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北京3月15日訊(記者 金慧慧)十九大報告提出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對加快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提出新要求。對此,全國政協委員、安徽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周世虹建議,建立重大涉外經貿活動聘請中國律師機制,維護我國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周世虹指出,長期以來,我國重大涉外經貿活動多聘請外國律師提供法律服務,中國律師參與度很低。而這些重大涉外經貿活動大都與國家利益和經濟安全密切相關。
北京國際仲裁中心統計數據顯示,在涉外商事仲裁中,90%的中國企業選擇國外仲裁機構,其中90%以上案件是中國企業敗訴。
“如果我國的重大涉外經貿活動全都依靠外國律師提供法律意見,將給國家利益和經濟安全帶來威脅和隱患,不利於最大限度地維護我國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周世虹説。
他認為,加強涉外法律服務工作,推進重大涉外經貿活動聘請中國律師,對於促進有關部門依法決策和企業依法經營管理,防範法律風險,及時有效化解國際民商事糾紛,維護我國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維護我國法人和公民的合法權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016年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意見》和2017年司法部、外交部、商務部、國務院法制辦聯合印發的《關於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的意見》,都對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推進重大涉外經貿活動聘請中國律師提出明確要求。
全國律師協會會長王俊峰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透露,目前我國已有30多家律師事務所在境外20多個國家和地區設立了70多家分支機構,近三年辦理業務量1萬餘件,已經具備了一定的涉外法律服務能力,也培養了一大批高素質的涉外律師,能夠滿足重大涉外經貿活動中産生的相關法律服務需求。
因此,周世虹建議,由司法部牽頭,商務部、國資委、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等部門共同參與,建立重大涉外經貿活動聘請中國律師機制,讓更多中國律師參與到重大涉外經貿活動中,切實發揮中國律師的職能作用,促進涉外經貿活動法治化,營造良好的對外開放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