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 (記者 盧羨婷 吳嘉林)近年來,廣西、河北、湖南等地發生危險廢物跨省傾倒、填埋事件,給地方環境安全帶來嚴重影響。全國人大代表、廣西來賓市市長雷應敏建議,加強跨區域非法轉移危險廢物聯合打擊力度,堅持“誰污染、誰治理、誰買單”原則。
跨省傾倒危險廢物的地點,一般分佈在省際交界或者江河的上游,多在鄉村及偏遠地區。“隱蔽性太強,基層監管力量薄弱,監管難度大。”雷應敏説,跨區域非法轉移、處置危險廢物涉及所跨區域的環保、公安、交通等多個部門,處置環節多,聯合打擊的機制尚未完善。
此外,危險廢物歷史遺留問題突出,各地處置危險廢物能力不平衡不配套。雷應敏舉例説,來賓華錫冶煉有限公司在廢水處理過程中産生廢水渣,在1998年版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並未明確為危險廢物,在2008年的修訂版中則確定為危險廢物。公司原用於堆放一般固體廢物的雞公山渣場廢渣堆放量已達47萬噸。如按照危險廢物進行處理,所需費用接近20億元,企業很難籌措這麼一大筆資金。目前,只能就地封存堆放。
雷應敏建議,出臺扶持政策,鼓勵和支援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對危險廢物産生量大、種類單一的企業,給予資金支援,鼓勵和引導其建設處置設施,並向社會提供處置服務。建立和完善企業環境風險保險制度,設立環境歷史遺留問題專項治理基金。
雷應敏認為,對於跨省轉移、傾倒危險廢物行為,所跨區域雙方都要加強監管。“這個必須上升到國家層面,出臺相關政策,從源頭上嚴厲打擊跨區域非法轉移污染物。加強處罰力度,涉事方依法承擔‘誰污染、誰治理、誰買單’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