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合規高效、安全有序的數據交易規則體系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提出以數據産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為重點,初步搭建好數據基礎制度。2024年1月,國家數據局等17部門聯合印發《“數據要素×”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強調充分發揮數據要素在重點應用領域的乘數效應,釋放數據要素價值。這些文件都強調了數據作為新型生産要素的重要性,作出了促進數據要素流通的戰略部署。合規高效、安全有序的數據交易規則體系是數據要素流通的重要保障。近年來,廣東成立廣州數據交易所,在數據流通交易全週期服務、數據資産高效聚集與合規流通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然而,數據要素流通的交易規模不大,産品數量有限,流通過程仍面臨眾多難題,需不斷探索和創新。
合規高效、安全有序的數據交易規則體系是數據流通的核心環節
隨著數字化進程的加速,數據要素的重要性愈發突出,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驅動力之一。在國家大力支援、省市積極探索、企業開拓創新等多方共同努力下,數據要素市場建設正在加快探索的步伐。但由於數據要素具有易複製性、産權歸屬複雜等特點,且涉及資訊安全和個人隱私,較之於傳統要素其流通更為複雜。雖然數據交易市場在售的産品逐漸增加,但上架的優質産品數量較少,成交次數較少,成交額度較低。由於需求日益旺盛,目前數據交易仍然以場外交易為主。場外交易供需雙方對接成本高,效率低而且難以監管。因此,進一步規範數據交易規則體系,引導供需雙方進場交易成為當務之急。在此過程中,建設合規高效、安全有序的數據交易規則體系成為破局的關鍵之策,將為數據要素市場高品質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這是著力破解數據交易安全和隱私難題、促進數據要素産業發展的重要抓手。國家工業資訊安全發展研究中心相關數據顯示,“十四五”期間,我國數據要素流通市場規模甚至達到5000億至10000億元之間,數據要素流通交易規範化發展將面臨更大挑戰和更大考驗。雖然我國數據要素市場體系已經初步形成,但數據要素交易市場仍處於較早期探索階段,急需探索完備的交易規則體系。只有加快建設合規高效、安全有序的數據交易規則體系,才能推動更多的數據資源規範安全進入數據要素市場。
這是提升數據産品品質和交易效率的關鍵路徑。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從戰略高度提出要“加快培育發展數據要素市場”。在此背景下,各方積極探索數據資産入表、數據資産評估、數據交易等,凡此種種都需要有合規高效、安全有序的數據交易規則體系的支援。儘快補齊數據交易規範化的短板,有利於更多優質産品開發及上市,也有利於數據供需雙方的高效匹配,使得廣東在數據要素流通制度探索中爭取先發優勢,走在全國前列。
這是粵港澳大灣區率先探索跨境數據交易的重要基礎。《關於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提出,構建數據安全合規有序跨境流通機制,參與數據流動等國際規則和數據技術標準制定,探索安全規範的數據跨境流動方式。大灣區作為我國經濟最活躍、開放程度最高的區域之一,數據要素交易呈現出蓬勃發展的趨勢,是率先探索數據跨境流動機制的最佳實驗田。廣東應從大灣區數字經濟發展的實踐需要出發,加快跨境數據交易規則體系的建設和應用,借鑒國際數據跨境流通的優秀經驗和相關司法案例,進一步明確跨境數據交易規則體系構建關鍵點和難點。加強對數據要素跨境流通的合規管理,對跨境數據交易問題提出針對性的解決方案,為開拓數字經濟國際市場的企業提供解決數據交易問題的專業指導。建立合規高效、安全有序的數據交易規則體系可以為跨境企業提供標準統一的數據産品,減少出現跨境數據交易規則不一致問題,促進跨境數據交易市場的發展和潛在需求的挖掘。
為構建合規高效、安全有序的數據交易規則體系提供廣東方案
目前,北京、上海等地都在進行數據交易的探索。廣東在數字經濟、國際貿易、製造業等方面都走在全國前列,對於數據流通需求旺盛,所處區位更是有利於開展跨境數據流通的探索,因此應繼續發揮排頭兵作用,率先探索建設合規高效、安全有序的數據交易規則體系,推動數字經濟的高品質發展,為全國提供可供參考的方案。
一是完善數據産品登記制度。建設合規高效、安全有序的數據交易規則體系的首要任務是制定數據交易産品登記的標準和規範,健全數據交易産品登記制度。目前,多個省市正在探索數據産權或産品登記的相關制度。無論“數據資産登記”“數據資産憑證”還是“數據産權登記”等稱謂,都是側重數據産品的不同屬性來探索登記規則,尚未達成統一。隨著市場不斷競爭演化,最終將會有個別的規則成為主流規則。相關的配套制度仍需要進一步完善,例如需要第三方服務機構參與評估;統一大市場建設需要全國性的數據登記服務或公共存證平臺等。目前,廣州數據交易所已經開展數據資産登記試點,已有近200個數據産品登記憑證發放成功。
二是建立數據産品標準體系。數據産品的標準化是確保數據産品品質、數據互通性和數據低使用成本的關鍵。數據産品標準體系是一個綜合性的體系,涵蓋了數據資源、數據架構、數據標準化和品質管理等多個方面。近年來,國內出現了一批數據交易平臺,但目前這些數據交易平臺産品標準不統一,不利於數據産品高效流動,無法充分發揮平臺的規模效應。建設數據産品標準體系是提高市場運作效率、保障我國數據交易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有力措施,建設數據産品交易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重要支撐。
三是制定數據審查行業標準。制定安全審查標準、隱私審查標準、出境審查等一系列標準,亟須多方共同努力和協作,需要調動政府部門、行業協會、企業等各方力量的積極參與和支援。大灣區有以騰訊、華為為代表的國際知名數字經濟企業,有較多的跨境數據交易業務,對跨境數據交易規則體系的需求日益增加。粵港澳大灣區數據交易的探索將具有更廣泛的國際影響和意義。
四是加快數據要素理論創新及成果轉化。隨著數據流通的不斷發展,傳統的制度框架已經難以適應新的需求。因此,需要持續開展數據流通理論研究,探索新的制度模式和運作機制,為數據流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資助相關創新團隊,開展數據産品要素的理論研究。探討數據産品領域的前沿問題,推動理論研究和學術創新,為行業發展提供理論支援。
五是建立數據産業人才培養機制。《加快數字人才培育支撐數字經濟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6年)》提出,要開展數字人才的培育、引進、留用和充分發揮作用等多項行動。廣東可以利用自身數字經濟、教育資源等優勢條件,探索數據産業人才培養機制。一方面,鼓勵相關企業與高校進行訂單式人才培養,將數據要素的最新理論與實踐融入大學課堂,儘快培養一批數據要素流通領域人才。另一方面,組織相關企業高管進行培訓,不斷提升其數字水準、數字能力。
作者單位:廣東工業大學數字經濟與數據治理重點實驗室
本文係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21BJL038)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