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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治理邏輯與技術邏輯的有機統一

2025-10-17 11:02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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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理論道】

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深入實施“人工智慧+”行動的意見》提出,“開創社會治理人機共生新圖景”。當前,以人工智慧為代表的新一代資訊技術正以前所未有的廣度和深度影響社會治理,推動基層治理從經驗驅動邁向數據驅動、從條塊分割邁向系統整合、從被動響應邁向主動預見。然而,在技術賦能的熱潮之下,亦潛藏隱憂。若仍將智慧技術視為“外挂工具”,簡單疊加於既有治理體系之上,無異於在奔涌的河流中固守舊舟,難以應對複雜多變的社會治理現實。為此,亟須推動治理邏輯與技術邏輯深度融合、有機統一,實現從技術加持向系統重塑的範式躍升。

由工具性嵌入向制度性共生躍遷

長期以來,社會治理中的技術應用多采取“外挂工具”模式,在既有流程之外,附加資訊平臺、數據看板或智慧終端,以提升效率或可視化水準。如為解決群眾訴求響應慢的問題,上線“隨手拍”App;為提升網格管理效能,加裝人臉識別攝像頭;為優化資源配置,引入大數據分析模型。這些舉措在初期確有成效,但其局限日益顯現:一是技術與治理目標脫節,重數據採集輕問題解決;二是系統各自為政,部門間數據壁壘森嚴,反而加劇治理碎片化;三是公眾成為數據提供者而非治理參與者,背離共建共治共用初衷。

真正有效的社會智治,不是將技術作為外部工具“嫁接”到治理體系上,而是以技術為媒介,重構治理主體關係、運作機制與價值導向,實現技術系統與治理體系的內生融合。這一范式包含結構、過程和價值三個核心維度:從結構維度看,需要打破條塊分割,通過統一數字底座和開放介面,打通縱向層級與橫向部門之間的資訊壁壘,實現黨委、政府、社會組織、市場主體、社區居民等多元主體在數據、資源、行動上的互聯互通;從過程維度看,依託智慧演算法與協同平臺,在議題發起、方案協商、執行監督、效果評估等全鏈條中嵌入動態反饋與智慧輔助,在提升效率的同時,拓展民主的廣度與深度,進而提升共治效能;從價值維度看,將公平、包容、民主、責任等治理價值編碼進演算法邏輯與平臺規則,將共同富裕目標等轉化為可執行、可評估的演算法準則,確保技術發展始終服務於人的全面發展與社會公共利益。

從經驗性判斷向系統性重塑轉型

當前,在部分智慧治理實踐中,不少人陷入“數據迷信”,即以為數據越多、演算法越複雜,治理就越科學。事實上,若缺乏對數據來源偏倚、演算法邏輯黑箱、模型適用邊界等問題的審慎反思,智慧系統甚至可能製造新的治理風險。例如,基於歷史執法數據訓練的風險預測模型,可能對特定社區形成“標簽化”歧視;過度依賴人臉識別的社區安防,可能侵蝕居民隱私與自由;演算法自動派單的網格任務,可能忽視基層幹部的在地知識與情感判斷。

推進社會智治,不能簡單地將智慧技術“嫁接”于傳統治理體系之上,也不能建立在“高概率有效”的統計幻覺之上,而應追求在複雜社會情境中的“高置信可靠”,其核心在於構建一個可知、可控、可問責、可參與的治理閉環。可知,意味著智慧系統的決策依據、數據來源、演算法邏輯對相關主體保持適度透明,這並非要求公開所有源代碼,而是通過可解釋性技術,如決策樹可視化、關鍵特徵高亮、反事實解釋等,讓居民理解“為何是我”“依據是什麼”;可控,即無論演算法多麼先進,最終決策權必須掌握在人手中,在涉及人身自由、重大財産權益、基本公共服務分配等場景,必須設置“人工復核”環節,防止演算法自動執行造成不可逆的傷害;可問責,即需要建立清晰的責任鏈條,明確技術開發者、數據管理者、決策執行者的權責邊界,通過演算法備案、審計、追責等制度,確保誰開發、誰負責,誰使用、誰擔責;可參與,強調公眾不僅是服務對象,更是治理過程的共同設計者與監督者,通過數字協商平臺、演算法聽證會、社區數據合作社等形式,使居民實質性地參與規則制定與系統優化。

構建制度、技術、價值三位一體的治理生態

以制度創新夯實多元協同的組織基礎。智慧技術的有效運作,離不開清晰的權責體系與協同機制。應加快完善黨建引領下的基層智治制度框架,明確黨委統籌、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職責分工;完善基層數據治理法規,明確數據採集邊界、使用許可權、安全責任,防止數據濫用與隱私侵犯;推動建立跨部門數據共用與業務協同的體制機制,破除“數據孤島”;探索“數字專員”“社區演算法審計員”等新崗位制度,提升基層數字治理能力。同時,將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制度化嵌入智治流程,推動線上議事與線下協商深度融合,建立“數字協商—方案生成—民主表決—執行反饋—效果評估”機制,使群眾在演算法設計、數據使用、平臺規則制定中擁有實質性話語權。

以技術創新築牢安全可信的技術底座。向善的技術是智治的支撐。應大力發展可信智慧治理技術,研發具備隱私保護能力的聯邦學習與安全計算框架,實現“數據可用不可見”;推進可解釋人工智慧在公共決策中的應用,使演算法推理過程可追溯、可理解;構建覆蓋智慧系統全生命週期的風險監測與應急響應體系,對演算法偏見、數據污染、模型漂移等風險實現動態預警與自動糾偏;建設開放、相容、安全的基層智治作業系統,避免平臺壟斷與技術鎖定。尤為重要的是推動“輕量化、適老化、無障礙化”的智慧終端與界面設計,開發語音交互、一鍵呼叫、親屬代管等功能,充分考慮老年人、殘障人士等群體的特殊需求,確保技術紅利惠及全體居民。

以價值引領錨定人民至上的發展方向。社會智治的根本目的是增進人民福祉、促進社會公平、激發社會活力。因此,必須將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度融入智治全過程,在系統設計階段開展倫理影響評估,防範技術應用對弱勢群體的潛在傷害;在演算法訓練中嵌入公平性約束,主動糾偏歷史數據中的結構性不平等;在平臺運營中強化公共性導向,防止商業邏輯侵蝕公共利益;在治理成效評價中,不僅要看效率指標,更要看群眾滿意度、參與度與獲得感。為此,可推動建立演算法倫理委員會,構建社區數字權益保障機制,對重大演算法應用進行倫理審查與風險評估。加強人工智慧倫理教育,將數字素養、演算法意識、數據權益等內容納入社區教育、幹部培訓、學校課程,提升全社會對智慧治理的認知與參與能力。

當前,我們正站在技術革命與治理變革的歷史交匯點。推進社會智治,不是用機器替代人,而是以技術賦能人、聯結人、成就人,讓治理更貼近民意、讓服務更便捷普惠、讓成果由人民共用。唯有將廣泛性、協同性、普惠性深植于智慧系統的基因之中,使其具備如生命體般的自我調節、協同進化與價值堅守能力,才能真正實現“基層強則國家強,基層安則天下安”的治理願景。

(作者:侯金亮,係重慶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研究員、重慶日報理論評論中心副主任)


【責任編輯:申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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