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琪嘉:用好規則培育外貿新動能
文 | 魏琪嘉 國家資訊中心經濟預測部研究員
前不久,《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全面生效滿一週年。作為推動亞太區域經濟合作發展的一項重要制度,RCEP有效提升了區域內經貿合作的水準,也為各國對接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提供了重要的測試場景。全球化是大勢所趨,經貿合作理念也已深入人心,區域內經濟體在協定框架下開展合作,推動高標準經貿規則進一步釋放紅利,也符合RCEP發起的初衷和目標。把這一框架內的各類規則用足用好,是實現經貿領域多邊共贏的重要舉措。
RCEP對區域經貿合作的積極作用,體現在激發活力、示範帶動這兩個重要方面。從激發活力看,高標準經貿規則的意義就在於實現要素在區域內的自由流動,提升要素效率,這也與傳統比較優勢理論的內涵相一致。亞太地區經濟體在産業領域各有側重、各有優勢,互補性強,所處的運輸半徑與産業發展也正好容易匹配,通過對接高標準經貿規則,可以有效實現要素互補,為各自經濟高品質發展提供重要動力。從示範帶動看,眾多經濟體協調規則的過程,為國際上通過協商、談判實現公平貿易、自由貿易並打造高水準對外開放平臺提供了重要示範,也對區域經貿合作起到很好的帶動效應。具體到跨境投資、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等內容,每一個領域的創新都能為雙邊、多邊的貿易提供更大的便利化,從而提升經貿合作的能級和水準。
RCEP框架下的區域合作向更好水準邁進,還要進一步理順三個方面的關係。
“內”與“外”的關係。在對接國際經貿規則標準的過程中,積極穩妥處理好內部規則制度與外部規則的關係,事關框架下經貿合作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從産業鏈視角看,區域合作的驅動力是規制規則的相容。從國內相關配套機制建設看,把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與對接高標準經貿規則統籌起來,有助於進一步打通內部壁壘,形成示範。
短期和長期的關係。實現要素的自由流動,是一個長期目標,要避免把長期目標短期化、碎片化。在短期內,重點做好對接經貿規則的各類必要的制度準備,日積月累,為推動規則更好發揮作用提供便利條件,立足當前、著眼長遠。
合作與競爭的關係。區域經貿合作不可避免産生競爭,良性的競爭也是合理的。在處理合作和競爭的關係時,要依賴多邊各方共同維護經貿環境,自覺抵制“逆全球化”思維,多想有利於合作共贏的舉措,實現有效“競合”。
從我國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建設的具體實踐看,用好RCEP相關規則,併為規則發揮作用提供更多的應用場景,本身也是我國對外經貿領域培育新動能的重要路徑。推動區域經貿合作邁上新臺階,在産業合作、規則運用、配套保障領域做好制度安排。
産業合作應成為進一步發揮制度紅利的重點領域。通過産業合作,場景創新有了更多的載體,區域産業鏈供應鏈才能更加緊密。雙邊或多邊的産業合作,也是提升本國産業競爭力、開展規則運用相關測試的實踐途徑。除了傳統的合作領域外,應探索在科技和綠色産業領域開展與RCEP其他成員國的合作,鞏固雙邊技術轉移工作機制。在做好關稅減讓的基礎上,細化投資便利化方面的各項舉措,形成資金雙向奔赴的長效機制。
還應加強規則運用方面的培訓。當前一些經營主體在規則使用方面還存在不懂規則的問題,影響了規則落地之後的使用效果。要通過政策解讀、宣傳並用好相關的資訊化平臺,多措並舉引導外貿企業用好相關經貿規則,提高規則使用水準,避免資訊不對稱。
持續推進通關便利化等配套保障措施。從當前區域內經貿聯繫的實際看,確保安全合規前提下的通關便利化,對促進雙邊貿易流、資金流、人才流相互融合具有關鍵促進作用。資訊技術的廣泛應用為通關便利化創造了良好的條件,但決定最終成效的關鍵還在於通關所涉及的各種制度細節、雙方按照規則商定的具體方案以及一線口岸的管理水準。做好通關便利化的具體安排,對促進區域經貿合作也將起到倍增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