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北京3月16日訊(記者 魏婧)全國人大代表、中石化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尹兆林在審議監察法草案時表示,學好用好監察法是國有企業依法治企的重要內涵。
尹兆林説,監察法就是反腐敗國家立法。實行新的國家監察體制和監察法,目的就是實現依規治黨和依法治國協調並進,讓“紀律之籠”和“法律之籠”無縫對接,不斷增強黨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他認為,監察法是國有企業依法治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遵循。按照國務院國資委和中國石化黨組的部署,尹兆林所在的公司于去年十月成立了監督委員會,整合了紀檢、監察和審計、幹部、財務、法律、內控、民主等監督資源,初步形成了“大監督”體系,有力保障了“效益不流失、幹部不掉隊”。
“多年工作也讓我深深感受到,培養一名幹部不容易。在石油石化行業,一名大學畢業生入廠後,要經過認真努力學習和錘鍊,三年能夠會崗位,五年能夠懂技術,十年才能成專才。”尹兆林説,“在政治培養和教育上付出的努力就更多,一旦由於管理不嚴、教育不到位,造成有人在工作中出現了廉潔問題,這不僅是對人才的惋惜,更重要的是我們覺得對不起組織,更對不起黨的事業。”
尹兆林表示:“我們在幹部教育上常跟大家講一句話,就是單位的便宜一分不佔,大家不認的事情一件不幹。在工作中一直強調警鐘長鳴、紅燈常亮、監察常在,堅決對幹部實行嚴管加厚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