加強對新型文旅消費的綜合金融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