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科技成果轉化“堵點”
文 | 劉志強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深化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改革”“完善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應用政策”。
工業和資訊化部等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保險補償政策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聯合印發《中國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檢測評定管理辦法(試行)》,福建施行《福建省促進首臺(套)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條例》,湖北武漢提出“對市場首用擇優給予支援”……今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相繼出臺政策舉措,為首臺(套)裝備等加快應用保駕護航。
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體,往往指那些在國內已經實現顯著技術突破、擁有自主智慧財産權,但在進入市場初期尚未形成規模化應用和競爭優勢的創新産品。一系列政策聚焦“首創”産品推廣應用,意義重大。
這是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形成“正向迴圈”的必要之舉。對企業而言,技術創新勢必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研發“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就更為不易。創新産品問世之後,只有投入市場、形成收益,才能增強研發的可持續性,也才能讓産品通過應用環節的反饋不斷升級、完善、迭代。反之,如果創新成果市場化轉化較慢,企業的創新動力也將受到影響。
這也是增強産業鏈供應鏈韌性和競爭力的關鍵舉措。我國是全球第一製造業大國,220多種工業産品産量位居世界第一,但仍存在産業體系整體大而不強、全而不精等問題。由大到強、由全到精,一個重要手段就是推動上下游企業協同創新、合力攻堅。只有自主創新成果在更多領域、更大範圍得到應用、逐步成熟,産業鏈的整體實力才會逐步提升。
從過往實踐看,應用環節往往是“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研發推廣的突出“堵點”,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下游用戶存在“不好用”“不敢用”的顧慮。
打通堵點,要聚焦“降低風險”優化制度設計。但凡創新,都有風險,應用創新産品也不例外。特別是一些重大技術裝備,單臺(套)成本很高,對用戶企業生産、經營影響較大。從國際經驗看,對廣泛的商用領域用戶,不少國家通過商業保險機制分擔用戶風險,提高用戶使用意願。2015年,我國開始實行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今年出臺的《意見》,重點在擴大保障範圍、優化保險費率、完善申報流程、調整概念內涵等方面做了創新,力求通過應用帶動首臺(套)等迭代更新,直至形成成本競爭優勢。《意見》的落地見效,有望助力創新産品突破初期市場信任不足導致的應用瓶頸。
打通堵點,要圍繞“鼓勵創新、寬容失敗”打出政策組合拳。近年來,國務院國資委推動國有企業帶頭優先使用自主創新成果,積極提供應用場景、試用環境,目前已有60多家中央企業建立了創新産品採購綠色通道。一些地方、有關部門也採取了相關舉措。下一步,應繼續加大政府採購和國有企業採購等支援力度,為創新産品提供更多機會。在加強採購環節監管的同時,有關部門和企業還應健全容錯免責機制,讓一線決策者更能放開手腳、勇於“嘗新”。
在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的大潮中,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和完備産業體系為新技術快速大規模應用和迭代升級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打通技術創新成果在應用環節的堵點,將助力科技創新更好賦能産業創新,加快形成新質生産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