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15日電 (記者 朱霞)15日,全國人大代表、甘肅省檢察院檢察長朱玉做客新華網2018全國兩會特別訪談,與網友線上交流。朱玉表示,公益訴訟制度的確立,凸顯了檢察機關作為國家和公共利益代表的職能定位,也為檢察機關深化全面依法治國實踐開闢了更為廣闊的前景。
全國人大代表、甘肅省檢察院檢察長朱玉做客新華網2018全國兩會特別訪談 新華網 李相博攝
以下為訪談主要內容:
新華網:隨著我國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修改,提起公益訴訟已成為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能。請您介紹一下甘肅檢察機關在公益訴訟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
朱玉:2015年7月以來,作為全國13個公益訴訟試點省份之一,我們緊盯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等重點領域,選定8個地區開展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試點期間,共發現案件線索390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325件,提起公益訴訟75件。結合甘肅生態環境脆弱的現狀,先後部署了“保護母親河”公益訴訟專項行動、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甘肅)生態環境保護檢察監督專項行動。
自試點以來,甘肅檢察機關通過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和提起公益訴訟,共監督恢復和復墾林地、耕地、草原、濕地等各類土地1340余畝,督促關停和整治污染企業和養殖場50余家,督促治理恢復被污染飲用水水源地面積3.9萬餘畝,種植樹木3.5萬餘株,挽回和追繳國有財産3.83億元。可以説,檢察機關通過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積極推動“補植復綠”,為護衛甘肅的青山綠水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新華網:您認為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有哪些特點?
朱玉:經過兩年多的實踐,我們深深感覺到,公益訴訟制度的確立,凸顯了檢察機關作為國家和公共利益代表的職能定位,也為檢察機關深化全面依法治國實踐開闢了更為廣闊的前景。
根據現行法律的規定,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主要有四方面的特點或者説優勢:一是從起訴資格來看,檢察機關與訴的事項和單位本身無任何直接利害關係;二是從訴訟地位來看,檢察機關不完全等同於原告;三是從訴訟程式來看,履行訴前程式是必備條件;四是從取證手段來看,檢察機關可以行使調查核實權。
新華網:今年甘肅檢察機關對公益訴訟工作有哪些部署?
朱玉:一是繼續加大辦案力度,牢牢把握公益這一核心,重點辦理生態環境資源和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案件,探索建立公益訴訟中發現違紀違法線索移送、反饋、會商機制,切實促進依法行政,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二是進一步提高辦案品質。嚴把案件調查核實關、訴前程式關、審查起訴關、庭審質證關、判後執行關,確保每一起案件都嚴格依法依規辦理,經得起歷史和人民的檢驗。
三是積極探索符合司法改革要求和公益訴訟特點的辦案組織體系,著眼線索發現、訴前程式、訴訟審查等重點環節,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提升工作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