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案是輿論參與範本
    網民又一次證明了微觀的力量,愛心和正義的傳遞也代表著社會倫理的覺醒。雖然網民聲討批判有過激之處,但是卻尊重理解不同的聲音存在,代表著網民越發的理性和冷靜。雖然虐童案塵埃落定,但是守護兒童依然任重道遠。期待長達一個月的教育倫理法制大討論能夠給幼兒基礎教育制度、新聞報道原則、法律制定以良好的借鑒。
虐童案

事件概述

溫嶺虐童案流程圖

10月24日,浙江省溫嶺市發生一起幼兒園教師虐童事件。事發後不久,虐童女教師顏艷紅虐待班上幼兒全過程的視頻在網上被曝光,一時間眾網友聲討不斷。

10月26日,警方稱浙江溫嶺女幼師顏艷紅或涉尋釁滋事罪,最高獲刑5年。10月28日,浙江省台州溫嶺市公安局對涉嫌尋釁滋事的虐童幼教顏艷紅已報請批准逮捕。案件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尚未涉及提起公訴的問題。

11月16日,溫嶺公安官方微網志稱:“溫嶺城西街道藍孔雀幼兒園女教師虐童事件經警方深入偵查,根據罪刑法定原則,認為涉案當事人顏艷紅不構成犯罪,現依法撤銷刑事案件,對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羈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今天,溫嶺警方依法釋放顏艷紅。”

輿論關注度分析

媒體關注度:連鎖新聞頻發引起長線關注

溫嶺虐童案媒體關注度

10月24日,“浙江溫嶺虐童案”經由微網志爆料後迅速得到媒體關注,截止到11月21日將近一個月的時間裏,共有963000篇相關報道。媒體關注“浙江溫嶺虐童案”的時間之長、報道量之大並不常見,使此事件成為2012年最熱的輿論熱點事件之一。

由於此案不斷有新的新聞點産生,因此輿論關注度持續升溫而未見冷卻,幾度出現峰值。女教師遭人肉、央視記者王志安、虐童罪入刑討論、女教師獲釋四個延伸性新聞極具爭議性,包括人民日報、中國青年報、新京報等權威主流紙媒,《南方週末》以及《三聯生活週刊》等具有影響力的雜誌,以及各大門戶網站均對“溫嶺虐童案”進行了跟蹤式報道。話題的特殊性、爭議性和持續性是吸引媒體關注此案的最大原因。

網民關注度分析:人肉再發威,討論人群多元化、專業化

“溫嶺虐童案”再次印證了網路人肉的威力。不僅人肉出了顏艷紅的身份證號、手機號、QQ號、家庭住址、畢業院校等,甚至還證實其無證上崗,靠關係得到工作。網民自發的聲討比起媒體的客觀報道要更加激烈和憤怒。因此,當實名認證為“央視新聞調查出鏡記者、新聞評論員”的王志安連發多條微網志,為顏艷紅辯護時,遭到大批網友炮轟。

王志安在微網志中公然約賭“6688.com網站創始人”的老榕,稱別玩虛的,“100萬人民幣”。加V人士的PK再次引起網民紛紛站隊。支援王志安的一方認為新聞需要堅持絕對真實性,不能忽略細節。支援老榕的一方表示王志安是在摳字眼,缺少基本的良知。

當虐童女教師被釋放之後,微網志上再次出現了是否需要單獨設立“虐童罪”的強烈爭議。圍繞虐童罪的律師微網志群體大辯論成為11月20日新浪微網志的最熱門話題,共有42萬網友參與了討論。

是否單獨設立虐童罪

從網民的支援度中可以看出,雖然“虐童罪入刑”是由權威律師發起的專業性辯論,但在網民參與討論時,並沒有以法理專業知識為基礎,依然是情感成分佔主導,因此不具備立法參考價值,僅僅可視為是一種公眾情緒的宣泄。

“溫嶺虐童案”的網民關注度和參與度非常高,網民的人肉功能再次發威。人肉借助網路的力量,把碎片化的資訊化零為整,增強了資訊的完整度和可信性,彰顯網路集群行為。網民在網路喧囂中迅速達成情感統一,從而造成了“全民討伐”的社會輿論態勢。然而,相比于媒體基於新聞事實的客觀評論,網民的情感宣泄多於理性化判斷。在網民進行“人肉搜索”體驗話語狂歡的時候,他們有時候會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以“道德”的名義對事物進行批判。從王志安遭炮轟到93%網友支援“虐童罪入刑”中便可以看出網友的激情大於理性。

另外,討論人群多元化、專業化也是此案在長達一個月的輿論風波中非常顯著的特點。來自自媒體的討論不再僅僅局限于普通網友的圍觀,而是添加了專業人士自發的專業討論。王志安代表的新聞媒體從業人員,何兵等代表的法律從業人員,在對此案的自發討論中,均運用了專業知識。

輿論角度分析:從人性道德再到真相、法制

“溫嶺虐童案”的輿論關注點在長達一個月的討論中不斷轉移、深入、細化。

事件發生初期,輿論主要以聲討教師師德缺失、反思兒童保護為主。

網友對虐童女教師掀起網路圍攻,稱其手段堪比“惡魔”。《山西日報》認為,“虐童事件”傷害最大的是受害者及其家人。這種傷害除了體現在皮肉外,更在心理層面,尤其會給受虐孩童留下難以消除的心理陰影。虐童事件,看似當事人不小心製造,實則掀開了幼教、家政兩個行業的灰色一面。其暴露出的管理乏力,制度缺失,以及相關部門和管理者的失職,必須引起高度關注。

著名教育學者熊丙奇談虐童事件反思與兒童權益保護時指出,虐童事件表明學校在教育和管理過程中缺乏對教師的法律教育,學校在教師管理過程中並非真正意義上的依法治校。學前教育資源的不足,怎麼樣讓所有的幼兒園成為合格的幼兒園,學前教育師資嚴重短缺,怎麼樣能夠建立起一支能夠滿足現在的學前教育需求的教師隊伍,怎麼樣對教師隊伍進行管理等等,這些問題都需要政府層面進行反思。

王志安引發新聞真相與倫理的激烈討論。

批評王志安的網友認為他缺乏職業操守、摳字眼、有炒作嫌疑,甚至怒斥其良心何在。《中國青年報》曹林評論稱,調查記者自然應該對真相有一種潔癖,可是,王志安卻陷入了一種偏執,放大不影響事實認定的細節,混淆基本的是非。苛責細節是一種從業美德,但不能沒有了是非。《現代快報》認為王志安過於“標新立異”,探求真相,首先應尊重事實與常識,而不能“為探求而探求”,為了與眾不同而故作驚人之語。

與之相對的一些媒體則發文對他表示支援。觀點中國評論文章《100萬賭一次自由與公正,你敢嗎?》支援王志安勇敢追求新聞真相,捍衛了真正的“公平正義”。《長江日報》評論認為,“王志安的細節補充,是一種努力,還原更貼近真實的場景,它無關價值判斷和有意圖的辯解。我們總是更多地看到少數人權力蠻霸的一面,卻忽視了多數人情緒的壓力,同樣會形成可怕的沉默螺旋,把我們與開放包容進一步推開。”

然而,雖然支援和批評王志安的聲音勢均力敵,但是雙方均不贊成其“引言獲罪”,因此當王志安澄清自己並未被處分,還在正常工作時,包括他的微網志對賭對象老榕也表示贊同。

虐童女教師被釋放,媒體給予極大的寬容度。

根據罪刑法定原則,虐童女教師因不構成犯罪被釋放。各大媒體發表評論文章表示對此結果的尊重,並認為這是對司法本意的回歸,是對法治精神的維護。《虐童幼師未批捕折射司法理性》、《補充偵查顏艷紅虐童案的法治清醒》、《“暫不批捕”讓虐童案處理冷靜下來》、《別讓道德義憤左右法治理性》等大量評論文章均體現出媒體對於此結果的寬容,認為女教師應依法釋放,但是法律對於兒童權益的保護還需繼續完善。

女教師被釋放後,虐童罪是否入刑再次引爆輿論。

關於虐童罪入刑的討論自“溫嶺虐童案”爆發之日起就已經引起輿論關注。而在女教師被釋放之後,上升到專業律師關於“是否需要單獨設立虐童罪”的專業性微網志大辯論。雙方都認為兒童權益需要保護,爭議點在於是在現有法律基礎上找到虐童罪的歸屬,還是需要單獨設立虐童罪。

顏艷紅辯護律師張維玉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何兵等認為不需要新設立“虐童罪”,只要嚴格執法、加重處罰,現行法律足以懲罰惡意侵犯兒童權益的行為。而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皮藝軍、律師劉曉原、宋維強等認為兒童群體特殊,如不特殊保護,對他們傷害深遠。

“溫嶺虐童案”引發了多米諾骨牌連鎖效應,輿論關注角度從人性道德再到真相、法制,從表面現象引起專業領域討論。這既是輿論力量的作用結果,也代表著輿論的多元化、專業性、客觀性趨勢。

事件相關方處理結果: 虐童案塵埃落定,溫嶺官方表現得當

虐童案以女教師被釋放為結局。然而受虐男童的母親表示對此很氣憤:“我以為她肯定要坐個三五年牢的”。受虐男童事後常做噩夢,專家稱孩子幼年受到傷害,可能會出現多種心理障礙,將影響終身。

事件的另一位當事人,千夫所指的對象,女教師顏艷紅早已在事發當日即被辭退,在被釋放之後外出打工,但是並未對孩子和家長道歉。她拿孩子尋開心,把個人情緒發泄到孩子身上,表明她的個人道德和職業道德嚴重缺失。

處理此事的溫嶺相關部門表現出了及時、認真、客觀和公正。在虐童案進入輿論視線之後,溫嶺市教育局將事發幼兒園園長免職,浙江省教育廳通報溫嶺幼兒園虐童事件對孩子及家長表示深深的歉意,並展開全省範圍的師德排查。雖然是亡羊補牢,但是反應迅速及時,態度誠懇負責,也贏得了輿論的好感。溫嶺警方和檢察機構主動介入,按照程式和法律執行,最終依法釋放虐童女教師。雖然此結果不符合公眾的期待,但是警方的刑拘和釋放決定均獨立做出,並沒有被輿論綁架,而是根據罪刑法定的原則做出決定。這樣一來避免了輿論的過度干預,同時也堅守了法律的公正公平。

“溫嶺虐童案”中波及到其他人,央視記者王志安堅持自己的看法,雖飽受爭議卻並未引言獲罪,職業律師和法學教授關於是否單獨設立虐童罪的辯論均未脫離法律原則,感情用事,體現了專業人員的職業素養。

輿情分析: 輿論參與的良好範本,但是守護兒童任重道遠

“溫嶺虐童案”引發的連鎖討論成為輿論促進法治的良好範本,為教育工作者、新聞從業者和法律制定者和執行者都樹立了榜樣。

網民又一次證明了微觀的力量,愛心和正義的傳遞也代表著社會倫理的覺醒。雖然網民聲討批判有過激之處,但是卻尊重理解不同的聲音存在,代表著網民越發的理性和冷靜。

雖然虐童案塵埃落定,但是守護兒童依然任重道遠。期待長達一個月的教育倫理法制大討論能夠給幼兒基礎教育制度、新聞報道原則、法律制定以良好的借鑒。

 

觀點中國編輯 張林      

 

虐童女教師
浙江溫嶺女幼師虐童
人民日報:孩子們,別怕!
京華時報:評判虐童案的兩種思維
新京報:保護兒童,應當設立“虐童罪”
中國青年報:補充偵查虐童案的法治清醒
觀點中國:100萬賭一次自由與公正,你敢嗎
顏艷紅律師張維玉: 作為為顏提供法律幫助的律師,遭受了眾人的謾 罵。我並不認為顏的做法正確。恰相反,我認為顏的行為有違教師職業道德,並且,違反基本的道德要求。讓孩子和家長以及社會公眾受到傷害 。對幼兒教育的社會評價造成極壞的影響。現在,家長對孩子更關心,社會對兒童更重視。但,還有很多家長,老師對體罰、責罵孩子對孩子的不利影響不夠重視。在這種情況下,應首先培養社會對良好教育方式的認識。如果大家不知道正確的教育方式,難免使用重棒底下出孝子的 教育方式,或者走進溺愛的另一個極端。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皮藝軍: 虐童應單獨入罪,主要是因為受害人認知能力和自護能力不同於成人,必須特殊保護。虐童包括人身精神心理,只要是針對兒童的,均應納入。可以在刑法和治安處罰出法多層次做 規定,這樣才可以全方位地實現兒童保護。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何兵: 我倒覺得沒必要設“虐童罪”,“虐童罪”跟傷害罪有什麼區別?我覺得沒有必要,傷害兒童加重處罰,沒有必要再制定那麼多罪了。
ET老Q: 這樣的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實在是讓人痛心。孩子調皮愛玩是天性,為什麼不能以一種正確的方式去引導呢?兒童0-6歲是心智成長的關鍵時期,這種幼兒教育有可能會對其産生極其嚴重的負面影響。
若煙小曲: 無論從幼兒園開始的肉體體罰,還是到了初中高中無盡題海、變態教育的精神體罰,從始至終,幾十年了,這種現狀沒有看到有多大好轉。從70後,到我們80後,現在都00後了,小學作業要到10點,初中高中更是半夜12點,這種體罰何時能停止?
虐童教師被釋放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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