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 (記者 鄔慧穎 侯雪靜)近年來,不斷出現的個人資訊洩露事件挑戰著社會底線和法律權威。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行長張智富建議,目前個人資訊保護的立法時機已經成熟,應加快個人資訊保護法的立法進程,進一步構建和完善關於個人資訊保護的法制體系。
“隨著資訊處理和存儲技術的不斷發展,我國個人資訊濫用問題日趨嚴重,非法買賣個人資訊已成為産業化,個人資訊洩露事件導致公民個人隱私權受到侵害。”張智富介紹,來自最高人民法院的資訊顯示,2013年至2017年一審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刑事案件增長了12.7倍。
張智富認為,個人資訊的洩露和倒賣不僅讓公民生命和財産安全受到威脅,甚至可能危及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但有關個人資訊保護法律條文零散分佈在部分法律法規之中,沒有統一的法律規制來維護公民最基本的個人資訊權益。因此,要從加強立法的角度思考強化個人資訊保護。
“在打擊個人資訊洩露這個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事情上,咱們的法律應該亮出更鋒利的‘牙齒’了!”張智富建議,在立法前應當整理現行法律、法規、規章中與個人資訊保護相關的條文,將個人資訊保護立法體系結構由低級向高級、由零散向系統化演進。
張智富同時還建議,要加大對竊取、倒賣、盜用個人資訊行為的打擊力度,暢通受理渠道,開展綜合整治,形成高壓態勢,切斷個人資訊犯罪産業鏈條,確立“誰收集,誰負責”的原則,依法嚴肅追究相應的刑事和民事法律責任。糾正各公共部門、單位機構等利用“霸王條款”強制收集使用用戶資訊的行為,有效防止個人資訊洩露和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