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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數字貿易高品質發展的三個維度

2024-07-16 16:07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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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郭繼文 湖南大學經濟與貿易學院副教授,馬述忠 浙江大學中國數字貿易研究院院長、教授

作為數字技術與國際貿易的有機結合,數字貿易在我國擴大高水準對外開放中扮演著愈加重要的角色,是我國加快貿易強國建設的新引擎。深入推進數字貿易高品質發展,既是培育外貿新動能的有效舉措,也是拓展制度型開放的必然要求。縱觀數字貿易誕生和發展的歷程,技術、數據和制度是彌足重要的支撐。技術的進步和滲透為貿易模式的創新發展提供了底層動力,數據的開發和應用為建立國際競爭優勢提供了關鍵抓手,制度的優化和完善則為打造高效規範、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市場體系提供重要保障。當前,我國數字貿易蓬勃發展,但數字貿易額在進出口總額中的佔比還不夠高,結構還有待優化,市場中還存在制約企業提升貿易績效的因素。為此,需要通過相關領域的改革,更好地發揮技術、數據和制度的重要作用,不斷釋放數字貿易增長潛力。

技術維度:應用的廣度和深度並重

數字貿易是數字技術在貿易領域應用而産生的結果,大致可分為貿易數字化和數字化貿易兩部分,前者強調傳統貿易活動的數字化、網路化和智慧化轉型,後者主要指以數字內容、數字服務和數據為標的的新型貿易活動。貿易數字化是技術不斷驅動貿易轉型的過程。從早期EDI技術引入使得“無紙化貿易”成為可能,到之後網際網路技術催生線上貿易,再到如今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全面賦能各個貿易環節,貿易數字化的形式更加多元,承載的功能越來越豐富。在技術賦能下,資訊搜尋、行銷推廣、溝通磋商等貿易成本持續降低,吸引越來越多的市場主體參與到貿易活動當中,供需匹配效率顯著提升。數字化貿易是技術持續革新的産物。隨著數字技術的發展,不僅推動紙質書籍、光碟等實體內容産品向電子書、線上音樂等數字內容産品轉變,還催生數據産品及其相關衍生服務的出現,貿易標的範圍進一步拓寬。

量質齊升是我國數字貿易進一步發展的方向,這對數字技術應用的廣度和深度都提出更高要求。現實中,既要注重技術應用的廣度也要注重技術應用的深度。

提升數字技術在數字貿易中的應用廣度。一是在數字貿易活動中應用更多前沿技術。數字技術更新迭代迅速,為解決限制數字貿易發展的各類問題提供了更多可能。例如,跨境電商出口企業可以在平臺上搭建基於VR技術的虛擬工廠,讓海外客戶線上體驗式了解門店、工廠全貌和真實生産製造過程,從而降低供需雙方的資訊不對稱。再如,使用大語言模型自動生成高品質的商品描述、廣告文案等,有助於降低行銷成本,提高用戶注意力獲取效率。二是拓展數字技術在數字貿易中的應用場景,補齊制約數字貿易發展的短板。例如,基於區塊鏈、物聯網等技術建立産品品質全流程追溯系統,嚴格把控生産、流通每一環節,促進産品品質提升。

提升數字技術在數字貿易中的應用深度。一方面,提升數字技術在中小企業的滲透率。中小企業是數字貿易活動的絕對主體,促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是提升數字貿易整體績效的重要內容。但在現實中,企業規模越小,越難發揮數字化轉型的規模經濟效應,這導致中小企業單靠自身力量很難真正實現轉型。這就需要充分發揮數字貿易平臺降低中小企業使用數字技術門檻的作用。平臺通過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技術開發和整合各種能夠賦能中小企業行銷、溝通、支付等活動的數字化工具,並在合理範圍內降低各類工具的使用成本,通過網路外部性的正反饋作用提升數字技術在中小企業的滲透率。另一方面,利用數字技術深入優化數字貿易全鏈路。儘管目前數字貿易很多環節都已觸及數字化,但仍存在不少理論和實踐相脫節的地方,還未能實質性發揮數字技術在降本增效方面的作用。例如,跨境電商平臺上智慧客服普遍存在靈活性差、準確率低、套路嚴重等問題,亟須使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對各類溝通情境進行深入模擬和學習,優化其人工智慧演算法,提升溝通效率。

數據維度:統籌把握數據流動與數據安全

數字貿易在降低資訊不對稱、開展差異化競爭、把握個性化需求、實施動態化定價等多個方面均離不開數據這一新型生産要素作用的發揮。不同於勞動、資本等傳統要素,數據具有非競爭性、非耗竭性、可複製性等突出特徵,這使得數據能以較低邊際成本産生較高經濟效益。這一特徵和優勢決定了,一方面,數據唯有流動才能更好地發揮作用;另一方面,數據價值的發揮必須以保障數據安全為基礎。在深入推進數字貿易高品質發展的過程中,數據流動與數據安全需要統籌考慮、雙管齊下。

促進數據合理流動以加速數據要素價值化。加強各類數據開發,做好數據的全生命週期價值管理。目前對數據的開發主要體現在消費端,對供應鏈上下游其他環節沉澱的大量數據利用不足,且很多中小企業還缺乏利用數據賦能的意識。應進一步拓展數字貿易數據的開發範圍,尤其加強對詢盤、生産、物流、售後等環節數據的發掘,打通採集、標注、存儲、傳輸、管理、分析、應用等環節,在各環節注意對數據品質的把控,打造數據治理管理閉環。完善市場交易機制,通過數據流動拓展數據要素應用場景。目前貴州、上海、浙江、山東等省份已建立數據交易所或數據交易中心,以這些機構為基礎打造內容豐富、模式多元、交易透明的數據流動和共用平臺,建設數據交易鏈,能夠為數字貿易各類場景需要充分匹配數據創新産品。利用各地逐步試行國際大數據交易所、跨境數字服務聯盟等積極探索跨境數據有序流動的模式,大力發展離岸數據服務外包、離岸數據交易平臺等新業態,為數據要素賦能數字貿易打通國際通道。

在數據流動過程中強化對數據安全的保障。在數字貿易活動中,加強對消費者、企業等主體的數據權利保護,規範數據交易市場。對消費者、廠商、服務商等各類主體數據的採集、存儲、交易、使用等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保證數據全生命週期的安全性,以契約形式限制各類數據産品的使用範圍,同時暢通第三方及社會監督渠道,完善數據交易鏈各環節的追責制度。建立數據跨境流動的標準和規則,探索國際互認機制。數據跨境流動有助於數字貿易企業把握國際市場動態、開展柔性生産策略,但前提是保障在合理範圍內有序安全流動。

制度維度:依據實際不斷優化管理規則

由於模式特徵不同,圍繞傳統貿易建立的法規、政策等制度安排在諸多地方不能完全匹配數字貿易的發展需求,因此,形成與數字貿易高品質發展相適應的制度體系是大勢所趨,既要放鬆不適宜的管理要求,也應加強對新情況新現象的監管,通過不斷優化相關制度安排,改善數字貿易發展環境。

一方面,通過改革破除傳統管理體制中不相適宜的規則,激發市場活力,促進良性競爭。數字貿易是一種新的貿易形式,依照傳統貿易管理規則,企業在“關”“檢”“匯”“稅”等環節會面臨不同程度的現實阻礙,因此需要調整或適度放鬆規制以減少對數字貿易發展的制約。例如,“無票免稅”政策的出臺就徹底解決了跨境電商出口退稅難的問題。當前調整的重點領域,一是在跨境電商方面,進一步暢通線上進出口渠道。針對B2C、B2B、C2C等不同發展模式,在海關進出口通關查驗、進口準入、出口退貨、申報納稅等方面統籌考慮各個環節實際需求,適度放鬆管理要求。實踐中應繼續借助自由貿易試驗區、跨境電商綜試區開展先行的政策試驗,推動成熟經驗向全國推廣。二是在數字服務貿易方面,優化負面清單制度,促進市場公平有序競爭。通過實施負面清單制度來保證對境內外服務提供者一視同仁、平等準入,有助於打造開放、公平、透明的營商環境。今年商務部發佈的全國版和自貿試驗區版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分別有71條、68條,未來隨著技術和法律雙重保障水準的提升,可以合理縮減負面清單條目,並保持對負面清單的定期優化。

另一方面,通過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不合理的數字貿易市場行為加強管理和約束,維護市場秩序,遏制惡性競爭。在國內,增強市場監測,對新型業態進行合理規制。針對網路交易資訊不透明、不對稱、不準確等問題,以及虛假宣傳、誤導消費等現象,利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數字技術加強監測,實時掌握供應商在各項合規指標方面的表現,暢通消費者維權渠道,對不規範、不合法現象及時出臺治理規定、公佈典型案例,切實維護市場秩序。在國際上,推進協商談判,高標準對接國際經貿規則。不同國家在綠色低碳、市場秩序、清關程式等方面的政策或規定層出不窮,這對我國數字貿易的規範發展也不斷提出新的要求。為此,須及時跟進國際市場變化,充分了解各國政策發展動態,通過高標準對接來提前約束國內企業生産經營行為,加速《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和《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DEPA)申請進程,在區域貿易協定及多邊貿易談判中更深程度地參與數字貿易規則構建,助力形成統一、開放、公平的數字貿易規則體系。


【責任編輯:申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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