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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網路保護,大平臺尤其重要

2023-12-15 13:26

來源: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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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李懷勝 中國政法大學網路法學研究所所長

《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推進網路空間法治化進程的又一重大舉措,將極大提升我國未成年人網路保護的法治水準。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網路權益與身心健康,築牢未成年人網路安全屏障,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需要多方協同,綜合施策,形成堅強完善的社會共治體系。

網路平臺是網路資訊的匯集地、網路服務的提供者,人們在網路上的一舉一動都發生在大大小小的網路平臺,因而網路平臺自然成為未成年人網路保障體系的關鍵環節。此次《條例》不但對各類網路平臺規定了一般性的義務要求,還專門在《條例》第20條明確了“未成年人用戶數量巨大或者對未成年人群體具有顯著影響的網路平臺服務提供者”即“大平臺”的義務內容,牽住了平臺責任的牛鼻子,充分體現了築牢未成年人網路保護平臺屏障的決心。

順應時代潮流,強化平臺責任。隨著網路的深度普及和快速社會化,網路已經深度嵌入到經濟社會發展和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而未成年人是當之無愧的網路原住民。權威數據披露,截止到2023年6月,我國未成年人網民人數已突破1.91億,這個數字超過了世界上很多國家的全部人口。可以説,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與網路深度交融,對未成年人的網路侵害就是日常侵害。在此背景下,世界各國不約而同強化對未成年人的網路保護,其首要著眼點都是平臺責任。例如英國2020年發佈《適齡設計規範》,對網際網路企業涉及兒童數據處理的各個方面進行了細緻規定。美國加州參議院2022年全票通過了《加州年齡相符設計法》,對社交網站和網際網路平臺應當如何保護未成年人作出明確規定。可見,不管文化傳統和法律體系有何差別,保護未成年人的網路合法權益都是各國的最優先價值取向。此次《條例》進一步明確和細化網路平臺的保護義務,是順應未成年人網路保護趨勢的有益之舉。

尊重網路規律,兼顧安全發展。在資訊化時代,網路是社會發展的新場域、國家競爭的新平臺。未成年人的網路素養和網路能力,是一國網路可持續性競爭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未成年人進行網路保護,絕不是將未成年人遮罩在網路之外,相反,是要兼顧未成年人的網路安全權與網路發展權,在實現網路安全的前提下,讓未成年人更充分地行使上網權利,通過網路讓未成年人享受更加優質的民族文化資源、道德科學知識,讓網路成為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催化劑、助推器,而不是絆腳石、攔路虎。所以這次條例規定“大平臺”需評估産品和服務對未成年人産生的影響,要有相應的適齡方案,設置未成年人模式或者未成年人專區。大平臺有責任為未成年人提供優質、適格的網路資源,促進未成年人數字技能的發展,培育未成年人良善的數字人格。

聚焦熱點共識,明確合規指引。近年來,我國逐步建立完善了未成年人網路保護的法律體系,《網路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等法律對未成年人網路保護作出相關規定,《未成年人保護法》專章規定“網路保護”。在違法有害資訊治理、網路遊戲沉迷、個人資訊保護、網路欺淩等方面,不但有相應的法律規範,監管部門也開展了卓有成效的監管探索。《條例》在總結各部門治理實踐和管理制度探索的基礎上,將成熟經驗上升為制度設計,落實了上位法對網路平臺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的具體要求,細化了相關法律的規定,明確了網路平臺企業的合規邊界。例如,《條例》要求“大平臺”專門制定向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護的規定,如發現未成年人權益受到侵害時應第一時間停止服務,避免損害或者侵犯進一步擴大。《條例》要求“大平臺”發佈年度報告,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通過引入社會監督避免“大平臺”逃避責任。這不是對“大平臺”的緊箍咒,恰恰相反,這可以幫助企業建立清晰明確的合規體系,更有助於企業發展行穩致遠。


【責任編輯:申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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