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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週期管理提升超大型城市韌性治理水準

2024-05-28 15:54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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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吳曉松 北京師範大學灣區國際商學院特聘副研究員;梁珀彥 易曉數字化研究中心研究助理;蔡小芳 南方科技大學深圳國家應用數學中心數字經濟-金融科技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提要

全週期管理是超大型城市應對風險挑戰並實現治理現代化的重要舉措。深圳要從治理體系整體化、治理方式數智化、治理流程精細化、治理主體共治化四個方面走出全週期管理新路子。

超大型城市是我國城市進入新階段的産物,加快超大型城市韌性治理是推進我國城市現代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超大型城市具有人口多、密度大、流動性強,社會結構複雜多變,社會矛盾多元多發等特點,為城市帶來了明顯的脆弱性。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樹立全週期管理意識,加快推動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努力走出一條符合超大型城市特點和規律的治理新路子。全週期管理是超大型城市應對風險挑戰並實現治理現代化的重要舉措,也是順應城市發展規律、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的治理理念。

具體而言,全週期管理是指在城市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中考慮整個城市生命週期的管理方法,它將城市看成一個有機的共同體,將城市治理視為一項系統工程,通過長遠規劃、綜合協調、持續改進和資源優化,促進城市預防風險、協同合作、適應變化,提升城市韌性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全週期管理對城市治理提出新的要求。一是治理體制從碎片化走向整體化;二是治理方式從經驗型走向法治化數智化;三是治理流程從粗放式走向精細化;四是治理主體從“單一型”走向“共治型”。目前深圳在韌性治理方面,一定程度上存在規劃不足、社會風險前瞻能力有待提升、治理精細化水準不夠等問題,接下來,要從治理體系整體化、治理方式數智化、治理流程精細化、治理主體共治化四個方面走出深圳全週期管理新路子。

一是構建整體性治理機制。目前,構建面向未來的韌性城市需要以先進數字技術作為支撐,深圳尚需建立健全智慧化韌性城市管控框架。同時,深圳相關政策中關於超大型城市治理前景規劃的內容不足,各區做法各異,呈現碎片化傾向。接下來,一是要加強制度設計與源頭預防,要在宏觀上完成韌性城市的頂層制度設計,加快出臺超大型城市風險治理的相關規定、標準、方案;完善智慧化韌性城市管控框架,加快出臺建設安全韌性城市指導意見,自上而下對城市風險進行層層分解,形成上下聯動、統一指揮、綜合協調合力,增強城市分層治理韌性。二是各區需要加強聯動,建立韌性城市指導委員會跨區合作機制。可以設立深圳市韌性城市指導委員會,由市政府牽頭組織制定韌性城市評價相關標準規範,區政府參與和落實,利益相關方監督,研究制定工作計劃,統籌協調有關部門開展韌性城市建設,推動各項任務落地。

二是加強數智化治理。目前深圳已建立“@深圳-民意速辦”平臺,在此基礎上,應利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技術,進一步整合各類資訊系統,建立“未訴先辦”超大城市社會風險大數據資訊監測預警平臺。可以通過整合分析市民通過12315投訴的內容,將新詞、熱詞顯示在民生訴求“一張屏”上。新詞適用於判斷市民最近關注的事情,熱詞主要反映民意訴求較強烈的事情,配合人工及時介入查明原因,防患于未然。

對應深圳的情況,在建設方面,深圳應將大數據、雲技術、人工智慧等分析手段融入民意感知平台中,對12345熱線中的數據進行分析和研判,提前預警預判、智慧檢測,完善社會風險系統治理,引入詞彙分析功能,更快更直觀地看到市民的訴求。工作機制方面,採用“三級預警制度”“數據共用制度”。“三級預警機制”是指根據後臺的熱詞預警風險程度,啟動預警推送功能,將防治方法和處置部門資訊等數據共用給基層單位,有效幫助基層單位提前干預群體性訴求的發生。同時,需要健全平臺演算法,用於梳理週期性投訴,如積水、防洪等週期性風險,運用智慧演算法梳理往年相關問題的投訴重點點位,及時啟動“數據共用機制”,實時推送至相關單位,幫助處置部門提前發現可能發生的險情,做到及時部署,快速救援,達到“未病先治”的效果。

三是推進治理流程精細化。社區是基層治理的最小單元,高韌性社區依賴於資源的橫向高度共用和資源的縱向有效下沉。深圳需要進一步增強城市韌性基礎設施規劃和建設,既要增加社區公共應急設施的數量,加大資源的投入力度,又要在設施佈局和運營上動腦筋,在高風險地區統籌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增強社區公共應急設施對於居民的可及性,加強應急避難場所的資訊化建設和管理,通過線上地圖等方式供市民查詢使用,確保市民能快速找到並進入應急避難場所。此外,還需要利用政策傾斜促進各區均衡發展,促進基礎共用資源均等化。深圳各區基本公共應急服務供給水準不同的原因主要在於各區經濟發展水準不同,需要積極扶持發展水準相對落後的地區,給予更多政策傾斜,努力推進各區平衡發展。

四是促進治理主體共治化。推進社會力量參與基層社會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用工作格局。黨群服務中心、社會組織、社會工作站、社區物業服務公司、志願服務隊伍等是深圳基層社會治理的重要參與主體。但目前社會組織造血功能發揮不足,參與基層治理能力偏弱。社會組織既是城市治理中不可或缺的有力主體,又是推進韌性社區建設的重要力量。為此,深圳應建立超大型城市基層治理的“一核多元”共治機制,充分發揮黨在社會治理中的領導核心作用,激勵有關部門形成合力。同時加大對社會組織的扶持力度,以提升扶持基金額度、建設社會組織總部基地等為抓手,健全社會組織培育扶持機制,重點扶持治保維穩類、風險監測類社會組織,逐步將社會主體(社會組織、企業、市民等)納入韌性社區的建設中來。推進社會力量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發揮監督作用,為協同治理打造舞臺,形成共建共治共用工作格局,這既是“全週期管理”中系統管理理念中的重要一環,又是人民城市理念的重要內涵,能夠推動“無序”的基層治理主體碎片化向“有序”融合的整體性治理轉變。


【責任編輯:申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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