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漢民:大力推動創業投資 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
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3月8日9時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多名政協委員就有關議題作大會發言。
[全國政協委員、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協副主席、民建上海市委會主委 周漢民]創業投資是高科技投資,它涵蓋金融創新、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是個完整的創新資本化的過程。當前,中國正進入依靠科技創新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創業投資和它所支援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至關重要。
然而,創業投資集高風險和高預期于一體,投資主要集中在企業發展的早期,投資成功率低於25%;它投資週期長,一般從投入到退出需要6—10年。因而市場上大資金更傾向於投資企業發展的後期。從而導致創業投資機構單體規模普遍較小,加上自身融資渠道不暢,創業投資項目退出渠道少,市場總體上創業投資資金很不充裕,且呈現出某種“青黃不接”的現象。當前創業投資的規模和實力,與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需求很不匹配!
如果要讓創業投資更好地支援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就要堅決消除主要的制約因素。我們認為當前最重要的是兩件事:
第一件事是要積極爭取做大全社會的創業投資基金總規模。主要方法有三:
一是對個人創業投資實施稅收優惠,引導私人資金從消費轉向創業投資。中共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我國是世界最大發展中國家的國際地位沒有變。”當前中國還沒有完成成為發達國家的最後一躍,還需要長期保持較高的投資率。當前國人將很多消費花在了國外,用在了奢侈品消費而不是必需品,應當加以引導。個人投資往哪引,創業投資就是一個很好的方向。國際經驗表明,當一個國家跨入創新型國家行列之際,創業投資的平均收益率開始走高,創業投資成為一項具有較好收益的長期投資。應當鼓勵國人重點選擇創業投資作為優選的金融産品之一,成為共用改革發展成果的重要途徑之一。為此,我們建議:對持有創業投資公司股份的個人投資者給予個人所得稅稅收減免政策,既有利於做大創業投資規模,又有利於讓更多的群眾共用科技創新和改革開放的成果。
二是推動金融機構部分管理資金注入創業投資機構。當前銀行、證券、保險資金都擁有大量的資管業務,資管規模巨大,出於謹慎原因他們往往會選擇避開創業投資。建議:穩步推進社會保險基金以及銀行、證券、保險業等資管業務資金按適當比例注入創業投資機構。本質上看,這也是提高資管業務水準和績效的一種選擇,防範金融風險的手段之一。
三是規定各級政府引導基金支援中小型創業投資機構發展,凸顯政府支援創新發展的良好形象和切實效果。由政府設立政策性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對發展壯大創投行業,具有巨大的杠桿效應,而中小型創業投資機構具有貼近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特點和優勢,支援中小型創業投資機構就能間接支援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建議政府引導基金應按一定比例投入中小型創業投資機構,定向支援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
第二件事就是要儘快拓寬創業投資的退出渠道,改變當前退出渠道單一、創業投資退出難的局面。這是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了,説了很多年,也做了很多事,但還是不盡如人意。眾所週知,成熟的資本市場應是多層次和分功能的,當初設立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的目的就在於,為處於創業期和成長期的中小企業,特別是科創型中小企業解決直接融資和投資退出難的問題。然而,時至今日,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的功能發揮與當初設計相去甚遠,市場交投冷清、融資與退出功能幾近於無。建議儘快出臺激活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的辦法,重塑其直接融資和投資退出功能。