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充分激發好制度的強大生命力和顯著優越性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好制度,是能夠有效凝聚全體人民力量一道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好制度。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70週年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深刻闡述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顯著政治優勢,從全局和戰略高度對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堅持好、完善好、運作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確要求。學思踐悟習近平總書記最新重要講話精神,緊扣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就健全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作出的具體安排,凝心聚力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勢功效,就能有效激發好制度的強大生命力和顯著優越性,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提供堅實制度保障。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經過長期實踐檢驗的全新政治制度,是歷史和現實、理論和實踐、形式和內容有機統一的好制度。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各國國情不同,每個國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獨特的,都是由這個國家的人民決定的,都是在這個國家歷史傳承、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上長期發展、漸進改進、內生性演化的結果。”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政體,是我們黨把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説與中國國情相結合,團結帶領人民艱辛探索長期奮鬥的成果,是從中國土壤中生長起來的全新政治制度。從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探索並提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本構想,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建立並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不斷鞏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歷經萌芽、形成到發展,走過了不平凡的歷程,已經深深根植于中國大地,有機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歷史和實踐表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具有先進的政治理念、鮮明的中國特色、深厚的文化底蘊,是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推動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
制度穩則國家穩,制度強則國家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支撐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是黨領導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70年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推動國家發展、人民幸福、民族復興的歷程中,展現出巨大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功效,我們黨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揮各國家機關職能作用,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集中力量辦大事,不斷戰勝前進道路上的艱難險阻。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持續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為新時代推動人大工作高品質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實踐表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保證黨領導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國家,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貫徹民主集中制、保證國家政治生活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保障全面依法治國、實現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維護國家統一、保障國家長治久安,這些蘊含其中的“中國之治”制度密碼和獨特優勢,為我們續寫兩大奇跡新篇章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錨定高品質發展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新篇章,要堅持好、完善好、運作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本質要求,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以高品質發展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必須以社會主義的制度優勢不斷開拓中國式現代化的嶄新圖景。新時期把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部署轉化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強大力量,這要求我們牢記初心使命,堅定制度自信,突出以制度建設為主線,以強烈的歷史自覺和主動精神不斷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豐富各層級民主形式,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圍繞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堅持好、完善好、運作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確保黨和國家在決策、執行、監督落實各個環節都能聽到來自人民的聲音,凝聚起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磅薄力量。
眾智謀事必明,眾力舉事必成。前進道路上,要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揮人大保證全面有效實施憲法法律的重要作用,確保各國家機關都在憲法法律範圍內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充分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斷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充分發揮人大監督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健全人大對“一府一委兩院”監督制度,確保各國家機關依法行使權力,充分發揮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眾聯繫中的帶頭作用,始終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從而更好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活力,切實發揮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國家根本制度的最大優勢,不斷把制度優勢轉化為發展勝勢,有效凝聚起億萬人民的創造偉力,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譜寫更加絢麗的華章。
(作者:倪明勝,係天津市委黨校教授、天津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