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更加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光明論壇】
“新征程上,要全面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聚焦建設更加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更高水準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更加注重法治與改革、發展、穩定相協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對全面依法治國工作作出重要指示,進一步明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性、全局性、方向性問題,深化了對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規律性認識,為新征程上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指明瞭前進方向。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予以有力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總體格局基本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越走越寬廣。2020年11月,黨的歷史上首次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將習近平法治思想明確為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新征程上,要更加自覺運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導全面依法治國實踐工作,引導廣大幹部群眾學懂悟透其中深刻的法理和哲理,善於把法治理論學習成果轉化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效能,進一步夯實社會主義法治現代化建設的思想根基與理論譜係。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必須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這一重要論述,深刻揭示出法治建設與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聯繫,突破了傳統法治理論聚焦于社會治理的局限。在這個意義上,建設更高水準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本質上就是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具象化表達與創造性轉化,標準是更高水準,目的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推動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達到更高水準,就是要在更大範圍內將法治作為各項工作必須始終遵循的行為準繩,高度重視並運用法治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推動改革發展穩定、治黨治國治軍、內政外交國防等各個領域的法治化進程,促進法治建設與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總體佈局于更深層次上的同頻共振。
站在新的歷史節點上,深學篤用習近平法治思想,並切實在全面依法治國工作中加以貫徹落實,既是以更高水準定位法治和更加完善建設法治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黨全社會尤其是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責無旁貸的職責使命。
把握建設更加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這一關鍵著力點,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必須通盤考慮、統籌推進。一是建設更加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不斷加強科學立法,統籌推進立改廢釋,持續加強重點領域和新興領域立法,促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規範體系完備與法秩序統一。二是建設更加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不斷規範嚴格執法標準、提升公正司法水準、增強全民守法意識,健全執法司法守法工作的協同體制機制,實現高效與公正、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三是建設更加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把黨內監督同國家機關監督、民主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一體建設,拓寬人民群眾參與、表達、監督渠道,進一步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四是建設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堅持黨的領導,突出組織保障、人才保障、經費保障、設施保障、科技保障、文化保障,構建起層次分明、邏輯清晰的法治保障體系,確保各類保障措施相輔相成、協調一致、同向發力。五是建設更加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健全完善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的制度體系,強化黨內法規執行力,推動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法規在更高維度上的銜接協調。
(作者:譚啟平,係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