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學恩代表:
加快開展人工智慧領域立法工作
“作為新技術典型代表的人工智慧是一把雙刃劍,它在提高人們工作效率和服務品質的同時,也給傳統的法律制度以及倫理道德觀念帶來了挑戰。”全國人大代表、湖北得偉君尚律師事務所首席執行合夥人蔡學恩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指出,技術快速迭代之下,人工智慧某些領域已走入法律的無人區,法律和監管的滯後現象凸顯。加快人工智慧相關行業的立法研究,制定符合我國基本國情的法律法規已成當務之急。
當前,我國在人工智慧及相關領域已取得重要進展,國際科技論文發表量和發明專利授權量已居世界第二,語音識別、視覺識別技術世界領先,自適應自主學習、直覺感知、綜合推理、混合智慧和群體智慧等初步具備跨越發展的能力,無人駕駛汽車已開始測試,商業化應用的步伐在不斷加快,同時中文資訊處理、智慧監控、生物特徵識別、工業機器人、服務機器人逐步進入實際應用,人工智慧創新創業日益活躍。“不過,面對飛速發展的人工智慧技術,相較于歐美日趨清晰明確的立法規劃,我國目前在人工智慧立法方面則稍顯滯後。”蔡學恩説,在人工智慧成為國際競爭焦點的背景下,歐美各國政府以及一些社會公共機構已開始積極關注人工智慧的法律和倫理問題。
蔡學恩建議,儘早成立國家層面的專門工作組,落實人工智慧立法的預備和研究論證工作。人工智慧領域發展快、問題新、涉及面廣,建立完善的一整套法律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應在國家層面成立專門的人工智慧立法工作組,召集行業專家、法學專家和社會學專家對人工智慧領域的新問題、新挑戰進行集中研究論證,既要保障國家安全,也要促進行業發展,同時應儘量避免嚴重社會倫理衝突。
還要重點研究人工智慧倫理準則在內的頂層制度設計問題。蔡學恩認為,倫理問題是人工智慧亟待解決的最為核心的問題,人工智慧演算法的核心原則需要法律和倫理的介入。在人工智慧倫理準則問題上,已經有70多年的“機器人三原則”,雖然仍有指導意義,但需要進一步的發展。“人工智慧是技術推動的行業,但在其演算法的原點上,在人工智慧的頂層設計上法律和倫理不應缺失,而且這是産業良性長遠發展的根本,應當優先解決。”蔡學恩説。
雖然人工智慧領域立法活動需要加速開展,但就目前而言,我們更需要人工智慧發展和創新的有利環境。蔡學恩也表示,考慮到行業的發展,以及人工智慧領域的複雜性和專業性對産業政策及相關立法提出的更高要求,人工智慧領域立法必須綜合考慮公眾、社會團體、産業界、政府機構等可能受人工智慧影響的群體的利益關切,謹慎出臺規制措施,從而體現資訊時代對監管的專業性、謙抑性要求,不宜過早對人工智慧領域進行全行業的過度法律干預,從而對技術及産業發展造成阻礙。
談及無人駕駛、無人機等人工智慧具體應用領域,蔡學恩則建議適時對其出臺統一性的法律法規或政策。“在無人駕駛、無人機等已經商業化或將要商業化的人工智慧具體應用領域,建議應當著手準備出臺統一性的法律法規或政策,尤其是無人駕駛,其面臨的新問題多,與現有法律規則難以協調的地方也多,雖然目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地都在各自出臺一些臨時性的應對政策,但這只是應急之策,國家層面應儘快開展研究準備工作,適時出臺統一法規。”(記者 班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