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 完善高水準對外開放體制機制
【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
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是我國構建更高水準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重點,是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的關鍵。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高水準開放為引領,形成一大批標誌性、引領性制度創新成果,以實際行動同世界分享發展機遇、推動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推進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要“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強調,“要堅持改革和開放相統一,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深化外貿、外商投資和對外投資管理體制改革,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為新時代新征程推進制度型開放提供了根本遵循。
1.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意義重大
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是順應我國對外開放和經濟高品質發展新趨勢的重要戰略抉擇,是因應國際形勢變化、推動改革開放開闢新局面的關鍵一招,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是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的必然選擇。制度型開放是與我國改革開放進程始終伴隨的重要開放類型,也是我國對外開放發展到當前階段的客觀要求。從國際看,近年來全球保護主義加劇,國際開放競爭的焦點日益轉向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領域。從國內看,制度型開放在我國對外開放總體佈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趨重要,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更加需要釋放制度型開放紅利,賦能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2018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制度型開放”,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擴大制度型開放作出進一步系統部署,這既是對過去40多年我國對外開放實踐歷程的準確概括,也是對新的歷史條件下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工作的科學擘畫。
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是實現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的內在要求。制度型開放的本質是改革,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的核心要義是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用改革的辦法推動發展。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有利於牢牢把握制度建設這條主線,聚焦智慧財産權等重點領域,對接國際通行的規則、規制、管理、標準,通過科學比較分析明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攻方向和突破口,為經濟高品質發展和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提供強大動力和制度保障。
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是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內容。加快構建以國內大迴圈為主體、國內國際雙迴圈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是一項關係我國發展全局的重大戰略任務。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打通國內國際交流聯繫的制度通道,一方面有利於促進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更好聯通和“無縫銜接”,依託國內大迴圈吸引全球創新、人才、資金、數據等優質要素,改善我國生産要素品質和配置水準,實現國內國際經濟迴圈暢通無阻;另一方面有利於支援中國企業依託國內大迴圈有效開展海外佈局,增強全球産業鏈供應鏈創新鏈影響力,提升全球規則標準話語權,實現國內國際經濟迴圈良性互促。
2.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應統籌把握好幾個重要關係
制度型開放是一項系統工程,內容體系龐雜、牽涉領域廣泛。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需要堅持系統思維、辯證思維、創新思維,統籌把握好如下幾個關係。
把握好制度型開放與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的關係。制度型開放與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都是高水準對外開放的重要組成部分,前者以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的相通相容為主體,後者以商品、服務、資本、人員等的便利流動為重點,兩種開放類型之間既不存在孰高孰低、孰優孰劣、孰新孰舊的問題,也不存在相互取代、非此即彼的關係,二者之間是辯證統一、互為支撐的。在對外開放實踐中,要注重發揮制度型開放對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的引領作用,讓制度型開放成果真正落實到貿易投資等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之中,實現兩種開放類型之間相互貫通、相互促進,形成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的合力。
把握好系統整合與重點突破的關係。當前,隨著改革進入深水區,容易的、皆大歡喜的制度型開放任務已基本完成,剩下的大都是難啃的硬骨頭,往往涉及不同地區、多個部門和諸多領域,推進難度較大。為此,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更要注重方式方法。一方面,圍繞核心目標加強系統整合,把各地區、各部門、各領域分散的改革創新工作在制度型開放的大目標下加以系統整合和聚合迭代,形成具有重大帶動作用的開放創新成果;另一方面,堅持主動作為、重點突破,找準一批具有突出代表性、各方普遍關注、能夠牽一髮而動全身的突破口,開展集中攻關,形成“四兩撥千斤”的開放效應,開闢制度型開放的新路徑。
把握好對標國際與輻射引領的關係。制度型開放是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動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過程。應聚焦服務貿易、智慧財産權等重點領域,對接國際規則標準,深化國內相關體制機制改革,降低國內外交流合作的制度性成本,助力經濟高品質發展。與此同時,制度型開放也是增強我國規則標準影響力,推動規則標準走出去的過程。應聚焦我國優勢領域以及人工智慧等全球範圍內方興未艾的新領域,積極參與世界貿易組織以及高標準自貿協定規則談判,提高我國在先進製造、基礎設施、人工智慧等領域標準制定能力,培育國際競爭合作新優勢。
3.把準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的主攻方向
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必須全面準確把握主攻方向,聚焦重點領域集中發力,多措並舉推動制度型開放走深走實。
一是牢牢把握制度型開放的主體架構。以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為著力點,以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相通相容為“經線”,以産權保護、環境標準、電子商務、金融領域等擴大開放為“緯線”,經緯交織明確制度型開放總體佈局。第一,針對規則、規制、管理、標準,分類制定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的開放任務清單。加強規則聯通,在電子商務、政府採購、數據跨境流動等領域積極對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DEPA)等高標準規則。開展規制對接,優化政府對人工智慧、反壟斷等問題的治理模式,優化政府對社會事務的管理機制。加強標準對接,推動先進製造標準、農産品檢驗檢疫標準、出口産品檢測認證標準、跨境基礎設施和物流通關標準等領域與國際相容相通。第二,圍繞産權保護、環境標準、電子商務、金融等重點領域,加快制度型開放步伐。優化智慧財産權保護範圍和執法規則,更好平衡智慧財産權保護和公共利益的關係。推動國內環境法規與國際規則有效銜接,提升我國環境立法、執法水準。推動跨境電子商務便利化,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擴大金融領域制度型開放,落實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協議中金融領域相關規則,精簡限制性措施。
二是有序擴大商品市場、服務市場、資本市場、勞務市場等自主開放。發揮制度型開放的賦能作用,明確四大市場自主開放的重點任務、重點國別、推進時序,畫好四大市場自主開放路線圖。擴大商品市場自主開放,採取符合國際規則的方式自主降低關稅水準,加快服務市場自主開放步伐,建立健全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研究放寬一些領域外資股比限制和準入條件,推動資本市場自主開放,支援符合條件的境內企業赴境外上市。擴大對最不發達國家單邊開放,對原産于同中國建交的最不發達國家100%稅目産品適用關稅稅率為零的特惠稅率,拓展非洲農産品輸華“綠色通道”,支援最不發達國家優質特色産品進入中國市場。深化援外體制機制改革,嚴格執行立項審批、事中監督、事後評估流程,加強援外項目全鏈條監管,帶動中國産品、投資以及規則標準走出去。
三是優化開放合作環境。維護多邊貿易體制在全球貿易自由化便利化進程中的主渠道地位,保障發展中成員的發展利益,推動世貿組織開展投資便利化、中小微企業等新興領域規則談判。擴大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路,推動在智慧財産權、競爭政策、數字經濟、人工智慧等領域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建立同國際通行規則銜接的合規機制,加強智慧財産權、環境保護、公司治理、數據安全等領域企業合規體系建設,提升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以及誠信經營與有序競爭等領域合規水準,有效防範企業海外經營風險。
(作者:原倩,係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對外經濟研究所發達經濟體研究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