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食品安全風險化解在源頭
文 | 林楠特
為督促指導食品企業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機制,提升企業食品安全風險防控能力,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近日印發了《關於指導食品生産經營企業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的通知》,發佈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33個,涵蓋食品生産、食品銷售等食品生産經營業態,以及乳製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等重點食品類別。
食品安全是老百姓餐桌上的頭等大事,是食品企業必須守住的底線紅線。我國食品安全法明確了食品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風險管理的原則。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從多個方面對企業提出了具體要求,如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等,以確保企業在各個環節都能嚴格遵循法律法規,及時發現並解決潛在的安全隱患。
食品安全實際上是一項風險管理工作。只有有效識別各種風險隱患,才能提前應對、防患未然、確保安全。不過,食品安全風險無處不在且五花八門,既包括原材料污染,存儲和運輸過程中可能存在種種隱患,也包括生産過程中的加工不當、操作不準確、設備故障等,還包括産品包裝和資訊標注不規範等問題。對企業來説,如果不能及時發現並處置這些風險,就會影響産品的品質和安全,導致不合格的食品流入市場。
做好風險管理,既需要企業做足功課,學會主動識別,也離不開監管部門的合理有效指導。此次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印發通知,發佈首批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對於提高企業的風險防控能力具有積極意義。如明確企業食品安全風險管控的重點環節、風險點、管控措施及頻次、責任人員等內容,有助於幫助企業開展風險分析工作,搜尋確認風險點,科學制定管控措施,合理確定管控頻次,明確責任人員,及時把食品安全風險化解在萌芽,處置在源頭,切實保證食品安全。
從“農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鏈條,既是産品鏈,也是風險鏈,更是責任鏈。食品安全責任大於天。有關部門要不斷強化源頭治理,壓緊壓實食品安全各方責任,嚴防嚴管嚴控食品安全風險,引導企業當好第一責任人,守護好老百姓的“餐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