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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

2024-11-06 16:53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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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洪俊傑 山東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山東財經大學校長

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是我國現代化建設不斷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寶。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對外開放基本國策,推動形成更大範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對外開放格局,為我國發展注入了不竭動能、開創了全新局面。制度型開放是高水準對外開放的必然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按照構建高水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的要求,深入推進重點領域改革,統籌推進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和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要加大制度型開放力度,持續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塑造更高水準開放型經濟新優勢”。這些重要論述為我們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指明瞭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新時代新征程,我們要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加快推進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在擴大國際合作中提升開放能力,建設更高水準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開放創造廣闊發展空間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堅持對外開放基本國策,以開放促改革,實現了從封閉半封閉到對外開放的歷史性轉變,創造出舉世矚目的發展奇跡。

改革開放前,我國貨物貿易規模較小,在國際市場所佔份額很低,出口商品主要是農副産品等初級産品,進口商品主要是機械設備等工業製成品,服務貿易僅局限于少量對外技術援助和來華旅遊服務。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興辦經濟特區、開放沿海港口城市、設立經濟技術開發區,發揮勞動力資源豐富的比較優勢,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出口加工業,在自力更生的基礎上積極發展同世界各國平等互利的經濟合作,努力採用世界先進技術和先進設備。20世紀90年代以後,對外開放加速向縱深推進,逐步由沿海向沿江及內陸和沿邊城市延伸,全方位的區域開放格局基本形成。在這一階段,我國抓住機遇,推進外貿體制改革,大力發展外向型機電製造業和高新技術産業,外資開始大規模流入,對外貿易持續增長,貿易結構不斷優化,在國際分工中的地位有所上升。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我國深度參與國際分工,國內市場對外資進一步開放,內資企業逐漸融入世界經濟體系之中,大力發展以IT為代表的高科技出口産業,貿易規模不斷取得新突破。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實行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深度參與全球産業分工和合作,為經濟發展開闢了廣闊空間。深入探索服務貿易創新發展機制,持續深化服務業對外開放,服務貿易規模不斷擴大。順應全球數字經濟發展新趨勢和可持續發展新要求,不斷提高貿易數字化、綠色化水準,數字貿易保持良好發展態勢,綠色貿易發展取得積極成效。構建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路,加快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共建“一帶一路”成為深受歡迎的國際公共産品和國際合作平臺,形成更大範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對外開放格局。推動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公開透明、可預期的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建設取得顯著成效。

實踐充分證明,開放帶來進步,封閉必然落後。過去我國經濟發展是在開放條件下取得的,未來經濟實現高品質發展也必須在更加開放條件下進行。當前,我國正處於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關鍵時期,必須順應經濟全球化大趨勢,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創新,建設更高水準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提升開放水準和層次

推進高水準制度型開放,是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重要舉措,有助於加快打造對外開放新高地、塑造我國發展新動能新優勢。2018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適應新形勢、把握新特點,推動由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向規則等制度型開放轉變。黨的二十大報告進一步提出,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完善高水準對外開放體制機制”,並把“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作為一項重要內容進行部署。

制度型開放以規則、規制、管理和標準等為主要內容,以打造透明穩定可預期的制度環境為目標,通過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不斷拓展對外開放的廣度和深度,塑造更高水準開放型經濟新優勢,積極參與和引領全球經濟治理體系改革。

制度型開放是相對於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的一種更高層次的開放形式,二者並非各自獨立,而是相輔相成、彼此關聯。一方面,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的穩步擴大有助於提升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水準,通過破除制度性障礙,降低貿易成本,可以激發更多商品和要素進出口需求。另一方面,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可以為制度型開放提供新的契機和動力,推動制度型開放向縱深推進。

推進制度型開放,一方面需要明確開放什麼。隨著對外開放的廣度和深度不斷拓展,我國一般製造業領域對外資已實現全面開放,繼續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成為重點。當前,全球開放的政策措施逐漸由傳統的削減關稅及非關稅壁壘等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的邊境措施,拓展延伸至更廣泛的邊境後措施,對市場準入的領域要求更寬,對權益保護的要求更高。這就要求我們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的國內外銜接,實現更大範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的開放。另一方面需要明確如何開放。主動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是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的重要內容,要積極推進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和《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DEPA)進程,實現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相通相容。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和標準制定,充分發揮我國在數字經濟、綠色經濟領域的優勢,參與數字化、綠色化等國際經貿新領域規則制定,積極貢獻中國智慧,提高在國際規則制定中的話語權。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體系改革,維護以世界貿易組織為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擴大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貿區網路,維護髮展中國家共同利益和國際公平正義。

統籌處理幾組重要關係

制度型開放是一種更高層次的開放,是高水準對外開放的重要標誌。制度型開放的難度更大,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要注重開放的整體性、協調性、平衡性,處理好一系列重要關係。

處理好制度型開放與深層次改革的關係。改革離不開開放,開放促進改革。制度型開放與深層次改革相輔相成、相互促進。深層次改革可以破除體制機制障礙,為制度型開放奠定良好基礎、提供重要支撐。不進行深層次改革,高水準制度型開放難以實現。制度型開放可以推動深層次改革、促進高品質發展。推進制度型開放有助於更好適應貿易數字化、綠色化趨勢,以透明穩定可預期的制度環境應對波譎雲詭的國際政治經濟環境,通過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動改革不斷取得新成效。

處理好向東開放與向西開放的關係。向東開放,進一步拓展與發達經濟體的合作有利於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助推技術創新和産業升級,促進我國産業邁向全球價值鏈中高端。向西開放,深化與中亞、西亞等國家交流合作,有助於優勢互補、互惠共贏,也有助於增強我國經濟發展韌性,同時對於縮小東西部發展差距、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有著重要作用。要進一步推動開放空間從沿海、沿江向內陸、沿邊延伸,加快形成陸海內外聯動、東西雙向互濟的全面開放格局。

處理好示範引領與複製推廣的關係。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保稅區、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等各類開放平臺,在先行先試擴大制度型開放方面,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我們既要鼓勵各類開放平臺積極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更好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也要總結提煉經驗做法,在全國複製推廣。在先行先試方面,以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自由貿易港為載體,先行試驗CPTPP、DEPA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的部分核心議題,在重點領域開展更大力度的壓力測試。在複製推廣方面,按照成熟一項推出一項的原則,及時向全國推廣創新經驗。同時,根據各地區經濟發展水準、資源稟賦、産業結構等條件,制定和實施適合當地實際的改革措施,確保政策的實效性和可持續性。

聚焦關鍵領域重點內容

制度型開放要求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在産權保護、産業補貼、環境標準、勞動保護、政府採購、電子商務、金融領域等實現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相通相容。同時,擴大自主開放,擴大對最不發達國家單邊開放,強化制度供給,推動構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經濟治理體系。

完善智慧財産權全鏈條保護體系。智慧財産權是國際競爭力的核心要素,世界各國對智慧財産權保護的訴求越來越強烈。近年來,我國智慧財産權保護成效明顯,但與CPTPP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相比,在智慧財産權保護範圍和期限、保護有效性、執法強度等方面仍有一定差距。要進一步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相關條款內容,在完善規則、補齊鏈條、區域協作、爭端解決等方面進行制度創新。結合國情完善智慧財産權保護體系,圍繞商標、地理標誌、植物新品種等領域,進一步完善智慧財産權保護規則。強化智慧財産權全鏈條保護,圍繞智慧財産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推動創新。探索利用數字技術,賦能智慧財産權數據監控、檢索分析、綜合服務、運營交易等。探索建設智慧財産權跨域協同保護中心,基於智慧財産權行政保護協作、重點商標保護名單交換互認、糾紛多元調解等,推動提升智慧財産權跨域協同保護水準與效能。完善智慧財産權海外維權機制和爭端解決機制,優化海外智慧財産權資訊服務平臺,助力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在引進海外投資、促進國際智慧財産權轉移轉化、人才招引、項目落地、園區開發等方面,幫助企業防範海外智慧財産權風險。

推動構建公平合理的碳排放核算方法體系。現行國際碳排放核算基於生産者責任原則,注重碳流量責任。這導致消費者責任缺位,對出口大國不公平,不利於引導形成低碳生活方式,忽略了發達國家的歷史責任。我們要積極參與國際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推動建立更為公平合理的碳排放核算方法體系。探索碳排放責任在生産者與消費者之間的分配模式,推動形成生産者和消費者責任共擔方案。建議基於貿易利得,公平合理地權衡生産者和消費者責任權數或分配系數,兼顧考慮確定責任權數或分配系數過程中的技術問題及倫理問題。探索碳流量責任與碳存量責任相結合的碳排放核算模式,推動國際社會充分認識到碳流量責任與碳存量責任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在發展中國家努力承擔全球氣候變化治理責任的同時,推動發達國家承擔碳排放的歷史責任,率先大幅減排,更早實現凈零乃至負碳排放。

建立公平競爭的政府採購制度。2023年我國政府採購規模為33929.6億元,這是自2016年以來連續8年政府採購規模突破3萬億元。政府採購是財政資金的重要支出方式,關係不少企業經營。相較西方發達國家,我國政府採購制度發展時間較短。隨著對外開放向更大範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推進,我們要推動政府採購制度改革持續深化,進一步完善政府採購法律法規,積極與國際規則相通相容。對標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CPTPP等國際規則,逐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各方權利義務,規範政府採購行為,清理政府採購領域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堅持公開透明和公平競爭原則,保障內外資企業公平參與政府採購競爭。不斷深化政府採購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加強國際合作平臺建設。借鑒國際通行做法,加快建立政府採購本國産品標準體系。

推動服務貿易開放。加快發展服務貿易、擴大服務貿易開放是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培育外貿發展新動能的必然要求。2024年上半年,服務業對國民經濟增長的貢獻率為52.6%,拉動國內生産總值增長2.6個百分點,服務業增加值佔國內生産總值比重為56.7%,比上年同期提高0.2個百分點,但仍低於發達國家水準。創新提升服務貿易,要深化外貿體制改革,全面實施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中服務貿易領域條款內容,實現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方面相通相容。有針對性地降低生産性服務業準入門檻,特別是高端生産性服務業。合理擴大研發設計、節能環保、環境服務等生産性服務進口規模,更好助力我國産業轉型升級和技術迭代發展。統籌生産性服務業與生活性服務業協同開放發展,穩步推動擴大服務消費相關領域,尤其是國內供給尚存短板的領域。推動電信、網際網路、教育、文化、醫療等領域有序擴大開放。聚焦居民消費升級需求,推動醫療健康、文化娛樂等優質生活性服務進口。深化國內服務貿易領域改革,規範服務領域許可、資質和技術標準,提升服務業國際化服務能力。

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是我國對外開放的重要方面。金融開放的一大挑戰在於實現貨幣政策獨立、匯率穩定、資本自由流動三個政策目標的統籌兼顧。傳統模式下各經濟體央行在三個政策目標之間取捨,無法有效管控金融開放過程中的國際風險。我國積極探索新時代金融發展規律,不斷加深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金融本質的認識,持續推進金融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制度創新,逐步走出一條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與西方金融模式有本質區別。我們要積極探索並完善適合中國國情的金融開放模式。探索兼顧上述三個政策目標,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形勢有所側重,動態調整三者權重,實現不同條件下的最優政策組合,守住開放條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線。落實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協議中金融領域相關規則,精簡限制性措施,增強開放政策的透明度、穩定性和可預期性,規範境外投融資行為。以我為主,把握好開放的節奏和力度,穩慎紮實推進人民幣國際化。合理安排開放順序,對有利於保護消費者權益、有利於增強金融有序競爭、有利於防範金融風險的領域要加快推進。完善資本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方式,確保監管能力和對外開放水準相適應。

推進相關“邊境後”管理制度改革。持續深化國資國企改革,進一步明晰不同類型國有企業功能定位,完善主責主業管理。推進能源、鐵路、電信、水利、公用事業等行業自然壟斷環節獨立運營和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推動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考慮充分利用國際規則的例外空間,將公益類國有企業納入相關國企條款例外適用範圍,爭取更多的例外豁免。深化國資監管機構職能轉變,對國資監管機構持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股權多元化的國有全資公司,實施有別於國有獨資公司的管理新模式,規範股東履職程式。建立健全國有企業資訊公開制度,持續完善、規範資訊披露程式,加強對國有企業資訊公開工作的分類指導,推動國有企業控股或參股上市公司提升治理運作的規範化水準。對給予商業類國有企業的補貼或資助進行篩查,對可能在有關國際條款禁止之列的補貼進行清理或調整。

推動構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國際經貿規則體系。當前,國際經貿規則體系複雜多樣,多種類型規則不統一,增加了國際貿易成本和不確定性。同時,發達國家在國際經貿規則制定中佔有主導地位,發展中國家話語權有限,難以充分反映自身利益訴求。貿易保護主義時有抬頭,全球範圍內的關稅和非關稅貿易壁壘明顯增多,違背了自由貿易原則,阻礙全球經貿交流與合作。我們要推動構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國際經貿規則體系,確保規則開放、包容、非歧視,反映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利益訴求,減少貿易壁壘,促進區域內産業鏈、供應鏈、價值鏈深度融合。堅持真正的多邊主義、開放的區域主義,加強與國際組織、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溝通與協商,共同制定國際經貿規則。推動國際經貿規則改革完善,維護國際産業鏈供應鏈穩定,提升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和互聯互通水準,促進資源、技術、資本等要素在全球範圍內自由流動和優化配置。

推動構建全球數字貿易規則體系。隨著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技術不斷發展,數字經濟新業態持續涌現,新業態新領域相關權益的確認和保護尚未跟上技術發展步伐,存在一定的滯後性。不同部門、不同行業、不同環節間的數據孤島等問題,阻礙了數據自由流動及價值挖掘。數據要素市場化面臨諸多障礙,數據確權、開放、流通、交易、隱私保護、安全治理等相關制度尚不完善。要積極參與制定國際數字治理規則,推動構建全球數字貿易規則體系。完善數據跨境流動制度,在國家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框架下,探索建立數據跨境流動負面清單,建立出境安全評估機制。健全數據共用機制,積極解決數據孤島問題,打通數據壁壘,防範數據出境安全風險。儘快完善數據産權制度,探索推進數據産權試點,為數據治理體系構建提供經驗借鑒。完善演算法模型、商業模式等方面的保護規則,推動科技向善。主動對接CPTPP、DEPA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在智慧財産權保護、數據跨境流動等領域率先開展壓力測試,推動數據互換、業務互通、監管互認、服務共用,加快數據確權、流通交易等領域的規則對接融合。深化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國家、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的數字貿易交流合作,積極推動全球數字貿易規則體系朝著開放合作、普惠共贏的方向發展。

發揮高能級開放平臺優勢

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離不開高能級開放平臺的支撐。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打造自由貿易試驗區、海南自由貿易港等高能級開放平臺,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形成了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然而,目前開放平臺建設還存在一些短板,需要持續提升開放平臺能級,發揮試驗優勢、整合優勢、開放優勢、示範優勢等,更高品質服務制度型開放。

發揮試驗優勢。要賦予高能級開放平臺更大改革自主權,推動其在深層次改革方面走在前列,為制度型開放提供重要保障。推動破解深層次體制機制障礙和結構性矛盾,深化制度創新,給予高能級開放平臺更多先行先試政策激勵。在重點領域攻關、重大制度創新突破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援力度,充分發揮高能級開放平臺先行先試作用,推動其邁出更大步伐。

利用整合優勢。高能級開放平臺是資源要素集聚高地,融合整合制度和政策優勢。要轉變理念,推動形成創新思維和創新文化,利用高能級開放平臺的整合優勢,提升制度型開放水準及制度創新效能。在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研究、敏感領域開放壓力測試、提升跨境金融服務、前沿科技孵化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推動形成更多引領性、標誌性制度創新成果。

擴大開放優勢。高能級開放平臺是標桿性的對外開放載體,要不斷放大高能級開放平臺的開放優勢。大力實施自貿試驗區提升戰略,打造更多高能級開放平臺。除局部政策優化和程式簡化外,還要深入研究經濟全球化發展新趨勢,推動高能級開放平臺開放先行。積極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打造制度型開放高地,增強對全球企業、人才、資金、技術等資源要素的吸引力。在短板領域優化制度開放供給,在優勢領域開展制度開放競爭,在前沿領域加強制度開放合作。助推我國進一步融入全球分工體系,為全球治理體系變革完善提供方案、注入動力。

強化示範優勢。著力提升開放平臺能級,更好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對於高能級開放平臺在首創性、引領性制度創新過程中形成的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要加以複製推廣,推動相關措施落地見效,儘快釋放改革開放紅利。堅持協同聯動,打造開放共贏的合作模式,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積極擴大與RCEP國家、金磚國家、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經貿合作,加強同上合組織國家互聯互通,推動我國制度型開放經驗向國際社會推廣。


【責任編輯:申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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