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北京代表團舉行小組會,繼續審議兩高報告。全國人大代表、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于志剛在發言時表示,北京市、深圳市作為網際網路發展的中心城市,應當儘快成立網際網路法院。
于志剛發言時説,借鑒杭州成立網際網路法院的經驗,北京市、深圳市作為網際網路發展的中心城市,應當儘快成立網際網路法院。
那麼,北京的網際網路法院應當有哪些特點呢?
于志剛認為,網際網路法院的定位一定要精準,網際網路法院不是遠端審判,不是僅僅便利老百姓網上立案、遠端視頻審判、網上送達,這只是網際網路法院的部分外在形式,如果僅僅做到這些,只是傳統法院的網路化或者説智慧化,不是網際網路法院。真正的網際網路法院,是在司法管轄權上的創新和探索,是國內跨行政區域的司法管轄和跨越國(邊)境的司法管轄,是全網空間的司法管轄,重在探索資訊化時代全新的司法管轄權模式和規則。
于志剛説,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應該在這個基礎上向前更進一步,一是實現境內跨行政區域的司法管轄權;二是跨越國(邊)境,敢於和善於維護中國國家和公民的海外利益,解決涉及中國國家和公民的涉網跨境國際商事和普通民事糾紛;恰當的時候,也探索推動全網空間的刑事管轄。同時,配合和服務於“一帶一路”的國家政策,逐步探索在全網空間的司法管轄,成為涉網國際商事糾紛的解決中心之一。(記者 李玉坤 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