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


井居者

城市底下的選擇

“坐井觀天”非他願
 

聚焦

  • 一則關於井下蝸居的新聞引起社會廣泛關注。52歲的王先生家住懷柔農村,在北京市區靠洗計程車為生,有三個孩子要供養,為了省下房租,他在朝陽區一個地下井裏一住就住了近20年。如今,將臺鄉政府已經派人開始用水泥將住人井井口封死,並將井內東西掏出。

     

  • “井居者”何去何從?

     

     

     

    在高房價高房租的逼仄下,住不起膠囊公寓,再不濟也只聽説過隱居山林的,或是搭窩于屋頂的,沒想在井下還能覓得一處安身之地,還真是聞所未聞。説是創意無限,似乎有點調侃過度了,而且是對於在井下居住長達近20年的一家人,這樣的境況無疑是讓無數人動容的。

     

    在四平方的井下是如何住下一家人的,他們在黑暗的井底下,是如何頑強生存的?

     

    接下來,他們將面臨的,無疑是兩種選擇,一是被送往救助中心,然後被遣送回家;二是被幸運地安置到“溫暖”的住處。如果是前者,對井下居住者算是福音嗎?顯然也不算,他們不是城市流浪者,也不是精神異常的意外走失者,他們雖然處境艱難,但是顯然是揣著一個城市夢而來的,有為孩子的教育而來,有為更好的生存而來。如果就這樣把他們遣送回家,他們勇敢地進入城市的意義又何在呢?如果不是因為對城市有更好的期望,他們還至於捨棄家鄉,蝸居井下呢?[詳細]

     

  • 封堵只是暫時的

     

     

     

    位於朝陽區麗都廣場南門附近的多個熱井,不少酒店工作人員正在用水泥方塊將井口封死。經過探訪附近十多處井下發現,每個穴居井蓋有兩個出口通向地面,堆置著各類生活用品,例如吃剩的饅頭、用過的被褥等等。

     

    如果僅僅發現一處“井底蝸居”的現象,那麼只能説明這是一則新聞。然而,如果發現很多這樣的“井底蝸居”現象的話,就不得不進行思考,到底是什麼讓人們選擇這樣的蝸居之地。而對於城市管理者來説,對於這樣的“井底蝸居”者,難道只有封堵井口這樣的一條道路可以選擇嗎?

     

    城市管理者動輒封堵的措施,多麼像廣州為了驅趕流浪漢而在大橋底下澆築的錐子之地呢!在兩者之間,相似的點就是城市管理者非人性化的管理,只是看到眼前的問題而忽視了長遠的問題,只是為了表面的好看而選擇了這樣的邏輯。試問,將流浪漢驅逐到大橋底下之外,難道就不會去別的地方了嗎?同樣的道理,將井底居住的人封堵起來,他們難道就不會選擇其他的免費居住的地方嗎?肯定需要。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在井底居住的這些人,竟然很多被遣送回家。如此一來,難道他們就不能再回去了嗎?如果回去的話,問題難道就不是問題了嗎?[詳細]

     

  • 救助管理制度很難幫忙

     

     

     

    井口被封死之後,在此居住的“井底人”們不知去向。而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不能對“井底人”進行強制救助,但如果他們提出需求,民政部門將提供食宿和返鄉的交通憑證。也就是説,有關部門對井居者的幫助,只限于保證他們不住在危險的井下,至於出井之後,或許可以按照救助管理制度的要求,給他們提供一個星期的食宿,和一張回家的車票。但也僅此而已。

     

    可這些並不是他們想要的。這些井居者之所以來到大城市,無非是謀求一個就業的機會,或者説圖個溫飽,一旦離開,就意味著失去了生活來源。

     

    更何況,救助管理制度本就不是為了類似“井居者”的群體而設。救助管理制度的服務對像是“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而王先生們或是洗車或是拾廢品,早上7點多“出井”,工作到晚上八九點回“家”,從始至終都是“自食其力”。日子過得雖不體面,至少規律。

     

    因此,這些“井居者”們並不同於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臨時性的食宿服務滿足不了他們的居住需求,他們需要的不是一頓飯或是一次借宿,而是長期的營生。這大概就類似于國際上有名的“貧民窟”,他們在大城市工作,卻沒錢解決居住問題,只得在權衡之下湊合湊合,當大批的人聚居在一起,就形成了“貧民區”。[詳細]

     

  • 如果沒有富裕的機會,請給我貧窮的權利

     

     

     

    無論是“立錐之地”還是“井底蝸居”,當權者們當然會有各種充分的理由來解釋,所有理由最終匯得的結果都是這裡的人民好逸惡勞,政府部門熱情博愛。然後我們所有人都懵了,為什麼人們竟如此臉譜化到無法理解,誰身邊存在這麼“純粹”的人們啊?

     

    一個社會應該提供公平的機會,公正的決策和公開的政治,這些由透明作為首要屬性的素質會給這個社會帶來繁榮。繁榮並不是飛升的GDP,也不是在奢侈品店裏馳騁的中國大媽,它應該是每一個人肉體的溫飽和精神的富足。從現今的情況來看,我們不僅缺少正確的機會富裕起來,甚至連貧窮都要“因貧受罪”了。

     

    每個社會都有貧窮和富裕的A面B面,它是否夠好並不是要所有人能夠大腹便便地坐在一起大把地數鈔票,也不是讓人們統一地去背一本“道德經”,而是要讓人們有的選。如果談底線的話,就是要讓人們在沒有富裕機會的時候,至少還有貧窮的權利。[詳細]

     

    (編輯:楊公振) 

結束語

王秀青11歲的小兒子説,“平常上下學走在路上,看到井蓋時,就會想起來,我爸就是在那底下住著的。”這位孩子心聲,管理者也該有所啟發。由井下之民聯想到的,不應該只是對於城市光鮮形象的“影響”,不應是不憚于在寒冬裏施行驅趕,而是如何去照亮那些井下的城市“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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