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摘要)
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9日下午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摘要如下:
黨的十八大以來的五年,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最高人民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工作目標,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不斷提高審判品質效率、隊伍素質能力和司法公信力。2013至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82383件,審結79692件,分別比前五年上升60.6%和58.8%,制定司法解釋119件,發佈指導性案例80件,加強對全國法院審判工作監督指導,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8896.7萬件,審結、執結8598.4萬件,結案標的額20.2萬億元,同比分別上升58.6%、55.6%和144.6%。
一、認真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深入推進平安中國建設
各級法院依法懲治刑事犯罪,審結一審刑事案件548.9萬件,判處罪犯607萬人。
嚴懲危害國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加大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鬥爭力度,依法嚴懲煽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等犯罪。會同有關部門出臺辦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刑事案件意見,依法嚴懲天安門“10·28”、昆明“3·01”等暴恐犯罪。
嚴懲貪污賄賂犯罪。對腐敗犯罪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健全職務犯罪案件審判機制。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辦理貪污賄賂案件司法解釋,審結貪污賄賂等案件19.5萬件26.3萬人,其中,被告人原為省部級以上幹部101人,廳局級幹部810人。依法審理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令計劃、蘇榮等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在白恩培案中首次依法適用終身監禁。依法懲治行賄犯罪,判處罪犯1.3萬人。依法審理貪污扶貧款、農資補貼等犯罪案件。完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式,依法審理任潤厚等案件。依法審理“紅通1號”楊秀珠等案件。
嚴懲嚴重危害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犯罪。制定辦理盜竊、敲詐勒索、搶奪、搶劫等刑事案件司法解釋,審結相關案件131.5萬件,判處罪犯153.8萬人。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依法審結劉漢、劉維等36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案件。嚴懲重大責任事故、危險駕駛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審結相關案件127.1萬件。積極參與禁毒鬥爭,審結毒品犯罪案件57.1萬件。會同有關部門出臺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依法懲治暴力傷醫犯罪。會同有關部門發佈辦理傳銷案件等意見,審結傳銷、非法經營等經濟犯罪案件28.2萬件。
嚴懲侵害婦女兒童權益犯罪。會同有關部門出臺指導意見,堅決懲治針對婦女兒童的暴力、虐待、性侵害行為,審結相關案件13.1萬件。制定審理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司法解釋,審結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4685件。會同教育部等出臺防治校園欺淩的意見。
嚴懲危害食品藥品安全、污染環境犯罪。加大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懲治力度,各級法院審結相關案件4.2萬件。制定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釋,依法從嚴懲治污染環境犯罪,審結相關案件8.8萬件。
嚴懲電信網路犯罪。會同有關部門出臺辦理網路犯罪案件的意見,依法懲治網上造謠、傳播淫穢物品等犯罪,依法審理“快播”公司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等案件。堅決打擊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會同公安部等部門出臺適用法律意見,審結徐玉玉被詐騙等案件1.1萬件。出臺辦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案件司法解釋,嚴懲洩露個人資訊、非法買賣資訊等犯罪行為。
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時提出司法建議,促進社會風險防控。認真落實普法責任制,加強以案釋法。
二、堅持嚴格公正司法,加強人權司法保障
堅決糾正和防範冤假錯案。加強審判監督,再審改判刑事案件6747件,其中依法糾正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等重大冤錯案件39件78人,並依法予以國家賠償。出臺防範刑事冤假錯案指導意見,落實罪刑法定、證據裁判、疑罪從無等原則,對2943名公訴案件被告人和1931名自訴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無罪。
完善人權司法保障措施。依法特赦罪犯31527人。落實公開審判、法庭辯論等訴訟制度,切實保障當事人各項訴訟權利。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嚴把死刑案件品質關,確保死刑只適用於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聯合司法部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開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師工作。加強涉未成年人案件審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數量連續5年下降。出臺加強司法救助意見,發放司法救助金26.7億元。
規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工作。制定審理減刑假釋案件司法解釋,會同有關部門建成統一的減刑假釋資訊化辦案平臺,依法公開公正審理相關案件。對暫予監外執行罪犯進行全面核查,決定收監執行6470人。
三、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各級法院審結一審商事案件1643.8萬件,同比上升53.9%。積極開展破産審判工作,依法穩妥處置“僵屍企業”,審結破産案件1.2萬件。制定公司法司法解釋。審結買賣合同案件410.6萬件。審結房地産糾紛案件132.1萬件。
服務經濟發展重大戰略。出臺為我國企業參與境外貿易、投資等提供司法保障16條措施,服務“一帶一路”建設。
依法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出臺加強金融審判工作意見,審結借款、保險、證券等案件503萬件。審結民間借貸案件705.9萬件。審結網際網路金融案件15.2萬件。嚴懲非法集資、內幕交易等金融犯罪。
加強産權司法保護。出臺加強産權司法保護17條意見,依法審理各類涉産權案件,堅決糾正涉産權冤錯案件,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産權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再審3起重大涉産權案件。出臺改善營商環境、平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等意見,制定保障企業家創新創業10條具體措施。
服務創新驅動發展。發佈中國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綱要,各級法院審結一審智慧財産權案件68.3萬件。
服務美麗中國建設。出臺為長江流域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等意見,制定環境公益訴訟等司法解釋,審結環境民事案件48.7萬件。依法審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1.1萬件、檢察機關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1383件、社會組織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252件。
服務全面開放新格局。審結涉外民商事案件7.5萬件,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完善仲裁司法審查程式。審結一審海事案件7.2萬件。辦理國際司法協助案件1.5萬件。
四、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努力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司法需求
妥善審理涉民生案件。各級法院審結一審民事案件3139.7萬件,同比上升54.1%。制定關於勞動爭議、食品藥品糾紛、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司法解釋,審結相關案件232.5萬件。明確工傷認定標準,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依法懲處惡意欠薪行為,為農民工追回“血汗錢”294.4億元。妥善審理涉及承包地“三權分置”、徵地補償等案件126.1萬件。
維護婚姻家庭和諧穩定。最高人民法院會同全國婦聯等14個單位建立家事審判改革聯席會議制度,在山西、江蘇、貴州、新疆等地118個法院開展家事審判方式改革試點。依法為老年人追索贍養費,審結相關案件12.6萬件。制定審理夫妻債務糾紛司法解釋,明確夫妻共同債務認定標準。全面實施反家庭暴力法,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2154份。審結婚姻家庭案件854.6萬件。
妥善化解行政爭議。各級法院審結一審行政案件91.3萬件,同比上升46.2%。通過司法審查支援“放管服”改革。妥善審理徵地拆遷等案件。配合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等工作,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解決。
努力方便群眾訴訟。全國86%的法院建立資訊化訴訟服務大廳。廣大法官深入田間地頭、草場林區,就地化解糾紛。制定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建立律師服務平臺,方便律師參與訴訟。充分運用全國法院遠端視頻接訪系統和網上申訴信訪平臺,方便群眾依法表達訴求。為當事人減免訴訟費19.9億元。
保護港澳臺同胞和歸僑僑眷合法權益。審結涉港澳臺、涉僑案件8.1萬件,辦理涉港澳臺司法協助互助案件5.8萬件。簽署內地與香港相互認可和執行婚姻家庭民事判決等兩個安排。出臺辦理在台灣地區服刑大陸居民回大陸服刑案件規定等4個司法解釋和文件。
加強涉軍維權工作。出臺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意見,軍事法院和地方法院審理破壞軍事設施、破壞軍婚等案件6491件,妥善審理有關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等案件。
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出臺醫療損害責任糾紛司法解釋。依法審理侵犯“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權系列案件。依法審理“醫生電梯內勸阻吸煙案”“朱振彪追趕交通肇事逃逸者案”,以公正裁判樹立行為規則,引領社會風尚。
五、攻堅克難,“基本解決執行難”取得重大進展
各級法院受理執行案件2224.6萬件,執結2100萬件,執行到位金額7萬億元,同比分別上升82.4%、74.4%和164.1%。
推動形成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2016年3月,在全國法院部署“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地方各級黨政機關普遍將解決執行難納入法治建設重點工作,有效形成解決執行難工作合力。
有效破解查人找物和財産變現難題。與公安部、銀監會等10多個單位建立網路執行查控系統,共查詢案件3910萬件次,凍結款項2020.7億元。建立全國統一的網路司法拍賣平臺,2017年3月上線以來,共進行網路拍賣36.9萬次,成交額2545.3億元,溢價率52%,為當事人節省佣金78億元。
不斷健全執行管理體制機制。在浙江、廣東、廣西等地開展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改革試點。建立執行指揮中心,推行執行案件全程資訊化管理,四級法院執行指揮體系基本建成。制定財産保全等15個司法解釋和規範執行行為“十個嚴禁”等33個指導性文件。
強力實施聯合信用懲戒。建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聯合國家發改委等60多個單位構建信用懲戒網路。全國法院累計公開失信被執行人資訊996.1萬人次,限制1014.8萬人次購買機票,限制391.2萬人次乘坐動車和高鐵,221.5萬人懾于信用懲戒主動履行義務;加大對抗拒執行行為懲治力度,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罪犯9824人。
六、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由最高人民法院牽頭的18項改革任務已經完成,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意見提出的65項改革舉措全面推開。
深化法院組織體系改革。最高人民法院設立6個巡迴法庭。2017年,巡迴法庭共審結案件1.2萬件,佔最高人民法院辦案總數的47%,巡迴法庭共接待群眾來訪4.6萬人次,最高人民法院本部接待來訪總量下降33.2%。推進跨行政區劃法院建設。設立北京、上海、廣州智慧財産權法院和天津、南京、武漢等15個智慧財産權法庭。
全面實施立案登記制改革。從2015年5月1日起全面實行立案登記制,當場登記立案率超過95%。加強監督。依法制裁虛假訴訟。在福建、寧夏等法院開展跨域立案試點。
全面推進司法責任制等基礎性改革。全國法院從211990名法官中遴選産生120138名員額法官,其中最高人民法院遴選産生367名員額法官。積極開展法官助理、書記員職務序列改革,實現85%以上人員向辦案一線集中。完善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改革審判權力運作機制,法官對辦案品質終身負責。完善司法人員依法履職保障機制。推進人財物省級統管改革。
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出臺改革意見,在全國法院試行庭前會議、排除非法證據、法庭調查三項規程,推進庭審實質化。
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簡分流。強化訴調對接,充分發揮人民調解作用。聯合司法部開展律師調解試點,完善律師調解制度。各級法院通過調解方式處理案件1396.1萬件。建立全國法院線上調解平臺,及時便捷化解糾紛。出臺繁簡分流指導意見,全國基層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和小額訴訟程式審結案件3241.6萬件。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在瀋陽、長沙、西安等18個地區開展刑事速裁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
推進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在黑龍江、廣西、重慶等地50個法院實行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完善陪審員參審機制,全國陪審員共參審案件1295.7萬件。
七、深入推進智慧法院建設,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基本形成
司法公開取得重大進展。開通審判流程、庭審活動、裁判文書、執行資訊四大公開平臺。截至今年2月底,中國庭審公開網直播庭審64.6萬件,觀看量48.5億人次;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文書4278.3萬份,訪問量133.4億人次,用戶覆蓋210多個國家和地區,成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書資源庫。
資訊化建設實現跨越發展。智慧法院初步形成。全國3525個法院和10759個人民法庭實現“一張網”辦公辦案。通過電子訴訟、12368訴訟服務熱線等資訊化手段,減少群眾出行,節約訴訟成本,促進節能減排。
大數據應用持續推進。建成人民法院大數據管理和服務平臺。推進審判領域人工智慧研發。在吉林、浙江、海南等14個省市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改革試點。在浙江杭州設立全球首家網際網路法院。
八、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院,建設忠誠乾淨擔當的人民法院隊伍
以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五個過硬”要求為目標,大力加強人民法院隊伍建設,切實提升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水準。
加強政治建設。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加強人民法院黨的建設,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以黨建帶隊建促審判。認真接受中央巡視,狠抓整改落實。廣大幹警不辭辛勞,無私奉獻,85名法官積勞成疾或遭受暴力傷害因公犧牲。
加強司法能力建設。各級法院共培訓幹警241.6萬人次。培養雙語法官,保障少數民族群眾訴訟權利。加大對西藏、新疆及四川、雲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法院援助力度。
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懲治司法腐敗。各級法院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幹警1011人,對1762名履職不力的法院領導幹部嚴肅問責。持續改進司法作風,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加強警示教育,從奚曉明等違紀違法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訓。最高人民法院查處本院違紀違法幹警53人,各級法院查處利用審判執行權違紀違法幹警3338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處理531人。
九、自覺接受監督,不斷改進人民法院工作
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最高人民法院認真落實十二屆全國人大歷次會議上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開、規範司法行為等情況。辦理代表建議1381件,通過旁聽庭審、召開座談會等方式聽取代表意見4530人次。
認真接受民主監督。積極參加全國政協專題協商等活動。走訪接待全國政協委員620人次,辦理政協提案539件。
依法接受檢察機關訴訟監督。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死刑復核、民事執行等方面法律監督規定,依法審理檢察機關提起的抗訴案件。
廣泛接受社會監督。開展特約監督員、特邀諮詢員調研座談、列席審委會等活動360次。通過“院長信箱”等平臺,暢通民意溝通渠道。召開新聞發佈會117場,主動接受輿論監督。
這些成績的取得,根本在於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根本在於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科學指引,根本在於習近平總書記作為黨中央核心和全黨核心的掌舵領航。
人民法院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一是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工作機制等與新時代形勢發展和人民群眾需求相比還有不小差距。二是司法體制改革仍需進一步深化。三是基層基礎建設還存在薄弱環節,基層司法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最高人民法院對下監督指導機制還需完善。四是內部監督機制尚待進一步健全,司法作風不正、司法行為不規範問題仍然存在,司法廉潔風險較高,有的法官徇私枉法、以案謀私,嚴重損害司法公正。五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數量呈逐年攀升態勢,一些法院辦案壓力巨大。六是司法人員履職保障還需加強,司法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
2018年,人民法院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一中、二中、三中全會以及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工作目標,認真落實本次大會決議,切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全國法院開展全員輪訓,持續深入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切實增強“四個意識”,不斷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準確把握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要求,緊密聯繫實際,狠抓工作落實,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貫徹執行。
二是依法懲治犯罪,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嚴厲打擊滲透顛覆破壞、暴力恐怖、民族分裂等犯罪活動,積極參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依法嚴懲涉槍涉爆、黃賭毒、傳銷拐賣等犯罪,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依法懲治職務犯罪,嚴懲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犯罪,推動司法審判與國家監察有機銜接。依法懲治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涉眾型犯罪,維護良好社會秩序。
三是依法審理經濟領域各類案件,為經濟高品質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完善司法政策,依法審理破産重整、金融糾紛、股權糾紛等案件,服務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加大産權司法保護力度,依法保護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堅決防止將經濟糾紛當作犯罪處理,堅決防止將民事責任變為刑事責任。完善智慧財産權訴訟制度,優化科技創新法治環境。完善環境資源審判機制,促進綠色發展。加強涉外商事、海事審判,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審判庭,推進“一帶一路”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加強涉港澳臺、涉僑案件審判,積極辦理司法協助互助案件。保障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實施,支援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發展,服務雄安新區、自貿試驗區、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四是堅持司法為民,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依法審理教育、就業、醫療、消費、婚姻、養老等案件,促進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審理各類涉農糾紛,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依法審理行政案件,有效化解行政爭議。依法審理涉軍案件,切實維護國防安全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為人民群眾提供線上與線下結合、訴訟與調解對接的司法服務。尊重和保障律師依法履職,共同促進公正司法。確保如期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堅決攻克這一妨礙公平正義、損害人民權益的頑瘴痼疾。
五是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及時推廣上海等先行改革試點地區經驗。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加快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深化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堅定不移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堅決同一切違反憲法的行為作鬥爭,堅持嚴格公正司法,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
六是持續深化司法公開,加快建設智慧法院。擴大庭審直播、文書上網、審判流程及各類司法資訊公開範圍,全面拓展司法公開的廣度和深度。加強資訊化、人工智慧與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完善智慧審判支援、庭審語音識別、電子卷宗隨案生成等智慧輔助辦案系統。建設世界一流的司法大數據研究院,深度運用審判資訊,促進社會治理。
七是建設過硬隊伍,確保公正廉潔司法。始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要位置,紮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院向縱深發展。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加強法律適用研究,切實提高司法能力。加強基層建設,關心關愛幹警,進一步提升基層司法水準。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檢察機關訴訟監督和社會監督。堅持反腐敗無禁區,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懲治司法腐敗,營造風清氣正的司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