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零負團費”毀了旅遊業餘維祥代表建議
制定導遊執業管理辦法提高旅遊行業準入門檻
目前,我國31個省(區、市)都把旅遊業作為戰略支柱産業加以優先發展,國內旅遊人數已接近50億人次,各地對旅遊的認識普遍提升,服務、監管措施明顯加強。但是,此前發生的黑龍江雪鄉旅遊宰客事件以及嚴重拖累雲南、海南等省旅遊的“零團費”“負團費”現象,也為我國各地旅遊業發展敲響了警鐘。
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貴州省委副主委、貴陽中華職業教育社主任余維祥近日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所謂“零團費”“負團費”,是指旅行社設計的旅遊産品低於産品成本,旅行社和導遊為了獲取高額利潤,在旅遊過程中,採取強制遊客購物,臨時調整旅遊線路,增加自費活動項目等違規、違約行為。
余維祥認為,“零負團費”行為降低了旅遊的品質,加劇了旅行社與遊客、導遊與遊客、旅行社與導遊之間的矛盾衝突,損害了遊客的利益,擾亂了旅遊市場的正常發展。
為推動我國旅遊業健康發展,余維祥建議進一步規範旅行社管理。各地旅遊管理部門、物價管理部門應進一步出臺有關管理辦法,規範旅行社服務標準,明示旅行社服務範圍,嚴格執行明碼標價,並建立完善市場監管督查機制,檢查、督查服務內容,使違規行為無所遁形。
發揮大數據作用,加強對旅行社和導遊人員的全過程監管。將旅行社經營行為納入大數據管理,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行政執法力度。發揮好旅遊管理部門對具有定位功能的導遊配備機及大數據服務平臺的監督和指導作用,對旅行社的經營行為及導遊的服務進行全程跟蹤,杜絕欺騙遊客行為發生。
加強對導遊人員的執業管理,提高旅遊行業的準入門檻。旅行社和導遊之間必須簽訂誠信公約,杜絕“黑導”和“野導”現象發生。同時,制定相關制度,保障導遊合理的收入和福利待遇。
加強對旅遊購物場所的管理。規範購物場所管理,取締不合格的“黑店”,剪斷“零負團費”利益鏈。對合法經營的購物場所,納入旅遊管理部門的監管範圍,一旦發生違法行為,立刻取消其旅遊商品經營權。(記者 蒲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