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強:深化改革促進城鄉融合發展
文 | 高強 南京林業大學農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農業農村部鄉村振興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城鄉融合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標誌,也是構建高水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高品質發展的迫切需要。《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必須統籌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全面提高城鄉規劃、建設、治理融合水準,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
當前,城鄉關係已經邁入新的歷史時期,以深化改革賦能城鄉融合發展,應深入落實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的各項任務,加快形成適應中國式現代化建設要求的城鄉融合發展新格局。
拓展農村資源産權權能,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要破除妨礙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的制度壁壘,加快構建適度開放、包容性強的農村産權結構,賦予集體資源資産更加充分的市場化發展權能。要在堅持農村集體所有制、維護農民權益的基礎上,更加重視産權的經濟屬性,按照不同産權權利束的功能特質,分類有序擴大農村産權結構開放性,提高農村資源要求配置效率。在深化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方面,要把強化集體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實現農民集體成員權利同激活資源要素統一起來,搞好農村集體資源資産的權利分置和權能完善,進一步激活集體資産股份權能,創新集體經濟發展路徑和運作機制,不斷激發集體經濟發展活力。
健全城鄉規劃統籌機制,促進城鄉一體化建設。要以全局視角強化城鄉規劃統籌,基於區位條件和資源稟賦實行差異化分工,優化縣城、鄉鎮、村莊、産業等空間佈局,構建以縣城為中心、鄉鎮為節點、農村為腹地的城鄉融合發展空間體系。在人口持續流出的地區,要有序推動鎮村合併、精簡機構,降低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供給成本、提高供給效率。要以融合視角穩妥推進鄉村建設,加快改革與戶籍相關聯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供給機制,實現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按常住人口規模配置,促進“戶籍身份惠及化”向“市民權益普惠化”轉變。在此基礎上,要以縣域為單元統籌推進公共資源合理佈局,加快實現城鄉水、電、氣、路、網等設施一體化建設,促進城鄉教育、醫療、養老等資源均衡化配置。
推進城鄉社會治理,保障進城下鄉居民權益。推動城鄉融合發展,關鍵要打破“城鄉分治”的傳統思維,統籌推進城鄉社會治理,積極回應進城農民和下鄉市民需求,建立“可進可退”的制度安排,確保農村人口“出得去”、農村權益“退得出”、城市人口“進得來”。一方面,要通過持續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不斷拓展和保障農業轉移人口的城市權益。針對長期離鄉離土、在城鎮就業和生活的人口,加快探索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等的市場化退出機制、配套政策和具體辦法,在保障進城農民財産權益的同時,實現農村資源優化配置。另一方面,要準確回應農村經濟社會開放發展需求,鴆醬蟯ㄊ忻襝孿綬迪縝潰U舷孿綬迪縭忻褚婪ㄏ磧信┐逑喙厝ㄒ妗�
促進城鄉改革協同聯動,提升改革綜合效益。推動城鄉融合發展,必須持續深化各領域改革聯動,以推進産權完善和要素市場化配置為重點,推動城鄉之間及不同領域之間的改革舉措相互配合、相互促進。既要增強城市與鄉村改革的聯動性,也要增強不同領域改革的聯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